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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澳环保(603822) - 2018 Q4 - 年度财报
嘉澳环保嘉澳环保(SH:603822)2020-03-05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8年营业收入为1039488644.34元,同比增长17.78%[19] - 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53749385.92元[4] - 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51582055.52元,同比增长35.77%[19]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5.42%至0.7328元/股[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大幅增长35.78%至0.7032元/股[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0.58个百分点至7.25%[21] -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上升1.13个百分点至6.96%[21] - 全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216.73万元[24] - 公司营业收入103,948.86万元,同比增长17.78%[4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74.94万元,同比增长5.42%[48] - 主营业务收入103,410.48万元,同比增长20.34%,销量增长16.10%[51]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103,948.86万元,同比增长17.78%[51] - 环保增塑剂营业收入7.33亿元,同比增长17.69%[88] - 环保稳定剂营业收入6084.76万元,同比增长32.23%[88] - 生物质能源营业收入2.40亿元,同比增长26.11%[8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89,377.50万元,同比增长16.77%,主营业务成本88,964.90万元,同比增长19.81%[51] - 研发费用2,589.38万元,同比增长59.34%[46][50] - 研发费用2,589.38万元,同比增长59.34%,占营业收入比例2.49%[62][64] - 研发费用为2589.38万元[77] - 环保增塑剂营业成本6.26亿元,同比增长20.40%[88] - 环保稳定剂营业成本4560.92万元,同比增长33.08%[88] - 生物质能源营业成本2.18亿元,同比增长15.79%[88] 各业务线表现 - 环保助剂总产能同比增长44.55%至14.6万吨/年[28] - 环保助剂总产量同比增长17.62%至11.99万吨[28] - 公司环保助剂产量11.99万吨,产能14.6万吨,产能利用率82.12%[30] - 环保增塑剂市场占有率20.9%,较上年13.42%提升7.48%[30][31] - 环保增塑剂及稳定剂销售109,267.2吨,同比增长14.83%[31] - 生物质能源产品产量76,752.42吨,较上年增长30.30%[35] - 生物质能源产品销量71,635.29吨,较上年增长25.02%[35] - 公司环保增塑剂销量103,532.65吨,同比增长14.06%[44] - 东江能源生物质能源产品销量71,635.29吨,同比增长25.02%[44] - 嘉兴若天环保稳定剂销量5,734.60吨,同比增长30.89%[44] - 环保增塑剂销量103,532.65吨,同比增长14.06%[56] - 塑料助剂业务收入79,367.90万元,毛利率15.36%,收入同比增长18.69%[54] - 生物质能源业务收入24,042.58万元,毛利率9.37%,收入同比增长26.11%[54] - 环保增塑剂毛利率14.56%,同比下降1.92个百分点[88] - 环保稳定剂毛利率25.04%,同比下降0.48个百分点[88] - 生物质能源毛利率9.37%,同比上升8.07个百分点[88] - 特种环保增塑剂产能利用率74.2%,远高于传统增塑剂不足50%的水平[97] - 传统邻苯及对苯增塑剂产能利用率约50%[30] - 环保增塑剂行业产能利用率74.2%,远高于传统增塑剂的50%[41] - 公司环保增塑剂产能利用率82.12%高于行业平均74.2%[72] - 环保增塑剂市场占有率20.9%同比提升7.48个百分点[72] -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明洲环保年产5万吨氯代脂肪酸甲酯项目投入试生产[112] -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济宁嘉澳鼎新环保无苯增塑剂项目完成土建安装并申请试生产调试[112] 子公司业绩 - 东江能源扣非净利润3,678.08万元,同比增长73.67%,超额完成业绩承诺47.12%[44] - 嘉兴若天扣非净利润632.34万元,同比增长58.54%,超额完成业绩承诺13.94%[44] - 福建省明洲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371.49万元,净利润-686.59万元[94] - 上海坤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收入864.71万元,净利润43.23万元[94] - 济宁嘉澳鼎新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24.08万元[94] - 嘉兴若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9,099.62万元,净利润656.03万元[94] - 浙江东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31,965.34万元,净利润3,679.08万元[94] - 浙江嘉穗进出口有限公司营业收入9,385.14万元,净利润-146.41万元[94] - 嘉兴若天新材料2018年扣非净利润632.34万元,超出业绩承诺555万元13.9%[129] - 东江能源2018年扣非净利润3678.08万元,超出业绩承诺2500万元47.1%[130] - 子公司嘉兴若天2018年扣非净利润632.34万元,完成业绩承诺555万元的113.94%[138][139] - 子公司东江能源2018年扣非净利润3,678.08万元,完成业绩承诺2,500万元的147.12%[139][140] 研发与创新 - 公司被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19项[38] - 研发费用2,589.38万元,同比增长59.34%[46][50] - 研发费用2,589.38万元,同比增长59.34%,占营业收入比例2.49%[62][64] - 研发费用为2589.38万元[77] - 研发费用单独列示金额为1625.02万元[133]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江能源拥有十余年废油脂生产生物质能源经验,具备多项专利技术[100][104] - 东江能源主持起草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开业条件行业标准CAS 146-2007[104] 现金流状况 - 