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与现金分红 - 公司2020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3.81亿元,每股派发现金股利3.05元(含税)[4]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5元(含税)[4]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4] - 公司2020年现金分红数额为380,642,392.73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28%[87] - 公司2019年现金分红数额为299,640,836.33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75%[87] - 公司2018年现金分红数额为226,947,27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67%[87] - 公司2020年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5元(含税)[87] - 公司2019年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10元(含税)并转增3股[86] - 公司2020年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86] - 公司2020年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每次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20%[86] - 公司2020年现金分红政策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20%至80%[86] - 公司2020年现金分红政策保持连续性与稳定性,确保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86] 股本与股东结构 - 公司总股本为1,256,558,346股,回购专用账户持有8,550,501股[4] - 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为1,248,007,845股[4] - 公司2020年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9,975,003股[86] - 公司总股本由954,636,870股增加至1,256,558,346股,主要由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156]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0,285户,较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减少6,711户[157] -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为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2.63%,持股数量为535,671,630股[158] - 项光明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9.83%,持股数量为123,459,086股[158] -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为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7.43%,持股数量为93,316,860股,其中45,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58]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六组合持股比例为2.56%,持股数量为32,212,016股[158]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一一组合持股比例为1.43%,持股数量为18,009,035股[159]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一九组合持股比例为1.19%,持股数量为15,002,540股[159] 财务表现 - 2020年营业收入为31.2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3.25%[20] - 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03%[20] - 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75%[20] - 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4.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20%[20] - 2020年末总资产为104.7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34%[20] - 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为1.00元,同比增长25.00%[22] - 202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6.02%,同比减少0.52个百分点[22] - 2020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9.91亿元人民币,为全年最高季度收入[24] - 2020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亿元人民币[24] - 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金额为3181.35万元人民币[26] - 公司总资产达104.73亿元,同比增长51.3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4.89亿元,同比增长30.20%[45]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23亿元,同比增长53.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7亿元,同比增长29.03%[45]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31.11亿元,同比增长53.68%,主营业务成本14.33亿元,同比增长85.18%,主营业务毛利率53.93%,同比下降7.84个百分点[47] - 公司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110,941,814.11元,同比增长53.68%,主要由于设备、EPC及服务、垃圾清运收入增加以及正式运营项目增加[49] - 设备、EPC及服务收入为1,689,219,230.33元,同比增长144.83%,但毛利率减少8.42个百分点至48.82%[48] - 浙江省内营业收入为2,835,094,812.47元,同比增长58.78%,占总营业收入的91.13%[48] - 公司2020年研发费用为60,153,094.80元,同比增长75.51%,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93%[52][53] - 公司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2,473,038.19元,同比增长9.75%,主要由于正式运营项目增加及设备、EPC及服务收入增加[54] - 