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与议案 - 公司2022年度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无否决议案[8] - 公司2022年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其中机构投资者参与投票,保持与机构投资者持续双向沟通[77] 高管与董事薪酬及持股 - 董事长王顺波持有公司股份1600万股,年度内无增减变动,税前报酬总额为123.8万元[11] - 副总经理徐林华年度内无股份变动,税前报酬总额为117.85万元[11] - 副总经理徐玉鹏年度内无股份变动,税前报酬总额为90.3万元[11] - 独立董事徐伟、蔡在法、张冰年度内无股份变动,税前报酬总额均为10万元[11] - 监事会主席钟建立年度内无股份变动,税前报酬总额为0元[11] - 财务总监年度内无股份变动,税前报酬总额未披露[11] - 董事会秘书金良凯年度内无股份变动,税前报酬总额为79.8万元[11] - 核心技术人员钟磊年度内无股份变动,税前报酬总额为48.63万元[11] - 核心技术人员李利年度内无股份变动,税前报酬总额为34.24万元[11] 高管与董事任职情况 - 王顺波自2017年11月起担任甬矽电子董事长,2019年2月起兼任总经理[12] - 徐林华自2017年11月起担任甬矽电子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起兼任董事[12] - 徐玉鹏自2018年8月起在甬矽电子任职,2020年10月起担任董事、副总经理[12] - 高文铭自2019年8月起担任甬矽电子董事[12] - 徐伟自2021年1月起担任甬矽电子独立董事[12] - 甬矽电子独立董事张冰自2021年1月起任职[13] - 甬矽电子监事祁耀亮自2019年9月起任职[13] - 甬矽半导体(宁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王顺波自2021年7月起任职[17] -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高文铭自2017年3月起任职[17] - 中意宁波生态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钟建立自2017年10月起任职[17] 环保与可持续发展 - 公司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840万元[31]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取水、用水、排水系统,确保生产废水处理后大部分回用[37] - 公司纯水制备系统纯水制备率大于80%和等于75%[37] - 公司综合废水处理及回用系统采用超滤+反渗透工艺,保证回用水水质达标[37] - 公司1厂房前线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5.41 mg/m³,未超标[34] - 公司1厂房烤箱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94 mg/m³,未超标[34] - 公司1厂房后线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5.81 mg/m³,未超标[34] - 公司1厂房水洗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85 mg/m³,未超标[34] - 公司1厂房SMT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5.24 mg/m³,未超标[34] - 公司1厂房除胶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7.14 mg/m³,未超标[34] - 公司废水排放监测频次为4小时/次,监测因子包括pH值、CODcr、氨氮、总磷、总氮、总铜等,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40] - 公司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废水、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定期检测确保达标,固废分类回收,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41] - 公司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获得余姚市3星级绿色企业称号[66] - 公司未使用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温室气体排放主要为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量[64] - 公司已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核,确保环境管理制度的充分落实[65] - 公司生活污水排放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未超过排放限值,符合相关标准[56] 社会责任与公益 - 公司积极参与四川省凉山州和浙江丽水的精准扶贫项目,支持消费扶贫,购买当地农产品以支持乡村经济[45] - 公司2022年对外捐赠资金20万元,物资折款9.8万元,用于慈善基金和学校物资捐赠[67] - 公司2022年乡村振兴物资折款19.25万元,用于购买农副产品[67] 质量管理与知识产权 - 公司通过ANSI/ESD S20.20-2014、IATF 16949:2016和ISO 9001:2015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纠纷[49] - 公司设立专职部门管理知识产权,与重要岗位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并鼓励员工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53] 投资者关系与信息披露 - 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保持沟通,报告期内回复了16条投资者提问[51] - 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和邮箱、投资机构调研等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交流[75] -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104] - 公司通过不定期的内外部培训和沟通,持续加强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合规意识,提升信息披露水平[105] - 公司证券部门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104] - 公司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途径,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公平性[105] 股东承诺与限售 - 控股股东甬顺芯、实际控制人王顺波及员工持股平台宁波甬鲸、宁波鲸舜、宁波鲸芯承诺股份限售,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79]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朗迪集团、齐鑫炜邦、中意控股、宁波鲸益承诺股份限售,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79] - 持股5%以下的股东海丝民和、元禾璞华、宁波辰和等承诺股份限售,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79] - 持股5%以下的股东瀚海乾元、聚隆科技、华芯诚致等承诺股份限售,期限为自所持公司股份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79] - 持股5%以下的股东联和股权承诺股份限售,期限为自该新增股份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到期时间为2023年[79] - 实际控制人王顺波承诺解决关联交易,承诺期限为长期[85] - 公司承诺解决关联交易,承诺期限为长期[85] - 实际控制人王顺波于2022年3月3日承诺解决关联交易,承诺期限为长期[85]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减持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9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或2%[90] - 公司控股股东甬顺芯承诺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若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将启动股份购回程序[96] - 持股5%以下的股东芯跑一号承诺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承诺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110]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徐林华、高文铭、金良凯、林汉斌承诺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110]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钟磊、许祖伟承诺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110] - 控股股东甬顺芯、实际控制人王顺波承诺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承诺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1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林华、徐玉鹏、高文铭、金良凯承诺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承诺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112] - 公司、控股股东甬顺芯、实际控制人王顺波承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进行回购,承诺期限为长期[112] - 公司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承诺期限为长期[112] - 