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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603806) - 2021 Q2 - 季度财报
福斯特福斯特(SH:603806)2021-08-18 00:0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7.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9.29%[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8.08%[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75.45%[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8.3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99%[1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98元,同比增长88.46%[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62%,同比增加2.86个百分点[15] - 公司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71.56亿元,同比增长69.29%[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36亿元,同比增长98.08%[32] - 公司2021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57.16亿元,同比增长69.3%[112] - 公司2021年上半年净利润为9.05亿元,同比增长98.6%[113] - 公司2021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为1.86亿元,同比增长60.3%[112] - 公司2021年上半年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7.85亿元,同比增长8.6%[111] - 公司2021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98元,同比增长88.5%[114] - 公司2021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10.51亿元,同比增长97.6%[113] - 公司2021年上半年财务费用为-1837万元,主要由于利息收入增加[112] - 公司2021年上半年信用减值损失为-8547万元,同比大幅增加[113] - 公司2021年上半年母公司营业收入为48.75亿元,同比增长76.8%[115] - 公司2021年上半年母公司净利润为8.63亿元,同比增长88.5%[115] - 公司2021年上半年净利润为743,047,177.72元,同比增长4.2%[116] - 公司2021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1,672,016.91元,同比下降375.5%[117] - 公司2021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1,797,099.92元,同比增长324.7%[118] - 公司2021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1,198,567.40元,同比下降98.1%[119] - 公司2021年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720,196,301.12元,同比增长35.7%[117] - 公司2021年上半年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40,540,289.44元,同比增长89.7%[118] - 公司2021年上半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914,046,297.52元,同比增长65.2%[119] - 公司2021年上半年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6,456,072.01元,同比下降668.6%[120] - 公司2021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5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6.71亿元有显著改善[121] - 公司2021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6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1.80亿元有所增加[121] - 公司2021年上半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4.13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8.88亿元增长显著[121] - 公司2021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0.25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90.29亿元略有下降[122] - 公司2021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8.61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8.60亿元略有增长[123] - 公司2021年上半年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为2.97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2.96亿元略有增长[123] - 公司2021年上半年利润分配为-3.47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3.47亿元持平[123] - 公司2021年上半年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8.39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98.39亿元持平[124] - 公司本期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7,297,996,636.85元,较期初增加766,753,130.36元[128]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450,896,798.1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为450,527,069.64元[125] - 公司本期所有者投入资本为603,206,060.72元,其中普通股投入2,450,000.00元,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600,756,060.72元[126] - 公司本期利润分配为-287,430,000.00元,其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287,430,000.00元[126] - 母公司本期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8,784,655,660.66元,较期初增加696,172,180.74元[130] - 母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743,047,177.7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为299,423,570.42元[129] - 母公司本期所有者投入资本为299,423,570.42元,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299,423,570.42元[129] - 母公司本期利润分配为-346,298,567.40元,其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346,298,567.40元[130] - 公司上年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462,173,375.61元,本年期初余额为5,462,173,375.61元,本期期末余额为6,491,007,701.91元,增加了1,028,834,326.30元[131][132]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713,058,265.58元,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为603,206,060.72元,利润分配为-287,430,000.00元[131] - 公司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为209,040,000.00元,资本公积减少209,040,000.00元[132] - 公司注册资本为929,469,360元,股份总数为929,469,360股,每股面值1元[133] 产品与销售 - 公司光伏胶膜、光伏背板和感光干膜产品销量增加,且光伏胶膜和感光干膜平均销售单价上升[16] - 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导致盈利增加[16] - 公司2021年上半年销售光伏胶膜4.61亿平米,同比增长23.19%[20] - 公司2021年上半年销售光伏背板3,136.83万平米,同比增长26.44%[20] - 公司2021年上半年销售感光干膜4,547.15万平米,同比增长210.95%[20] - 公司累计出货双涂型含氟结构背板(CPC)超过1.5亿平米,使用客户超过50多家,累计安装了约25GW的电站[20] - 光伏胶膜新增产能1.5亿平米,全球市占率超过50%[33] - 感光干膜销量达4547.15万平米,同比增长210.95%[33] - 公司计划在3~5年内成为全球感光干膜产品头部供应商[26] - 公司正在建设年产1.1亿平米光伏背板项目[33] - 公司正在筹建年产4.2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和年产2.4万吨碱溶性树脂项目[33] - 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9.29%,主要由于光伏胶膜、光伏背板和感光干膜产品销量增加及光伏胶膜和感光干膜平均销售单价上升[36] - 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上升61.04%,主要由于光伏胶膜、光伏背板和感光干膜产品销量增加及原材料平均采购单价上升[36] -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产业,生产的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是光伏组件关键的封装材料,能提高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并延长使用寿命[68] - 公司在具备条件的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在杭州、江山、北京等地开展小型地面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68] 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13,154,204.91元[17]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18,559,755.11元[19]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302,794.88元[17]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552,895.03元[17]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为-73,489.17元[19]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所得税影响额为-5,121,038.66元[19] 研发与投资 - 公司研发费用为18.63亿元,同比增长60.30%[35] - 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0.30%,主要由于研发材料投入、职工薪酬和检测试验费增加[36]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1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35] - 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增长26.15%,主要由于理财产品到期赎回[38] -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期末增长58.78%,主要由于销售规模快速增长,收到的尚未到期解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38] - 