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4.94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05%[21] - 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94,731,504.4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5%[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16%[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01,390,253.1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16%[4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81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00%[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9元/股,同比下降9.30%[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19%,同比下降1.36个百分点[21] - 公司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2] - 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0.75亿元[2] -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4元[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323,123,248.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20%[42] - 研发投入为30,463,846.6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37%[42] - 公司研发投入为人民币0.1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8%[2]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从期初4.29亿元减少至期末2.17亿元,降幅49.5%[191] - 货币资金216,524,435.77元,较上年期末减少49.55%[48] - 货币资金减少至9472.52万元,较期初下降50.4%[196] - 应收账款从期初1.80亿元增加至期末2.60亿元,增幅44.5%[191] - 应收账款259,842,991.28元,较上年期末增长44.55%[48] - 应收账款为3.57亿元,较期初下降4.9%[196] - 存货从期初2.41亿元大幅增加至期末4.53亿元,增幅88.1%[191] - 存货452,712,519.59元,较上年期末增长88.19%[48] - 存货大幅增加至2.34亿元,较期初增长66.4%[196] - 其他应收款增至5.03亿元,较期初增长19.5%[196] - 固定资产从期初5.84亿元增加至期末7.12亿元,增幅21.9%[191] - 固定资产711,788,656.20元,较上年期末增长21.82%[49] - 在建工程17,509,781.57元,较上年期末减少81.89%[49] - 在建工程减少至555.77万元,较期初下降25.1%[199] - 流动资产总额从期初9.78亿元增加至期末10.24亿元,增幅4.7%[191] - 资产总额从期初17.93亿元增加至期末18.90亿元,增幅5.4%[191][194] - 资产总计为16.42亿元,较期初增长3.1%[199] - 总资产为18.89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42%[21] - 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8.9亿元[2] - 应付职工薪酬从期初2630万元减少至期末1934万元,降幅26.5%[194] - 应交税费从期初2519万元减少至期末1831万元,降幅27.3%[194] - 流动负债总额从期初1.85亿元增加至期末2.36亿元,增幅27.2%[194] - 合同负债增至1.43亿元,较期初增长9.8%[199] - 短期借款新增5000万元[199] - 总负债增加至252.87亿元,较期初增长23.5%[196] - 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3亿元[2] - 公司应收账款为人民币1.2亿元[2] - 公司存货为人民币2.1亿元[2] 现金流变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7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56.00%[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776,846.7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6.00%[44]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0.52亿元[2] 股东权益和股本结构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36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9%[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37亿元,较期初增长3.1%[196]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5.2亿元[2]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6,430户[175] - 第一大股东宁波广弘元持股51,553,800股占比19.71%,其中质押17,500,000股[17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8,189,996股占比3.13%,较期初增加7,904,477股[175] - 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基金持股8,035,900股占比3.07%,较期初增加2,400,500股[175] -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175]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宁波众智聚成持股22,029,000股占比最高[179] - 新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21,76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比8.32%[179] 子公司和关联方表现 - 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净利润为2,420.87万元,总资产达108,689.25万元[59] - 二级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净利润为2,439.85万元,营业收入54,125.57万元[59] - 子公司宁波广新日本株式会社净资产为-63.05万元,净利润亏损20.15万元[59] - 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30.91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59] - 关联交易总额为1,082,720.32元,其中宁波广博文具商贸有限公司采购文具56,178.63元,江苏广昇新材料有限公司房屋租赁100,458.72元,宁波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926,082.97元[163] - 宁波博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加工物资关联交易金额为358,094.03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2.16%[164]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83.89%,主要以美元结算[66] - 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86.78%,其中三星电机单独占比72.20%[67] - 三星电机预计2021至2023年每年采购约500吨80nm-300nm镍粉,三年总采购量约2,000吨[172] - 华新科承诺2020至2022年对300nm、400nm镍粉年采购量不低于70吨,三年总采购量不低于210吨[172] - 东莞住矿电子浆料有限公司2022年度镍粉采购数量为375吨[173] 诉讼和知识产权 - 公司涉及四宗知识产权诉讼,其中一宗已按对方撤回上诉处理[69][71] - 公司与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四宗专利侵权诉讼,涉及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159] - 宁波广新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已按对方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160][162] - 公司新增授权专利3项,累计获得专利126项[32] 承诺和协议 - 控股股东广弘元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开发行前股份[85][88] - 实际控制人王利平、股东陈钢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开发行前股份[85][88]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在职期间/离职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85][90]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申扬投资、实际控制人近亲属王君平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开发行前股份[85] - 独立董事、监事承诺在职期间/离职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85] - 股东众智聚成、新辉投资、陈钢强、申扬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86]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8] -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91][97][99]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92][94][97] - 稳定股价方案触发条件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01][104] - 单次股价稳定回购资金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20%[101] - 单一会计年度股价稳定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50%[101] - 控股股东单次稳定股价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20%[104] - 控股股东单一年度稳定股价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市后累计获得现金分红金额50%[104] - 董事/高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税后薪酬总额20%[104] - 董事/高管单一年度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年度税后薪酬总额50%[104] - 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时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105][108] - 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损害公司利益[109] - 承诺约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109] - 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消费活动[109] - 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09] - 承诺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11] - 控股股东承诺承担知识产权纠纷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111] - 控股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活动[112][113][116] - 关联方承诺不以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条件与公司进行业务合作[118][121][123] - 关联方承诺杜绝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行为[119][124]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2016年至上市期间社保公积金补缴费用[126] - 违反招股说明书承诺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且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30] - 违反股份锁定减持承诺将回购违规卖出股票且收益归公司所有[130][135][139][142][146] - 违反稳定股价承诺将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股东分红并冻结股份转让[131][135][143] - 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将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分红并冻结股份转让[134][138] - 违反填补回报承诺将按监管规定履行解释道歉义务[130][146] - 控股股东违反承诺需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公司获得分红[134][138] - 董事及高管违反承诺需公开道歉并停止分红(若有)[143][146] - 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所得归公司所有[130][135][139][142][146] - 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30][135] 公司治理和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10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9项议案,包括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4] -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补选杨洪新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77] -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送红股0股、派息0元(含税)、转增0股[78] - 宁波广弘元持有限售股5155.38万股,限售期36个月[182] 财务风险和运营 - 原材料采购价格基于订单当日现货市场中间价确定,受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显著[6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423万元人民币[22] - 货币资金受限总额为3,451,250.85元,其中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定期保证金占3,400,000.00元[59] 环保和社会责任 -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已取得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81] 合规和诚信 - 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57] -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担保情况[157] - 报告期内公司无半年报审计事项[158] - 报告期内公司无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158] - 报告期内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158] -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情况良好[162]
博迁新材(605376) - 2022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