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3.2亿元,同比增长48.6%[16] - 公司2021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7亿元,同比增长56.3%[16] - 公司2021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44元/股,同比增长46.7%[16] - 营业收入为4.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8.83%[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6.84%[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55%,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21] - 公司2021年上半年毛利率为38.5%,同比提升3.2个百分点[1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2021年上半年研发投入为0.15亿元,同比增长50%[16] - 营业成本为2.7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5.61%[34] - 研发费用为196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1.30%[34]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要产品镍粉销量同比增长35%[16] - 镍粉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4.95%[32] - 铜粉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1.66%[32] - 主要原材料为镍块、铜棒及银砂[64] - 原材料采购价格基于订单当天现货市场价格中间价确定[64] 各地区表现 -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达到65%[16] - 国内市场销售收入为986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1.09%[34] - 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84.35%[61] 现金流量 - 公司2021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3亿元,同比下降40%[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9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47%[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25.69%[34] - 货币资金减少53.92%至3.64亿元,主要因购买理财和归还银行贷款所致[41][44] 资产和负债变化 -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2.3亿元,占总资产14.47%[41] - 应收票据大幅增长161.51%至2025.86万元,因收到票据增加[41][45] - 预付款项激增317.18%至5946.49万元,因订单增多采购原材料[41][47] -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长492.30%至3215.15万元,因预付设备工程款[41][50] - 应收账款增长45.29%至1.45亿元,因销售收入增加[41][46] - 其他应收款增长36.38%至3054万元,因外销收入增加导致出口退税款增加[41][48] -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99.95%至2830元,因待抵扣进项税减少[41][49] - 短期借款从4005.13万元降至0元[41] - 未分配利润增长9.07%至4.61亿元[41] - 货币资金减少至3.64亿元,较期初7.91亿元下降53.9%[187] -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2.30亿元[187] - 应收账款增长至1.45亿元,较期初0.99亿元增加45.3%[187] - 预付款项大幅增加至0.59亿元,较期初0.14亿元增长317.2%[187] - 固定资产增加至4.24亿元,较期初3.52亿元增长20.4%[187] - 在建工程增至0.55亿元,较期初0.50亿元增长11.1%[187] - 其他非流动资产激增至0.32亿元,较期初0.05亿元增长492.3%[190] - 短期借款从0.40亿元降至0元[190] - 未分配利润增至4.61亿元,较期初4.23亿元增长9.1%[193] - 母公司应收账款增至3.71亿元,较期初2.43亿元增长52.4%[196] - 应付账款增加至30,814,371.08元,较上期25,856,080.99元增长19.2%[199] -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至9,983,882.72元,较上期11,019,114.19元下降9.4%[199] - 应交税费增加至8,972,300.94元,较上期5,863,706.09元增长53.0%[199] - 其他应付款减少至233,766.34元,较上期1,192,274.81元下降80.4%[199] - 流动负债合计大幅增加至213,442,663.23元,较上期83,982,509.41元增长154.2%[199] - 递延收益减少至10,855,168.17元,较上期12,014,732.73元下降9.7%[199] - 负债合计增加至224,297,831.40元,较上期95,997,242.14元增长133.7%[199] - 未分配利润减少至263,449,175.80元,较上期271,539,865.70元下降3.0%[199] - 公司总资产达到15.8亿元,较年初增长25.4%[16] -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5.2%,保持在较低水平[16]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88.25%[64] - 对三星电机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72.39%[64] 重大合同与协议 - 公司与三星电机签署战略协议约定2021至2023年每年采购约500吨80nm-300nm镍粉三年总量约2000吨[167] - 公司与华新科签署协议约定2020至2022年每年采购不低于70吨300nm/400nm镍粉三年总量不低于210吨[168][170] 关联交易 -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总额174,337.35元其中文具采购73,878.63元房屋租赁100,458.72元[164] - 公司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原则[120][126] - 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64] 诉讼与合规 - 存在四起知识产权诉讼案件[65] - 公司涉及四宗专利侵权诉讼均由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提起目前四案均被裁定中止诉讼[156][157][158][160] - 重大诉讼事项均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新增未披露诉讼[156][157] -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无违规担保情况[154]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54] -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163] - 上半年无破产重整事项[156] -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73] - 公司已取得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证书[73]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173]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4,205户[174] - 宁波广弘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1,553,800股,占比19.71%,其中质押17,500,000股[174] - 宁波众智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7,261,000股,占比10.42%[174] - 新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7,000,000股,占比10.32%[174] - 宁波申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8,000,000股,占比6.88%[174] - 陈钢强持股16,999,200股,占比6.50%[176]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持股7,500,000股,占比2.87%[176] - 雅戈尔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200,000股,占比2.75%[176] - 宁波广弘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宁波申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关系[179][182] 承诺与义务(股东及高管) - 控股股东广弘元承诺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具体详见注21和注23[80] - 实际控制人承诺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具体详见注22和注24[80] - 控股股东广弘元及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开发行前股份[83][84][85] - 部分股东(众智聚成、新辉投资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80] - 董事及高管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84][89][94] - 董事及高管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84][89][94] - 独立董事及监事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90] - 独立董事及监事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93]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 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83][84][89] - 公司董事及高管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时调整价格下限[97]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97][98] - 控股股东承诺其控制的其他实体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115] - 控股股东承诺不投资或收购与公司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企业[115] - 控股股东承诺将优先把竞争性商业机会给予公司[115] - 控股股东承诺不利用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116][121] - 控股股东承诺杜绝非法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行为[120][123] - 公司若因社保公积金违规被追缴费用将由控股股东全额承担[127] - 控股股东违反股份减持承诺将回购股票并归收益予公司[130] - 控股股东违反稳定股价承诺将停止分红及股份转让[131] - 控股股东违反招股书承诺将停止分红直至赔偿完成[134] - 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需回购所有违规卖出股票[135][139][142][146][150] - 违反稳定股价承诺需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股东分红[135][143] - 违反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诺需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股东分红[138][143][147][151] - 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需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股东分红[138] - 未履行承诺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135][139][142][146][150] - 违反承诺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35][138][139][142][143][146][147][150][151] - 违反填补回报承诺需履行解释道歉义务[146][150] - 独立董事违反承诺需停止分红直至提供替代方案[150] - 控股股东违反关联交易承诺需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分红[138] - 违反承诺造成损失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35] - 控股股东承诺若发生侵权诉讼导致损失将无偿代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111]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单次股价稳定回购资金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20%[101] - 公司单年度股价稳定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50%[101]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104] - 控股股东单年度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104] - 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税后薪酬总额的20%[105] - 董事及高管单年度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年度税后薪酬总额的50%[105] - 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法回购全部首发股份[108] 公司治理与会议 -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67] - 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70]
博迁新材(605376) - 2021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