公司2020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67,271,136.31元,主要由于新建项目投入支出增加和购买理财产品[54] - 公司2020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4,171,954.96元,主要由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4] - 公司2020年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101,248.8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32.42%[51] - 公司2020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为190,936.6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48.41%[51] - 公司2020年货币资金为964,725,558.73元,同比增长20.28%,占总资产的9.21%[55] - 应收账款为560,942,157.10元,同比增长5.36%[56] - 预付款项为14,100,492.39元,同比下降65.20%,主要因设备到货结算所致[56] - 存货为158,989,554.63元,同比增长44.33%,主要因合同履约成本增加所致[56] - 在建工程为3,069,226,991.86元,同比增长180.32%,主要因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处理等在建项目投入所致[56] - 应付账款为985,097,584.32元,同比增长185.82%,主要因应付材料款和工程款增加所致[56] - 应交税费为202,880,381.65元,同比增长150.25%,主要因应交增值税和所得税增加所致[57] - 长期借款为1,093,924,818.93元,同比增长40.19%,主要因增加项目贷款所致[57] 子公司与投资项目 - 伟明(香港)公司指伟明(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10] - 宁晋公司指宁晋县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 - 莲花公司指莲花县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 - 永丰公司指永丰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 - 伟明材料公司指温州伟明环保材料有限公司[10] - 江西伟明指江西伟明环保有限公司[10] - 上海伟明指上海伟明环保有限公司[10] - 闽清公司指闽清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 - 蛟河公司指蛟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 - 安福公司指安福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 - 公司拥有多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包括界首、万年、樟树、紫金、双鸭山等,覆盖多个省份[11] - 公司涉及多个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如瑞安餐厨、永康餐厨、平阳餐厨等[11] - 公司设立多个全资子公司,包括安远县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阳伟明餐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60] - 公司注销控股子公司宁晋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降低运营成本[60] - 公司转让中环智慧25%股权并进行减资,减资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持股51%[60] - 公司2020年对外股权投资总额为7.72亿元,同比增长45.66%[67] - 公司对奉新公司增资2500万元,持股比例100%[67] - 公司对婺源公司增资4000万元,持股比例100%[67] - 公司对双鸭山公司增资7066.36万元,持股比例100%[67] - 公司对东阳公司增资1.54亿元,持股比例100%[67] - 公司对文成公司增资3420万元,持股比例60%[67] - 公司对永丰公司增资1.02亿元,持股比例100%[67] - 公司对闽清公司增资600万元,持股比例80%[67] - 公司对蛟河公司增资1100万元,持股比例100%[67] - 公司对安福公司增资5880万元,持股比例100%[67] - 公司投资浙江省内一座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设计处理量为150吨/日,总投资8700万元[42] - 公司签署《瓯海区生活垃圾直运服务合同》,负责运输瓯海区12个街道、1个镇及一个开发区产生的易腐垃圾、其他垃圾,预计产生量约为280吨/日,合同总价约1206万元[43] - 公司签署《平阳县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服务项目合同》,服务承包期1年,合同预算571万元[42] - 公司签署《2020-2022年瑞安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采购合同》,服务承包期2年,2年预算价1676万元[43] 环保项目与运营 - 公司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之一,拥有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35] - 公司业务覆盖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各个环节,包括核心技术研发、设备研制、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36] - 公司拥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具自主知识产权的垃圾焚烧炉排炉、烟气净化、自动控制等技术[36] -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系统化技术标准和运作模式,具备项目快速复制能力[36] - 公司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行业知识、专业的技术实力和高效的管理能力[36] - 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培训体系,推动不同岗位、层级员工不断成长[36] - 报告期末垃圾焚烧正式运营项目21个,试运行项目3个,设计日处理规模约1.76万吨[37] - 报告期内生活垃圾入库量519.17万吨,同比增长2.35%,上网电量15.90亿度,同比增长3.65%[37] - 全年处理餐厨垃圾19.15万吨,同比增长9.55%,处理污泥5.89万吨,同比增长118.15%[37] - 报告期末在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14个,对外承建项目2个[38] - 报告期内新增签约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4,500吨/日[38] - 报告期公司完成设备、EPC及服务收入共计16.89亿元[40] - 公司于2020年7月签署机械炉排炉委托生产合同和余热锅炉设计合同,合同总价为350万元[40] - 公司于2020年6月签署平阳县餐厨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合同,总处理规模为175吨/日[41] - 