控股股东甬顺芯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为长期[113] - 实际控制人王顺波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为长期[113] - 控股股东甬顺芯、员工持股平台宁波甬鲸、宁波鲸舜、宁波鲸芯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期限为长期[113] - 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117] - 2020年9月通过股权转让取得的200万股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118] - 2020年10月通过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取得的50万股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118]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钟磊、许祖伟承诺不减持股份[1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22] - 公司承诺在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125] - 公司为稳定股价回购股份的单次资金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或上一会计年度净利润的10%[125] - 同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或上一会计年度净利润的20%[125]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126]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26] - 公司预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使净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规模增加,但短期内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128] - 公司计划通过增强现有业务板块竞争力、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建立健全利润分配政策等措施填补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128] - 公司承诺严格按照利润分配制度进行利润分配,保障投资者收益权[131]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未能履行承诺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33][134] - 公司独立董事承诺在未能履行承诺时采取约束措施并赔偿投资者损失[138]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14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141] - 公司控股股东甬顺芯承诺在未能履行承诺时,将应得股东分红留置公司,并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相关承诺措施实施完毕[162]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顺波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未能履行承诺时,将及时披露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162] -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避免同业竞争[166]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庭成员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并约束家庭成员遵守承诺[167] 募集资金与投资 - 高密度SiP射频模块封测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1亿元人民币,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10.09亿元人民币,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7.84亿元人民币,投入进度为77.70%[142] - 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晶圆凸点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4亿元人民币,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0元,尚未投入[142]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65亿元人民币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764.42万元人民币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6.73亿元人民币[147] -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148]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907.90万元,低于原计划的150,000.00万元[179] -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取消“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晶圆凸点产业化项目”,并将“高密度SiP射频模块封测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从110,000.00万元调整为100,907.90万元[179]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84,008,538.42元,投入进度为77.70%[176] - 公司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784,008,538.42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77.70%[176]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112,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09,078,959.63元[176] - 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009,078,959.63元[176] 财务与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顺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良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良凯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199] - 2022年年度报告[200] -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192] 其他承诺与措施 - 公司承诺在股价稳定措施中,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151] - 实际控制人王顺波承诺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和的10%,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151] - 公司董事、高管承诺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10%,但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20%[152] - 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155][156] - 公司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155][156] - 公司承诺督促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挂钩[155][156] - 公司承诺在证监会或上交所发布新规定时,立即补充承诺并推进新规定[155][156] - 公司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时,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59] - 公司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59][160] - 公司承诺在未履行承诺时,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158] - 公司承诺在未履行承诺时,将及时公告并披露相关承诺履行情况[15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因诉讼败诉而产生的全部损害赔偿费用,若和解金额超过6,632,479.77元,超过部分由实际控制人承担[188] 租赁与资产管理 - 公司租赁控股中意房产,涉及金额22,048,884.00元,租赁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168] - 公司租赁宁波宇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房产,租赁期为5年,可优先续租15年[168] - 公司未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或委托贷款业务[173] - 公司未涉及任何担保事项[171] - 公司未进行任何托管、承包事项[168] 员工持股与股权结构 - 公司员工持股人数152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5.09%,持股数量4015.0942万股,占总股本的9.85%[71]
甬矽电子(688362) - 2022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