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海明[15] - 董事会秘书姓名为马富昕,联系电话0971 - 8588071,传真0971 - 8580075,电子信箱zplqzqb@126.com[16] - 公司注册地址为西宁市长江路128号创新大厦14楼,邮政编码810000[17] - 公司办公地址为青海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邮政编码810008[17] - 公司网址为www.zhengpingjituan.com[17] 报告期信息 - 报告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12] - 报告为2018年年度报告[11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776,898.52元[5] - 2018年营业收入28.12亿元,同比上升83.72%,主要因收购贵州水利51%股权,其实现收入12.85亿元,占比45.70%[23][24] - 2018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977.69万元,同比增加58.89%(扣除追溯调整影响后同比增加47.51%)[23][24] - 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22.89万元,同比增长111.22%[23] - 2018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38亿元,同比增长4.53%[23] - 2018年末总资产55.46亿元,同比增长35.48%[23] - 2018年基本每股收益0.17元/股,同比增长54.55%[24] - 2018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6%,同比增加1.57个百分点[24] - 2018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553.10万元,2017年为 - 69.09万元,2016年为3.69万元[28] - 2018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461.99万元,2017年为127.57万元,2016年为722.70万元[28] - 2018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11.18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9.39万元[26]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654,887.67元[29]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为 -920,916.76元[29] -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投资收益为 -14,632,414.06元[29] - 根据税收等法律要求对当期损益一次性调整影响为6,837,294.86元[29]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 -31,321.57元[2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5,408,370.70元[2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为4,399,219.69元[29] - 所得税影响额为2,576,385.91元[29] - 合计为4,984,113.97元[29] - 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81,226.67万元,同比上升83.7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77.69万元,同比增加58.89%,扣除追溯调整影响后同比增加47.51%[52] - 营业成本2,490,784,819.88元,同比上升88.36%;销售费用11,978,915.93元,同比上升40.10%;管理费用116,388,047.63元,同比上升94.07%;研发费用645,474.16元,同比下降42.67%;财务费用106,616,570.01元,同比上升61.14%[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228,885.98元,同比上升111.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313,773.80元,同比上升86.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575,883.96元,同比下降41.34%[54][55] - 建筑业毛利率比上年减少0.99个百分点,制造业毛利率比上年增加2.73个百分点,服务业毛利率比上年减少6.48个百分点[58] - 青海省内营业收入1,086,172,430.06元,同比下降20.72%;省外营业收入1,720,072,217.31元,同比上升969.99%[59]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99,598.7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5.42%;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1,666.8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6.73%[62] - 销售费用增加342.84万元,管理费用增加5,641.70万元,财务费用增加4,045.08万元[63] - 研发投入645,474.16元,占营业收入比例0.02%,研发人员45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2.74%[66] - 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本期净利润增加2,633.55万元[68] - 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数为442,738,778.38元,占总资产比例7.98%,较上期期末变动54.78%[70] - 存货本期期末数为2,112,877,894.54元,占总资产比例38.10%,较上期期末变动40.80%[70]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期末数为1,084,890,673.21元,占总资产比例19.56%,较上期期末变动45.62%[70] - 固定资产本期期末数为510,498,351.20元,占总资产比例9.21%,较上期期末变动45.59%[71] - 在建工程本期期末数为82,025,377.87元,占总资产比例1.48%,较上期期末变动94.74%[71] - 无形资产本期期末数为155,310,279.76元,占总资产比例2.80%,较上期期末变动443.72%[71] - 2018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17.20%,2017年为16.91%,2016年为15.43%[103] 利润分配与股本变动 -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283,805.14元[5] - 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400,003,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共计派发12,000,090.00元[5] - 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400,003,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160,001,20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560,004,200股[5] - 2018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776898.5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283805.14元后,以总股本400003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共计派发12000090.00元[100] - 