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嘉澳环保(603822) - 2017 Q4 - 年度财报
嘉澳环保嘉澳环保(SH:603822)2020-03-05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7年营业收入为8.82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4.35%[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98.6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88%[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99.1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03%[20] - 2017年营业收入8.83亿元,较上年增长74.35%[22] - 基本每股收益0.6951元/股,同比增长8.97%[22] -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0.5169元/股,同比下降11.29%[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83%,同比增加0.05个百分点[22] -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3%,同比减少1.27个百分点[22] - 第四季度净利润2104.27万元,含债务重组收益1373.87万元[25][28]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1299.47万元,其中债务重组收益1373.87万元[27][28] - 公司营业收入88,257.70万元,同比增长74.35%[34] - 营业收入88,257.70万元,同比增长74.35%[44][46][4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98.63万元,同比增长18.88%[44] - 环保增塑剂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02%,毛利率减少4.84个百分点[50] - 环保稳定剂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0.86%,毛利率减少1.62个百分点[50] - 环保增塑剂营业收入为62,267.07万元,同比增长30.02%,毛利率为16.48%[94] - 环保稳定剂营业收入为4,601.67万元,同比增长90.86%,毛利率为25.52%[94] - 生物柴油营业收入为19,065.40万元,毛利率为1.30%[94] - 内销营业收入为68,474.86万元,同比增长51.97%[96] - 外销营业收入为17,459.28万元,同比增长232.95%[9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76,540.55万元,同比增长92.63%[46][47] - 塑料助剂成本554,343,690.47元,同比增长40.56%[55] - 环保增塑剂成本520,072,354.78元,同比增长38.02%[55] - 环保稳定剂成本34,271,335.69元,同比增长95.09%[55] - 研发投入总额27,713,470.43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14%[62] - 研究开发费用为2771.35万元,占销售收入3%以上[7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1.11%[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56亿元,较上年增加211.11%[23] - 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40亿元,显著高于其他季度[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757,127.61元,同比增长211.11%[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55,757,127.61元,同比增长211.11%[63]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较上期期末增长186.79%至328,282,282.12元,占总资产比例从11.44%升至24.67%[65][66] - 商誉较上期期末增长423.62%至75,820,916.77元,主要因溢价收购子公司东江能源[65][67] - 无形资产较上期期末增长163.00%至127,830,425.32元,因收购子公司东江能源[65][67] - 其他应收款较上期期末增长747.52%至9,153,867.77元,因增值税返还及出口退税款增加[65][67] - 应付债券新增133,356,873.65元,为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6][68] - 长期借款新增80,000,000元,为子公司股权质押借款[66][68] - 应付票据新增40,000,000元,因采购规模扩大[66][67] 业务线表现 - 公司环保增塑剂销量90,772.57吨,同比增长15.34%[40] - 公司脂肪酸甲酯(生物能源)销量57,299.71吨[34] - 家装领域增塑剂销售16,200吨,同比增长32.8%[40] - 公司主营产品环保增塑剂及稳定剂销售95,153.77吨[34] - 环保稳定剂销售4,381.20吨,较上期增长92.12%[41] - 环保增塑剂生产量101,970.36吨,同比增长23.81%[52] - 环保增塑剂销售量90,772.57吨,同比增长15.34%[52] - 环保稳定剂生产量4,472.40吨,同比增长92.81%[52] - 环保稳定剂销售量4,381.20吨,同比增长92.12%[52] - 环保增塑剂在家装领域销售增长32.8%[79] - 环保增塑剂产能利用率100.99%,产量10.20万吨,市场占有率超13.42%[75] - 开发区厂区环保增塑剂项目设计产能10.1万吨,产能利用率100.99%[85] - 东江能源厂区生物柴油项目设计产能5万吨,产能利用率117.8%[85] - 东江能源扩建项目现有产能7.5万吨[86] - 环保增塑剂上市募集资金项目设计产能6万吨/年,2017年达产1.5万吨/年[87] - 明洲环保氯代增塑剂审批产能3万吨/年,改造提升至5万吨/年连续化装置[88] - 地沟油采购价格区间3120元至5300元[89] - 辛醇采购量18525.87吨,价格区间5650元至9100元[89] - 生物柴油是生产环保增塑剂的重要原料[117] - 公司产品定价基于原材料价格波动 主要原料包括大豆油 脂肪酸甲酯和辛醇[120] - 子公司嘉澳鼎新在建年产20,000吨环保增塑剂项目,存在未确认财务报表的对外合同[152] 地区表现 - 华南区域环保增塑剂销量较2016年增加372.3%[41] - 东江能源销售生物柴油57,299.71吨,实现净利润2,494.83万元[41] - 华南地区环保增塑剂销量较上年度增加372.3%[79] 子公司表现 - 子公司东江能源营业收入为25,628.43万元,净利润为2,494.83万元[100] - 子公司明洲环保营业收入为31.71万元,净亏损885.61万元[100] - 子公司若天新材料营业收入为3,921.58万元,净利润为408.66万元[100] - 东江能源2017年产能利用率超100%[38] - 东江能源2017年扣非净利润2,117.87万元,完成业绩承诺2,000万元[150] - 嘉兴若天2017年扣非净利润398.85万元,未达承诺483万元,原股东需补偿54.49万元(洪少鸿38.14万元,袁援卓16.35万元)[149][150] - 嘉兴若天2016年9-12月扣非净利润169.66万元,年化考核利润140万元,超额29.66万元[149] -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明洲环保提供资金116,132,938.35元(含利息),本金10,106万元[15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十三五期间环保增塑剂比例将从不足20%提升至35%以上[32] - 环保增塑剂在整体增塑剂消费需求中明显提升[32] - 国内增塑剂行业总产能520万吨,较上年减少5.5%,环保增塑剂占比25.3%[75] - 全球增塑剂需求年均增速3.9%,2019年使用量将达10300kt[74] - 全球增塑剂需求预计年均增速为3.9%,2019年使用量将达10,300千吨[103] - 环保增塑剂在整体增塑剂消费需求中占比将从不足20%提升至35%以上[105] - 环保增塑剂相较于DOP仍存在价格劣势[106] - 增塑剂行业集中度提升,规模企业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加[107] - 公司通过并购东江能源100%股权强化产业链配套优势[107] - 环保增塑剂在家装、医疗、包装等领域需求主导市场增长[108] - 公司环保增塑剂出口业务国内排名前三[113] - 生物柴油兑入20%可减少颗粒物排放14% 总碳氧化物排放13% SO2排放70%以上[113] - 公司计划2018年实现高端无苯增塑剂产业化[109][112] - 东江能源装置开工率目标稳定在100%左右[109] - 公司2017年投入570余万元用于改造提升环保装置[109] - 全资子公司东江能源通过技改提升产能2.5万吨,现有产能达7.5万吨[109] - 福建明洲环保因技术改造亏损885.61万元,产能将从3万吨/年提升至5万吨/年[110] - 2017年公司投入环保改造资金570余万元[116] - 东江能源通过技改提升产能2.5万吨 现有产能达7.5万吨[119] - 东江能源新增50%产能后装置开工率目标稳定在100%左右[119] - 福建明洲环保技术改造导致亏损885.61万元[119] - 明洲环保氯代增塑剂产能从3万吨/年提升至5万吨/年连续化装置[119] - 公司计划2018年实现高端无苯增塑剂产业化[115] 分红和利润分配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14元人民币,共计支付现金股利1569.69万元人民币[5] - 2017年度提取10%盈余公积483.29万元人民币[5] - 2017年度公司实际可分配利润为3.157亿元人民币[5] - 公司201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79%[5] - 2017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5,696,900元人民币,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79%[128] - 2016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5,256,800元人民币,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5.57%[128] - 2015年未进行现金分红,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38,855,220.56元人民币[128] - 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政策要求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12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80%[12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40%[12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20%[124] - 2017年度每10股派息2.14元人民币(含税)[128] - 2016年度每10股派息2.08元人民币(含税)[128] 股东和股权结构 - 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19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57%[21] - 公司总资产1,330,919,640.8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1,979.44万元[44] - 有限售条件股份从5500万股减少至3275万股,持股比例从74.98%降至44.65%[158][159]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从1835万股增至4060万股,持股比例从25.02%升至55.35%[158][159] - 外资持股从1375万股减至0股,持股比例从18.74%降为0%[158][159] - 限售股解禁数量2225万股,涉及君润国际995万股、中祥化纤475万股、利鸿亚洲380万股、瓯联创投375万股[160][163] - 顺昌投资持有3275万股限售股,限售期至2019年4月28日[163]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971户,年度报告披露前上一月末为13,686户[166] - 公司总股本保持73,350,000股不变[159] -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从4125万股减至3275万股,持股比例从56.24%降至44.65%[158][159] - 桐乡市顺昌投资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持股18,370,000股,占比25.04%,其中7,182,800股处于质押状态[168] - 君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9,950,000股,占比13.57%,无质押股份[168] - 桐乡市顺昌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可交换债券质押专户持有8,880,000股,占比12.11%,无质押[168] - 桐乡市顺昌投资有限公司另一可交换债券质押专户持股5,500,000股,占比7.50%,无质押[168] - 桐乡中祥化纤有限公司持股4,750,000股,占比6.48%,无质押[168] - HOST