公司存货较上年期末增长54.37%,主要由于本期原材料备货增加[38] - 公司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增长151.16%,主要由于“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投入增加[38] - 公司境外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97%,金额为609,979,761.52元[40] -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福斯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100%[42] - 公司对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3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42] - 年产2.5亿平方米白色EVA胶膜技改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为7,921.54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为24,807.24万元[45] - 年产2亿平方米POE封装胶膜项目(一期)本年度投入金额为3,605.42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为25,920.70万元[45] - 年产2.1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为2,307.39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为22,398.99万元[45] - 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为22,447.69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为38,924.65万元[46] - 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为0.00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为0.00万元[46] - 补充流动性资金本年度投入金额为0.00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为30,000.00万元[46] - 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净利润为5,318.68万元[47] - 福斯特材料科学(泰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净利润为7,817.14万元[47] 风险与挑战 - 公司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主要由于原辅材料价格处于高位,光伏行业观望氛围加重[48] -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偏低的风险,主要由于行业特性导致,未来随着全球推进"碳中和",光伏行业前景广阔[50] 员工持股计划 -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其中50%为公司提取的奖励基金,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占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22%[58] -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定向大宗交易购买公司股票,购买均价为69.49元/股,购买总数量为1,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购买总金额为91,031,900元[58] -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自2021年5月25日起12个月,参与员工总人数不超过650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为1人[58] 环保与社会责任 - 苏州福斯特2021年上半年颗粒物排放量为0.224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5.604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234吨[61] - 苏州福斯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要求,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62] - 苏州福斯特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环境应急管理到位[64] - 苏州福斯特设有专职环保管理员,负责环境管理、环境统计及污染源治理工作,并制定了年度环境监测方案[66] -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环保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67] 承诺与责任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等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适用[70] - 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71] - 林建华、张虹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72] - 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72] - 公司承诺在减持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且减持前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73]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73]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74]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若发行人未能回购新股,将由其购回不足部分,购回价格为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与发行价格的孰高者[74] - 公司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时,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告并制定回购方案[74] - 公司承诺在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包括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增持等措施[76] - 公司计划在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90天内回购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2%的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76] -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建华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督促公司回购新股[75]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76] - 公司承诺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76] - 公司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6] - 公司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督促公司回购新股[75] - 公司承诺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后,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76] - 公司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督促公司回购新股[75] - 公司承诺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后,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76] -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建华承诺不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经济赔偿责任[78] - 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不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经济赔偿责任[78]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林天翼承诺其控制的杭州赢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经济赔偿责任[78] - 杭州赢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不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经济赔偿责任[79] 审计与法律 -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80]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82]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81]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83]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85] 股权与资本 - 公司股份总数由期初的769,552,372股增加至期末的929,469,360股,主要由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及"福20转债"转股[87] -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中,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50元现金红利,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6,298,567.40元,转增153,910,474股[87] - "福20转债"累计转股数为6,006,514股,累计转股金额为366,596,000元[87] -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公司股份总数增加21,634,388股,主要由于"福20转债"的转股及提前赎回[88] -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建华先生控制的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60,766,296股,占总股本的49.57%[90] - 林建华个人持有133,625,478股,占总股本的14.38%[9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18,366,960股,占总股本的1.98%[90]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0,000,000.00元[96] - 可转换公司债券"福20转债"的转股期自2021年6月7日至2026年11月30日[96] - 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19.85%[102] - 公司“福20转债”报告期转股额为366,596,000元,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65%[100] - 公司“福20转债”尚未转股额为1,333,404,000元,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为78.44%[100] - 公司“福20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