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业绩: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0.77%至54.05亿元人民币[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06.19%至2.39亿元人民币[21] - 营业收入540,482.59万元,同比增长110.77%[32][49][53] - 利润总额27,209.46万元,同比增长110.75%[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3,884.00万元,同比增长106.19%[32][49]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80.95%至0.76元/股[22]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达16.05亿元人民币[25] - 公司境外营业收入528,952,826.92元,同比增长398.91%[55] - 公司境内营业收入4,699,295,231.88元,同比增长92.80%[55] 财务业绩: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营业成本499,139.06万元,同比增长113.43%[53] - 化工产品原材料成本同比上涨122.09%,达到45.63亿元,占总成本比例94.71%[59][60][61] - 外购产品成本同比下降86.20%至1994.75万元[60][61] - 制造费用同比增长117.54%至8194.18万元[60][61]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69.34%至2867.88万元[66] - 财务费用为-1158.43万元,上年同期为-318.29万元[66] - 研发费用108,736,846.78元,同比增长39.14%[51] 现金流和资产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93.17%至2.66亿元人民币[21][51][71] - 货币资金增加47.78%至15.01亿元,占总资产比例43.67%[73] - 应收账款增加36.33%至1.4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4.28%[74] - 应收款项融资大幅增加379.32%至1.4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4.19%[74][83] - 存货增加46.25%至4.39亿元,主要因生产规模扩大及原材料价格上涨[74] - 在建工程大幅增加398.11%至2.30亿元,占总资产比例6.70%[75] - 应付票据增加98.89%至15.9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46.52%[75] - 合同负债大幅增加213.20%至1.43亿元,主要因预收款增加[76] - 未分配利润增加59.70%至4.92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4.33%[77] - 货币资金中9.62亿元受限,主要因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保证金[78]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5,168,253.79元,当期新增5,168,253.79元[30][83]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149,245,525.77元,当期变动为119,186,952.88元[83] 业务运营和产能 - 公司尼龙切片产量347,923.49吨,同比增长46.74%[57] - 公司尼龙切片销售量385,764.51吨,同比增长53.30%[57] - 公司产能达到40余万吨,比上年末增加[48] - 年产10万吨聚酰胺6材料扩建项目第三条生产线在第四季度完成投产[32] - 山东聚合顺筹建第一期年产10万吨尼龙新材料(尼龙66)项目[34] - 聚合顺鲁化建设第一期年产18万吨聚酰胺6切片项目[34] - 聚合顺鲁化项目一期产能18万吨[90] - 杭州聚合顺本部扩建项目一期产能10万吨[90] - 山东聚合顺项目一期产能10万吨尼龙66[90] 研发投入 - 研发投入总额1.09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2.01%[68] - 研发人员数量75人,占总员工比例16.48%[69] 行业和市场趋势 - 2020年中国尼龙6切片表观消费量约为406.50万吨[37] - 2018年中国尼龙6工程塑料和薄膜消费量约占尼龙6切片消费量的30%[37] - 尼龙6切片出口量从2013年4.89万吨增长至2020年12.28万吨,增速明显[38] - 2020年国内己内酰胺产量约370万吨,自给率逐年上升[38] - 尼龙6切片行业主要生产企业产能达10万吨/年以上,产业集中度提升[40] - 国内高端尼龙产品与进口产品差距显著缩小,部分实现进口替代[38] - 己内酰胺技术国产化后国内新增产能连续投产,供应稳定[38] - 行业向高端化、差别化发展,低端产能逐步淘汰[40][41] - 尼龙6工程塑料消费量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与发达国家50%以上占比仍有差距[79] - 尼龙纤维产量从2010年145.2万吨增长至2017年332万吨,复合增长率达12.54%[86] - 尼龙类工程塑料年增长率达30.2%[87] - 预计到2025年中国尼龙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1,709.12亿元,较2019年增长64.8%[87] 公司治理和股东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履行稳定股价增持措施将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取现金薪酬或股东分红[171]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持股合计减少456,250股至19,468,750股[104]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合计为236.356868万元[104] - 董事长傅昌宝持股15,000,000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42.8352万元[104] - 董事兼总经理毛新华持股2,000,000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39.5352万元[104] - 董事郑安东持股减少100,000股至980,000股,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104] - 财务总监陈树峰持股减少250,000股至750,000股,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51.5398万元[104] - 监事沈晓伟持股减少106,250股至318,750股,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17.965092万元[104] - 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监管部门限期整改问题[96] - 控股股东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97]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能够独立运作具有独立完整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97] - 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行为[97] - 公司依法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98] - 公司2021年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等议案[102]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报酬决策程序经第二届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1] - 非独立董事不因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其薪酬按所任具体职务核定[111] -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根据公司制度按岗位和绩效发放基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年度考核后一次性发放[111] -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111] - 傅昌宝在股东单位温州市永昌控股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1995年8月至今[109] - 傅昌宝在股东单位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1999年4月至今[109] - 傅昌宝在控股子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任董事长自2020年12月至今[110] - 傅昌宝在控股子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自2020年10月至今[110] - 傅昌宝在全资子公司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经理自2019年10月至今[110] - 傅昌宝在全资子公司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经理自2020年12月至今[110] - 公司2021年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其中7次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116] - 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财务决算、年度报告、利润分配等议案[118][1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120] - 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121] - 提名委员会在报告期内未召开会议[122] - 所有董事2021年度均亲自出席7次董事会会议,无缺席情况[115] - 公司2021年4月29日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113] - 公司2021年8月19日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募集资金存放专项报告[113] - 公司2021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议案[114] - 公司2021年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关联交易额度[113][114] 分红和利润分配 - 公司2021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1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718,689.70元(含税)[5] - 公司2021年度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5] - 母公司提取10%盈余公积金23.18百万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6.43百万元[130] - 