VANTAGE ASIA LIMITED持股3,800,000股,占比5.18%,无质押[168] - 浙江瓯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650,000股,占比4.98%,报告期内减持100股[168] - 桐乡市顺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32,750,000股,限售期至2019年4月28日[171]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沈健,担任公司董事长,无其他国家居留权[173] - 法人股东君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元,主要从事投资业务[176] - 控股股东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前持有的股份[129] - 实际控制人沈健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30]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30]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133] - 控股股东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发行价[133] - 股东君润国际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可能减持上市时持股数量的100%[133]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80%[134][135] -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80%[134] - 持有公司股票低于5%时豁免减持公告义务[134][135]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年减持上限为上市时持股数量的25%[134] - 未履行减持承诺则6个月内禁止减持[134]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将调整减持价格基数[134][135] - 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134][135] - 可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134][135] - 控股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业务[135] - 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控股股东相关资产的权利[13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期间避免同业竞争[13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并遵循市场规则[13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138] 公司治理和承诺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将在事实认定后10日内启动新股回购[130] - 控股股东顺昌投资承诺在虚假记载认定后10日内启动原限售股回购[131] - 公司承诺对因虚假陈述遭受损失的投资者进行直接经济损失赔偿[130] - 控股股东承诺自行并督促其他责任方赔偿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131] - 实际控制人沈健承担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131] - 公司制定三年内股价稳定预案当股价连续20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措施[131] - 公司单次回购股票资金不低于上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20%[132] - 公司年度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上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50%[132]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132] - 控股股东年度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132] - 公司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后需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132] - 公司需在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方案[132] - 控股股东需在触发条件成就后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132] 诉讼和仲裁 - 公司涉及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诉讼,涉案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144] - 公司涉及股权转让纠纷诉讼,涉案金额为10,750万元人民币[145] - 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于2017年12月28日出具民事调解书[144] - 股权转让纠纷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21日受理[145] - 公司应支付东江能源原股东股权转让款50,000,000元不再支付,原股东欠款36,261,318.3元从应付款扣减,差额13,738,681.7元计入营业外收入[146] 融资和债券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获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1751号)[154] - 可转换债券期末持有人数13,371人,前十名持有人占比最高为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6.89%[155]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1.85亿元,期限6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156][165]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185万张,票面金额100元/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