母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 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7,551,810.3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755,181.03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76,281,002.27元[5] -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610,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7元(含税),共计现金分配4273.5万元[5] 公司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2018年营业收入1,873,581,437.70元,较2017年增长11.26%[20] - 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786,642.87元,较2017年下降2.50%[20] - 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2,708,316.38元,较2017年下降3.33%[20] - 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7,112,385.45元,较2017年增长1,719.98%[20] - 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67,123,209.05元,较2017年末增长5.41%[20] - 2018年末总资产3,346,418,994.41元,较2017年末增长3.63%[20] - 2018年末总股本610,500,000股,与2017年末持平[20] - 2018年基本每股收益0.2126元/股,较2017年的0.2180元/股下降2.48%[21] - 2018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99%,较2017年的8.69%减少0.70个百分点[21] - 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增加1719.98%[21] - 2018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74亿元,同比增长11.26%,利润总额1.67亿元,同比增长0.98%[40] - 营业收入为18.7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6%;营业成本为14.9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94%[50] - 销售费用为5384.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63%;财务费用为 - 2889.8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3.13%[50][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7亿元,较上年增加1719.9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873.59万元,较上年减少129.9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8509.42万元,较上年增加52.22%[51] - 2018年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3000万元,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514.34万元[46] - 货币资金本期期末808,841,466.66元,较上期增加36.33%,因在手订单和回款情况好[67] - 公司合并长期股权投资额本期5,801,998.93元,较上年增加210.13%,新增对中材绿建参股投资[72] - 2018年末货币资金为808,841,466.66元,较期初593,281,397.96元增长约36.33%[199] - 2018年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为606,163,608.01元,较期初703,365,839.23元下降约13.82%[199] - 2018年末预付款项为115,138,000.27元,较期初79,383,663.27元增长约45.04%[199] - 2018年末存货为559,026,014.52元,较期初533,275,992.26元增长约4.83%[199] - 2018年末流动资产合计为2,138,938,408.67元,较期初1,969,147,075.20元增长约8.62%[199] - 2018年末短期借款为0元,较期初30,000,000元下降100%[200] - 2018年末预收款项为485,160,289.05元,较期初363,624,155.54元增长约33.42%[200] - 2018年末流动负债合计为1,282,097,453.21元,较期初1,219,253,647.58元增长约5.15%[200] - 2018年末负债合计为1,438,591,363.53元,较期初1,412,205,847.64元增长约1.87%[200] - 2018年末实收资本为610,500,000元,与期初持平[200] 各季度营业收入情况 - 2018年第一至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324,338,020.90元、507,364,751.31元、459,361,036.00元、582,517,629.49元[24] 非经常性损益及相关影响额变化 - 2018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73,187.15元,2017年为456,545.51元,2016年为218,847.03元[25] - 2018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7,639,519.69元,2017年为25,014,971.73元,2016年为27,188,976.04元[25] - 2018年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827,782.25元,2017年为 - 913,441.40元,2016年为 - 5,656,964.67元[27] - 2018年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660,115.02元,2017年为 - 6,810,242.60元,2016年为 - 8,500,091.43元[27] - 2018年所得税影响额 - 3,902,047.58元,2017年为 - 4,277,192.20元,2016年为 - 4,450,336.52元[27] 子公司股票资产变动情况 -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锅炉持有的交通银行和江苏银行股票,期初余额合计35,059,924.98元,期末余额合计28,633,794.42元,当期变动 - 6,426,130.56元[29] 公司合同业务情况 - 2018年公司新签各类合同额27.3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34%[41] - 工业节能余热发电工程项目合同占比37.77%,其中水泥行业占比26.99%,其他行业占比10.78%[41] - 建筑节能及新型建材业务合同占比5.63%[42] - 能源综合管理工程项目合同占比10.12%,节能环保装备销售合同占比为46.48%[42] 余热发电项目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及投入运营、发电的余热发电项目19个,正常运营发电项目14个,累计完成发电3.48亿度,结算电量3.29亿度[42] - 公司执行余热发电工程类项目26个,12个项目完成并网发电或移交,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下降9.35%[46] 基地项目建设情况 - 当阳基地项目一期及二期部分工程已建成投产,年产基板规模达到1000万平米[43] 