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一科技(688162) - 2023 Q1 - 季度财报
巨一科技巨一科技(SH:688162)2023-04-28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6.67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63%[5]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1.6%至6.679亿元,2022年同期为5.492亿元[17]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3.9%至4.99亿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3.05亿元人民币[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89.7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9.57%[5][7] - 净利润同比下降39.6%至2190万元,2022年同期为3623万元[18] - 净利润同比下降46.7%至3037.84万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5705.89万元人民币[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77.3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00%[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6元/股,同比下降38.46%[5][7]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38.5%至0.16元/股,2022年同期为0.26元/股[1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72.5%至4.06亿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2.35亿元人民币[26] - 研发投入合计为5850.0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4.78%[5][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76%,同比增加1.40个百分点[5]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44.8%至5850万元,2022年同期为4040万元[18]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43.9%至3318.96万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2307.09万元人民币[26] - 财务费用由负转正至28.99万元,2022年同期为-224万元[18] - 利息收入同比下降18.7%至236.14万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290.58万元人民币[26] - 信用减值损失同比转负为-491.59万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正2763.55万元人民币[26] - 所得税费用为负950.95万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正110.12万元人民币[28]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13.6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47.49%[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9800万元,同比下降347.6%[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负为-1.33亿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正1.51亿元人民币[2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75亿元,同比下降11.7%[2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4.27亿元,同比下降7.8%[21]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2亿元,同比上升54.5%[2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加至6.15亿元,主要由于新增4.2亿元投资支付[21]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93亿元人民币,主要由于2.5亿元投资支付[3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95亿元,较期初减少50.6%[2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期初下降47.3%至3.93亿元人民币[30]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从16.59亿元降至9.54亿元,减少42.5%[13] -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19.86万元大幅增至1.70亿元[13] - 应收账款从7.76亿元略降至7.58亿元[13] - 应收账款增加至5.3亿元,较期初增长12.5%[22] - 存货从34.34亿元增至35.60亿元[13] - 存货增加至31.94亿元,较期初增长3.9%[22] - 在建工程从1.92亿元增至2.63亿元[13] - 总资产为71.4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3.06%[5] - 总资产同比下降3.1%至71.48亿元,2022年同期为73.74亿元[14][15] - 合同负债同比增长0.8%至20.62亿元,2022年同期为20.46亿元[14] - 合同负债维持在19.93亿元高位水平[23] - 短期借款同比下降21.5%至7020万元,2022年同期为8942万元[14] - 应付账款同比下降9.2%至10.24亿元,2022年同期为11.28亿元[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5.8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05%[5] - 未分配利润同比增长5.9%至3.954亿元,2022年同期为3.735亿元[15] - 未分配利润增长至3.77亿元,较期初增长8.8%[24] 非经常性损益和股东信息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390.01万元人民币[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林巨广与刘蕾夫妇,分别持股4.59%和43.71%[11] - 刘蕾通过合肥道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间接控制公司4.37%股份[11] - 前十大股东中国有法人合肥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5.50%[10] - 广东美的智能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持股2.58%[10] - 上海尚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通过两支基金合计持股约2.8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