2018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7932585.80元,同比下降137.19%[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5,793.26万元,同比下降137.19%[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37.19%[6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4.00%[6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1.28%[66] 资产负债变化 - 存货同比增长62.52%至2.56亿元[67] - 在建工程同比增长76.63%至1.87亿元[67] - 其他应付款同比增长327.35%至1407.85万元[67]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科目调整后金额为1.277亿元[132]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科目调整后金额为5323.38万元[133] - 固定资产金额保持2.918亿元不变[133] - 在建工程金额保持1.0565亿元不变[133] - 其他应收款金额为915.39万元[133] - 其他应付款金额为329.44万元[133] 分红政策 - 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6,724,925.18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1.12%[120] - 201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5,697,649.21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79%[120] - 2016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5,256,800.0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5.57%[120] - 2018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8元(含税),以总股本73,354,935股为基数[120] - 2017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14元(含税)[120] - 2016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8元(含税)[120] - 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118]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80%[118]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40%[118]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20%[118] 理财与投资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发生额为2.914亿元[145]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理财发生额为3.1057亿元[145]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券商理财发生额为6000万元[145] - 公司持有宁波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金额5900万元,年化收益率3.9%,实际收益397,159.00元[148] - 公司持有宁波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金额2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1%,实际收益158,260.27元[148] - 公司持有宁波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金额2000万元,年化收益率4.3%,实际收益148,438.36元[148] - 公司持有中国银河证券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金额3000万元,年化收益率4.7%,实际收益243,369.86元[148] - 公司持有交通银行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金额2000万元,年化收益率4.6%,实际收益83,178.08元[148] - 公司持有民生银行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金额2440万元,年化收益率5.38%,实际收益551,168.89元[148] - 公司持有民生银行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金额2000万元,年化收益率5.33%,实际收益353,333.33元[148] - 公司2018年通过兴业银行桐乡支行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15,270,000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52%[149] - 公司2018年通过兴业银行桐乡支行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22,000,000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4%[149] - 公司2018年通过兴业银行桐乡支行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4%[149] - 公司2018年通过光大银行桐乡支行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4%[149] - 公司2018年通过兴业银行桐乡支行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18,000,000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4%[149] - 公司2018年通过宁波银行嘉兴分行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27,000,000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71%[150] - 公司2018年通过光大银行桐乡支行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19,000,000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44%[150] - 公司2018年通过宁波银行嘉兴分行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23,410,000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13%[150] - 公司2018年通过光大银行桐乡支行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48,000,000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50%[150] - 公司2018年通过交通银行桐乡支行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37%[150] 