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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航装备(688586) - 2021 Q2 - 季度财报
江航装备江航装备(SH:688586)2021-08-31 00:00

财务业绩: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收入482,169,215.67元,同比增长36.31%[25][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169,027.35元,同比增长22.02%[25][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2,768,945.09元,同比增长29.44%[25]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82,169,215.67元,同比增长36.31%[9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8,169,000元,同比增长22.02%[9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2,768,900元,同比增长29.44%[93] - 公司营业收入482.1692百万元,同比增长36.31%[101][1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169百万元,同比增长22.02%[101] 财务业绩: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246,169.44元,较上年同期-19,470,697.89元大幅改善[25][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149.36%,现金流出同比增长58.5%[26] 财务业绩:资产和权益 - 总资产3,226,327,904.79元,较期初增长8.01%[25][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99,739,859.61元,同比增长3.61%[25][26] - 报告期末总资产3,226,327,900元,同比增长8.01%[93]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999,739,900元,同比增长3.61%[93] 财务业绩: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0.32元,同比下降8.57%,主要因股本增加33.33%[25][26] 成本和费用(同比)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8.87%,同比增加0.28个百分点[25] - 研发费用21,464,434.39元,同比增长63.05%[99] - 财务费用为-3,058,658.28元,同比下降514.33%[99]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63.05%[102] - 公司报告期内费用化研发投入为4278.48万元,同比增长40.80%[69] 业务线表现:航空产品 - 航空产品实现收入296,674,600元,占营业收入61.53%,同比增长36.28%[93] - 航空产品收入296.6746百万元,占比61.53%,同比增长36.28%[102] 业务线表现:特种制冷业务 - 特种制冷业务实现收入125,567,200元,占营业收入26.04%,同比增长53.51%[93] - 特种制冷业务收入125.5672百万元,占比26.04%,同比增长53.51%[102] 业务线表现:维修及其他业务 - 维修及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9,927,500元,占营业收入12.43%,同比增长10.47%[93] 业务表现:市场与客户 - 2021年上半年中标海军某项目特种舱室空调设备[40] - 2021年上半年中标空军和火箭军某项目[40] - 2021年上半年中标航空工业主机厂重点建设项目[40] - 中标重庆钢铁、山东西王特钢、山东铁雄新沙等项目[40] - 开发邹平钢铁、云南钢铁等新客户[40] - 顺利签订帐篷医院项目合同[40] - 为某型直升机配套氧气装置及燃油箱处于小批生产阶段[76] 技术与研发投入 - 研发投入总额为4278.4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8.87%[69] - 公司自筹研发项目投入2146.44万元,国拨研发项目投入2132.03万元[69] - 在研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3.6859亿元,报告期内投入2737.5万元,累计投入2.946644亿元[79] 技术与研发成果 - 公司拥有20项主要核心技术,均应用于主要产品[47] - 公司累计获得国家级及省部级等科技奖项共计64项[47] - 公司主编或参编已发布标准项目共66项,其中国家标准20项、国家军用标准3项、行业标准43项[47] - 报告期内新增申请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0项[47] - 在研标准项目包括国家标准3项、国家军用标准6项、军工行业标准10项、工信部行业标准4项、集团公司标准3项[47] - 新获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0项,新增申请发明专利3项及实用新型专利26项[68]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取得授权专利538项,其中发明专利181项,占比33.64%[68] - 公司累计拥有专利数(含软件著作权)548项[87] - 公司主编或参编已发布标准项目66项[87] - 获得国家、省部级及地市级等科技成果奖共64项[87] 核心技术:氧气系统 - 氧气调节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应用于氧气调节器等产品,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等奖项[50] - 机载分子筛制氧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应用于氧气浓缩器,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等奖项[50] - 机载多床分子筛制氧控制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应用于我国现役最先进战斗机,填补国内空白[53] - 机载氧气监控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应用于先进战机机载制氧系统,打破国外技术封锁[53] - 航空供氧抗荷一体化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应用于YTX-1椅装式氧气抗荷调节子系统[53] - 舱外航天服温控供氧调节技术获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航空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56] - 公司为新一代舰载飞机配套的氧气系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机载制氮系统达国内领先[74] - 公司为某型运输飞机配套的分布式供氧系统实现大容积、高压力、高集成度特性[74] - 公司系国内唯一航空氧气系统及机载油箱惰性化防护系统研发制造基地[83] 核心技术:油箱与防护系统 - 机载油箱惰性化防护系统技术获中国航空工业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和航空工业集团科学技术奖二等奖[56] - 飞机副油箱气动外形设计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实现批量生产[58] - 飞机副油箱雷电防护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在研发阶段[58] - 飞机副油箱晃振和振动试验技术获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航空科学技术奖三等奖[58] - 飞机复合材料副油箱设计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在研发阶段[58] - 飞机副油箱安全投放分离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实现批量生产[58] -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飞机副油箱制造商[40] 核心技术:制冷与环控系统 - 军用特种制冷设备使用环境温度范围为-45℃至60℃[40] - 军用空调抗振动抗冲击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实现定制化生产[62] - 军用冷液设备精确控温技术获航空工业集团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三等奖[62] - 环控系统宽温运行控制技术实现-45℃至75℃宽温运行,满足特种装备全天候需求[65] - 航空氧气装备维修保障综合试验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应用于军机氧气系统定检及大修[65] -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特种制冷设备制造商[40] 核心技术:其他 - 机载空气分离技术获航空工业集团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56] 研发团队 - 研发人员数量191人,占总人数比例14.24%[82]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1551.92万元,平均薪酬8.13万元[82] - 研发人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64人占比33.51%,本科116人占比60.73%[82] - 研发人员年龄30岁及以下99人占比51.83%,31-40岁49人占比25.65%[82] - 报告期内研制任务增多导致研发费用增长,研发人员薪酬水平同比增加[7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7] -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15]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5] - 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19] - 公司办公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19] - 