公司总股本315.55百万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1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72百万元[130]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29] - 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2.49百万元[130] 供应商和客户集中度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比60.30%,总额达36.97亿元[6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33.34%,总额20.46亿元[62] 员工构成 - 公司在职员工总数455人,其中母公司297人,主要子公司158人[124] - 员工专业构成:生产人员283人(62.2%),技术人员104人(22.9%),行政人员36人(7.9%),销售人员21人(4.6%),财务人员11人(2.4%)[125] - 员工教育程度:中专/职高181人(39.8%),初中110人(24.2%),本科91人(20.0%),大专73人(16.0%)[12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26人[125] 技术和知识产权 - 公司拥有专利35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44] - 公司采用德国制造设备及技术,定位高端尼龙6切片市场[44] 公司基本信息和上市详情 - 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纬十路389号[17] - 公司办公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纬十路389号,邮政编码311228[17] - 公司股票简称聚合顺,股票代码60516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9] - 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昌宝[15] - 公司董事会秘书姚双燕,证券事务代表李鑫,联系方式0571-82955559[16] - 公司电子信箱jhsdm@jhspa6.com[16][17]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18]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5,547,000.00股[5] 环保和社会责任 - 公司2021年COD排放总量5.3吨,核定纳管排放总量42吨/年,无超排[137] - 氨氮排放总量0.122吨,核定纳管排放总量2.94吨/年,无超排[137] - SO2排放总量0吨,核定排放总量0.211吨/年[137] -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453吨,核定排放总量9.87吨/年,无超排[137] - 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0.057吨,核定排放总量4.62吨/年,无超排[137] - 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250吨/日[139] - 公司于2021年3月被列为杭州市重点排污单位(水环境/大气环境)[137]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9年4月25日备案(备案号330199-2019-012-M)[141] - 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143] - 正在部署碳达峰碳中和规划[144] 风险因素 - 尼龙6切片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受行业产能和原材料己内酰胺价格两因素影响[92] - 行业竞争加剧风险若整体产能大幅增加供过于求将影响公司经营业绩[92] - 环保政策及能源耗用政策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环保投入进一步增加[92][93] - 扩产新建项目若遇宏观政策市场技术财务变化可能导致实施进度拖延[93][94] - 新冠疫情引致的隔离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影响公司采购生产和销售环节[94] 承诺和协议 - 实际控制人傅昌宝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IPO前股份[152] -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傅昌宝所持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52][153]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傅昌宝及其控制企业三方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153][155] - 傅昌宝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持股总数25%[154] - 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永昌贸易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IPO前股份[155]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IPO前股份[158] - 其他自然人/法人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IPO前股份[160] - 所有承诺方均声明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154][156][158][159] - 附注6涉及公司及相关方承诺期限为2020年6月18日至2023年6月18日[150] - 附注13涉及董事/高管承诺至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实施完毕前有效[152] - 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161] - 触发条件为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61] - 公司回购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6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0.5%[166] - 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不少于上一年度现金薪酬1/3且不超过1/2[167] - 稳定措施实施后90日内若收盘价连续10日高于每股净资产则终止方案[168] - 公司需在触发条件后2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公告[161] - 需在5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措施[161] - 回购方案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65] - 增持方案实施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股份变动报告[166][167]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按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72] - 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及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永昌贸易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172] - 公司若未履行承诺事项对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174] - 实际控制人若未履行承诺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5个交易日内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17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履行承诺将在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且持有股份不得转让[176] - 实际控制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三方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179] - 实际控制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179] - 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179] - 实际控制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179] - 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永昌贸易与傅昌宝三方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上限为公司股份总数的10%[181][182] - 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上限为公司股份总数的1%[182] - 任意连续90日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上限为公司股份总数的2%[182] - 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时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下限为公司股份总数的5%[18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8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上限为持有总数的25%[184] - 公司承诺不从事与实际控制人傅昌焕控制企业同业的锦纶丝生产业务[192] - 减持计划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集中竞价方式)[180][183] - 减持计划需提前3个交易日披露(其他减持方式)[180][183] - 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调整)[182]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承诺已完整披露关联交易无未披露关联交易[194] - 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关联交易发生若发生将遵循公允市场定价原则[196] - 杜绝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行为[19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承诺已完整披露关联交易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197] - 董事监事高管承诺避免关联交易发生若发生将遵循公允定价原则[197] - 董事高管承诺职务消费约束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活动[199] - 董事高管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99] -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
聚合顺(605166) - 2021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