担保与融资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31,500,000元人民币[143]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31,500,000元人民币[143] - 公司担保总额31,500,000元人民币,占净资产比例4.05%[143] - 公司为子公司东江能源提供3,000万元短期借款担保,担保总额3,150万元[143] - 公司总授信额度为9.39亿元,未使用银行额度为5.84亿元[166] - 公司发行可转债1.85亿元,期限6年[166]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18年度废水排放总量为92,190吨,较2017年67,980吨增长35.6%[152] - 东套废气吸收塔硫酸雾排放量0.13吨,较2017年0.15吨下降13.3%[153] - 西套废气吸收塔甲酸排放量0.029吨,较2017年0.031吨下降6.5%[153] - 危险废物处置总量43.16吨,其中工艺反应过滤滤渣10.76吨,污泥31.54吨,实验室废液0.86吨[153] -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300吨/日,2007年投运至今运行正常[155] - 东套废气吸收塔处理能力12,000立方米/小时,西套为8,500立方米/小时[155] - 环保投入资金为508.9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0.49%[92] - 公司安装COD、氨氮、PH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158] - 公司每销售1吨环保增塑剂可避免至少1吨含邻苯有毒塑化剂塑料制品[109] - 公司每销售1吨生物质能源可避免至少1吨地沟油重回餐桌[109] 行业与市场 - 国内增塑剂行业总产量同比增长6.67%至320万吨[28] - 中国PVC地板产量9185万平方米,销量9001万平方米[30] - 全球生物质能源产量从2000年70.40万吨增长至2017年2648.80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超20%[32] - 全球生物柴油产量从2000年70.40万吨增长至2017年2,648.80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超20%[99] - 欧盟占全球生物柴油生产份额39.06%,南美洲占23.23%,亚太地区占18.52%[99] - 全球生物柴油产量从2000年70.4万吨增长到2017年2648.8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0%[103] - 中国塑钢比为30:70,低于世界平均50:50和发达国家如美国70:30[101] - 中国交通燃料领域对生物柴油潜在需求超过500万吨[43] - 中国塑料制品需求预计保持10%以上增速[101] - 江浙沪地区废弃油脂回收法规健全,尤其上海最为规范[105] - 公司环保增塑剂产品应用于食品包装、医疗器械、儿童玩具等高端领域[102][106] - 公司以生物质能源作为新业绩增长点,计划扩大产能和市场份额[107][108] - 公司力争脂肪酸甲酯系列环保增塑剂成为2019年环保增塑剂核心增长点[110]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在认定后10日内启动股份回购措施[123]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按照二级市场价格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123] - 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健承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123] - 公司制定股价稳定预案以维护上市后股价稳定[123] - 相关责任方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123] - 赔偿机制包括与投资者和解、第三方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123] - 赔付原则强调简化程序、先行赔付及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123] - 回购触发条件为招股说明书错误对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123] - 责任主体涵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23] - 承诺有效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长期有效[123]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每股净资产时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24] - 公司单次回购股票资金不低于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20%[124] - 公司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50%[124]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124] - 控股股东单一年度增持资金不超过其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124]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124] - 控股股东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适用)[124]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后公司需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124]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后公司需在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124] - 股价稳定方案包括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增持三种方式[124] - 控股股东顺昌投资承诺不从事与公司竞争业务且所持股份不低于5%时承诺持续有效[126] - 实际控制人沈健及其近亲属目前均未从事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126] - 公司享有控股股东所控制企业相关资产或业务的优先购买权[126] - 控股股东承诺若违反竞争条款将承担公司全部经济损失[126] -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担任董事期间及离职后六个月内遵守同业竞争条款[126] - 控股股东承诺未来将符合公司经营范围的商业机会优先介绍给公司[126] - 实际控制人承诺促使控制企业避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经营业务[126] - 上市后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同业竞争承诺约束[126] 股东与股权结构 -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末持有人数8,926人,前十名持有人合计占比20.04%[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