公司股票简称江航装备代码68858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22]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王永骞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20]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于董事会办公室[21]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包括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21] - 公司网址为www.jianghang.com电子信箱为hkgy@jianghang.com[19][20] 非经常性损益 - 政府补助13,874,856.56元,计入非经常性损益[30][32] 子公司业绩 - 全资子公司合肥天鹅制冷科技净利润193.7百万元[113] 财务数据变化:资产负债表项目 - 合同负债增长1077.95%至2222.5977百万元[105] - 存货增长39.11%至5646.0884百万元[105] - 其他流动资产增长562.38%至5403.7285百万元[105] - 短期借款下降50%至200百万元[105] 军品市场覆盖 - 公司实现空军、陆军、海军、火箭军等全军种覆盖[40] 分红政策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息0元且不进行转增[120] - 公司现金分红条件要求未来12个月重大投资支出超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人民币[197] - 公司现金分红条件要求未来12个月重大投资支出超总资产10%且超1000万元人民币[197]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80%[197]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40%[197]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20%[197] - 公司承诺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168] 环保与社会责任 - 公司2021年上半年环保设施改造升级投入超过100万元人民币[132] - 公司2021年上半年消费帮扶支出12万余元人民币助力乡村振兴[136] - 公司污染物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等多项标准[124] - 公司拥有29个废气排放口且所有参数符合环评要求[124] - 公司污水排放口共计2个统一接入小仓房污水处理厂[124] - 公司2020年2月取得新版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128] - 公司环境风险级别评估为一般(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129] - 公司使用131盏太阳能路灯替代传统路灯[133] 人事变动 - 公司副总经理吴胜华于2021年2月8日离任[119] 股东承诺:股份锁定 - 控股股东中航机载、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中航产投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41] - 其他股东(国新资本、浩蓝鹰击、江西军工、中兵宏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48] - 其他股东(国新资本、浩蓝鹰击、江西军工、中兵宏慕)同时承诺自增资完成工商变更之日(2018年6月29日)起60个月内不进行股份转让[14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宋祖铭、邓长权、孙军、吴胜华、蒋海滨、王永骞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41] - 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刘文彪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41]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赵宏韬、李春睦、尉卫东、方玲、王伟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41] - 股东航向投资、航仕投资、航创投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47]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51] - 核心技术人员承诺上市后12个月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56] 股东承诺:减持安排 - 控股股东中航机载、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中航产投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股份[144] - 公司控股股东中航机载、5%以上股东(中航产投、国新资本)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股份[144]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市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51][152]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51][152] -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51][152] - 核心技术人员锁定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有总数的25%[156] - 控股股东及5%以上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制[157] - 控股股东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低于则差额从现金分红中扣除[158] -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备案并公告[158] - 控股股东承诺若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186] - 控股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83] - 控股股东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86] 股东承诺:其他 - 违反减持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51][155][156][158] - 控股股东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并承担违规补偿责任[169]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169]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71]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谋取优先权利或不当利益[175]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181] - 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关联交易遵循公允价格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6] - 全体董监高承诺关联交易按公允市场价格进行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180]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承诺不利用重大影响谋求优于市场第三方的合作条件[175]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承诺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和公平合理原则[175]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181] 公司承诺:股价稳定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61] - 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2%[161] -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16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额的10%[164] - 每个自然年度公司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义务仅限一次[164] 公司承诺:发展战略与回报 - 公司承诺提升航空及军用制冷产业核心竞争力并扩大市场占有率[165] - 公司承诺加强内部控制降低营业成本提升盈利能力[165] - 董事及高管承诺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70] - 董事及高管承诺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70] 公司承诺:信息披露与法律责任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82][187][188][189][192] - 公司承诺若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将回购全部新股[182]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履行相关承诺[144] 保密与合规 - 公司严格遵守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国家秘密泄露风险[200] -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仅豁免披露或脱密处理保密信息[200] - 公司申报文件内容均为公开允许披露事项且内容属实无泄密风险[200] - 公司持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义务[200] - 公司历史上未发生过失泄密事件[200] - 公司未因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受到处罚[200] - 控股股东中航机载及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承诺履行保密义务[200] - 全体董监高确认发行上市文件不存在泄露国家秘密情形[200] - 公司承诺承担保密义务相关法律责任[200] - 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经逐项审阅确认符合保密要求[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