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605177) - 2020 Q4 - 年度财报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三、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池正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小敏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9,76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年度报告 1 / 269 公司代码:605177 公司简称:东亚药业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否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