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400003000股为基数,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16000120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560004200股[100] -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及2019年度项目施工[101] -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增加公司股本规模,增强行业竞争力[101] 公司业务收购与投资 -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贵州水利51%股权、正平建设60%股权[32][35][36] - 2018年公司以12331.80万元现金收购贵州水利51.00%的股权[82] - 2018年公司出资1500.00万元设立正平袁家村,持有30.00%股权[83] - 2018年公司以3337.73万元现金收购金阳光建设60.00%股权[84] - 2018年正平投资出资20000.00万元设立正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84] - 2018年公司出资1800.00万元设立吉林正平,持有60.00%股权,后于当年注销[84] - 2018年路拓制造收购湖南金迪部分出资额,目前持有其56.00%股权[84] - 2018年公司出资980.00万元设立福建正投,持有49.00%股权[85] - 2018年公司出资15000.00万元设立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85] - 2018年城市建筑垃圾及尾矿回收处理再利用项目总投资38300.00万元,正平养护出资19533.00万元,占比51.00%[86] - 2018年运营总部和研发设计中心项目总投资50000.00万元[86] - 2018年公司收购金阳光建设60%股权,收购价3337.73万元[137] - 2018年公司与金阳光投资、郭占武共同出资5000万元设立正平袁家村,公司占30%股权[138] 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 - 2019年公司将完善“大营销”经营模式,确保建设项目全面开工、顺利推进,推动公司由施工生产型向经营管理型转变[95] - 公司发展战略为推动“四商兴正平、四业同发展”,发挥基础设施领域优势,推动多业务协同发展[94] 公司面临风险 -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周期波动、财务、原材料价格波动、业绩季节性波动、不可抗力产生的风险[96][97] 公司承诺事项 - 正平股份等承诺招股书无虚假记载等,若有问题将在30个交易日内提出股份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和认定日前30个交易日均价孰高者,承诺自2013年3月起长期有效且正在履行中[105][107] - 金生光等承诺若招股书有问题,将在30个交易日内敦促公司提出股份回购方案,若违反承诺将在5个交易日内停止分红、股份不得转让,承诺自2013年3月起长期有效且正在履行中[105][107] - 金阳光投资承诺若招股书有问题,将在30个交易日内敦促公司提出股份回购方案,若违反承诺将在5个交易日内停止分红、股份不得转让,承诺自2013年3月起长期有效且正在履行中[107] - 正平股份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为上市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停止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该净资产,承诺自2014年3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正在履行中[107] - 公司将在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方案,股东大会通过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实施[109]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单一会计年度不高于20%[109] - 4家实际控制人及企业单次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总额合计不低于700万元,单一会计年度不超过1000万元[109] - 若未及时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将公开说明原因、道歉,实际控制人等将返还最近一年现金股利,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1000万元[109] - 稳定股价预案启动至停止期间,实际控制人等不转让公司股份[109] - 公司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公开承诺,需提出新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如公开说明原因、道歉等[109] - 对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监高暂停股东分红,调减或停发薪酬津贴[109] - 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监高离职申请,但可进行职务变更[109]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聘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相关义务[109] - 该承诺自2014年3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且正在履行中[109] - 2014年3月相关承诺长期有效且正在履行中[111] - 自2016年9月5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相关人员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111] -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11] -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111] - 任职期间,相关人员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11] - 离职后半年内,相关人员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11] - 若违反承诺获得收益,需在获得收益的5个交易日内将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111] - 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6个月内满足特定条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6个月内满足特定条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13] - 原持股5%以上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113] - 若违反承诺获得收益,需在5个交易日内将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113] - 原持股5%以上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115] - 原持股5%以上股东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相应调整)[115] - 股东减持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115] - 金飞梅承诺自2016年9月5日起相关减持承诺正在履行中[115] - 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等自2015年5月起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承诺长期有效且正在履行中[115] - 金阳光投资自2015年5月起相关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承诺长期有效
正平股份(603843) - 2018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