公司于2020年7月签署东阳市餐厨垃圾生态处理中心项目PPP项目合同,近期设计规模为315吨/日[41] - 公司于2020年9月签署双鸭山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补充协议,建设日处理能力60吨的餐厨垃圾焚烧发电设施[41] - 公司2020年完成生活垃圾入库量519.17万吨,完成上网电量15.90亿度,处理餐厨垃圾19.15万吨,处理污泥5.89万吨,对外处理渗滤液11.26万吨,清运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118.68万吨[79] - 公司2020年在手垃圾焚烧项目规模突破3.7万吨/日,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规模突破2,000吨/日[79] - 2021年公司计划完成垃圾入库量700万吨,完成上网电量21亿度,并推进十余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80] 风险与挑战 - 公司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可能导致垃圾处置费下降,影响经营利润[81] - 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因成本上升、选址问题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延期或停止,影响公司业绩[81] - 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因环保要求提高、运营成本上升或政策变化导致收益下降[82] - 公司部分子公司享有税收优惠政策,若政策变化可能影响公司盈利水平[82] - 公司核心技术存在扩散风险,可能对业务产生不利影响[83] 社会责任与公益 - 公司2020年共向社会捐款、捐物超过603万元,包括助学、助医、助困等[120] - 公司通过瓯海区向四川省阿坝县捐款30万元助力当地产业发展[120] - 公司资助云南省广南县141名建档立卡的贫困孩子,投入金额25.65万元[123] - 公司2020年精准扶贫资金投入55.65万元,帮助14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122] - 公司2021年计划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公益行动,巩固脱贫成果[124] - 公司2020年捐赠1,433支红外线体温计和4,300套防护服用于抗击疫情[120] - 公司下属万年电厂向当地捐款5万元,临江电厂捐赠2万元,界首电厂员工捐款5,310元用于抗击疫情[120] - 公司2020年精准扶贫中,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25.65万元,资助贫困学生人数141人[123] - 公司2020年精准扶贫中,定点扶贫工作投入金额30万元[123] 环保排放与监管 - 东庄项目2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07 mg/m³,低于排放限值300 mg/m³[128] - 临江项目一期1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268 mg/m³,接近排放限值300 mg/m³[128] - 临江项目二期1炉烟尘排放浓度低于20 mg/m³,远低于排放限值30 mg/m³[128] - 永强项目一期1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74 mg/m³,远低于排放限值300 mg/m³[129] - 永强项目二期1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30 mg/m³,低于排放限值300 mg/m³[129] - 昆山项目1炉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3 mg/m³,远低于排放限值100 mg/m³[129] - 昆山项目1炉烟尘排放浓度为2.9 mg/m³,远低于排放限值30 mg/m³[129] -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排放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及COD等[127] - 公司运营多个环保项目,包括东庄项目、临江项目一期和二期、永强项目一期和二期等[127] - 苍南项目1炉氮氧化物排放量为77 mg/m³,低于标准300 mg/m³[130] - 瑞安项目一期1炉二氧化硫排放量低于3 mg/m³,远低于标准100 mg/m³[130] - 临海项目一期1炉烟尘排放量低于22 mg/m³,低于标准30 mg/m³[130] - 玉环项目1炉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19 mg/m³,接近标准300 mg/m³[131] - 永康项目1炉二氧化硫排放量低于3 mg/m³,远低于标准100 mg/m³[131] - 嘉善项目1炉烟尘排放量为6.1 mg/m³,低于标准30 mg/m³[131] - 武义项目1炉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31 mg/m³,接近标准300 mg/m³[131] - 苍南项目2炉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 mg/m³,低于标准100 mg/m³[130] - 临海项目二期1炉二氧化硫排放量低于3 mg/m³,远低于标准100 mg/m³[131] - 瑞安项目二期1炉烟尘排放量低于20 mg/m³,低于标准30 mg/m³[130] - 公司2020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估算为330.20吨[133] - 公司2020年烟尘排放总量估算为132.37吨[133] - 公司2020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估算为2,757.49吨[133] - 公司2020年COD排放总量估算为32.68吨[133] - 公司核定的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994.28吨[134] - 公司核定的年烟尘排放总量为537.56吨[134] - 公司核定的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4,748.32吨[134] - 公司核定的年COD排放总量为99.34吨[134] 可转债与融资 -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总额为120,000万元[141] - 公司2020年可转债"伟20转债"期末持有人数为8,163人[143] - 公司总资产为1,047,323.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02%[147] - 伟明转债在报告期内累计转股额为208,710,000元,转股数为11,946,473股,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11%[145] - 伟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92元/股调整为17.47元/股[146] - 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公开发行了1,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120,000万元,并于202
伟明环保(603568) - 2020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