锅炉订货量情况 - 报告期内累计锅炉净订货量较去年同期增长61.64%,其中垃圾锅炉、余热锅炉、油气锅炉净订货量分别同比增长75.54%、69.91%、177%[44] 行业市场情况 - 国内约90%的水泥厂加装了余热发电系统[39] - 国内高耗能行业余热发电市场增量和存量空间有限,但综合能效管理需求旺盛[82] - 国际新兴经济体工业节能、新型建材市场未来活跃度高,欧美发达国家推广超低能耗建筑[84][85] - 国际政治环境复杂,中美贸易摩擦、汇率波动给境外项目带来压力[85] 公司业务发展战略 - 公司整体发展紧扣“节能环保”主题,坚持“立足主业、做优做强、相关多元、稳健发展”思路,目标是成为国际一流节能服务企业[87] - 工业节能业务坚持“两外”战略,向钢铁等工业领域拓展,深耕海外市场,创新投资业务模式[87] - 建筑节能及新型建材业务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专注被动房领域,打造新的利润中心[88] - 能源综合管理业务围绕生物质能等开展国内外工程和综合服务,培育新经济增长点[88] 公司年度方针及措施 - 2019年公司围绕“保增长,谋发展,抓改革,强党建”方针,落实董事会部署,完成生产经营目标[89] - 公司推进“三精管理”,即组织精健化、管理精细化、经营精益化,提高效益和效率[90] - 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加大节能环保产业研究,实现外延式扩张,拓宽融资渠道[90] - 公司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将发展目标与业绩考核挂钩,激发企业活力[91] - 公司提升科研管理能力,围绕多方面健全制度,推动科研技术创新[91] 公司风险及应对措施 - 公司面临行业、经营、BOOT/EMC业务模式等风险,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92][93][94]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公司当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9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达40%;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达20%[99]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5000万元[99] - 2017年度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10,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7元(含税),共现金分配42,735,000元[104] - 2018年现金分红4273.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2978.66万元,现金分红比率为32.93%[106] - 2017年现金分红4273.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3311.71万元,现金分红比率为32.10%[106] - 2016年现金分红4273.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3025.62万元,现金分红比率为32.81%[106]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需经监事会审议[103] - 2018年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符合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要求[107] 股价稳定措施相关规定 - 中材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加权平均价格平均值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且满足监管规定,触发增持和回购义务[108] - 中材节能触发回购义务后,董事会应在10个交易日内公告是否有回购计划,计划回购总股份数不超过已发行总股份数的2%且不低于0.5%,若部分实施后仍满足条件则继续回购至2% [109] - 中材节能股份回购计划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投票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控股股东承诺投赞成票[109] - 若中材节能董事会未公告回购计划或明确表示无计划,中材集团应在触发增持义务后的第10个至第20个交易日内公告是否有增持计划,计划增持总股份数不超过已发行总股份数的2%,若部分实施后仍满足条件则继续增持至2% [109] - 若中材节能股东大会未通过股份回购计划,中材集团应在否决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告是否有增持计划并履行增持义务[109] - 若中材集团未公告增持计划或明确表示无计划,中材节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首次满足条件后的30个交易日内履行增持义务(考虑交易限制)[109] - 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需在30 + N个交易日内无条件增持中材节能股票,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薪酬总额的30%[110] - 履行股价稳定措施后90个交易日内,相关人员股价稳定义务自动解除;91个交易日开始,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加权平均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义务重新产生[110] - 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等问题,公司将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计划,6个月内完成回购,回购价格按发行价和认定日前三十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算术均值孰高确定[110] 股份限售及减持规定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控股股东等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中材节能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111] - 所持股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11] - 控股股东承诺自中材节能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111] - 发行前控股股东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满足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不影响控制权、不违反相关规定等条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后可转让[111] - 公司减持需提前4个交易日通知中材节能,中材节能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112] - 若中材节能招股书存在违法违规,公司10个交易日内提供回购计划,6个月内完成回购[112] - 回购价格按发行价和认定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算术平均值孰高确定,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112] 股份划转及解禁情况 - 中材集团将3046.3950万股(占
中材节能(603126) - 2018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