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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001267) - 2022 Q4 - 年度财报
汇绿生态汇绿生态(SZ:001267)2023-04-21 00:00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611,066,847.01元,较上一年下降21.13%[10] - 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353,976.32元,较上一年下降27.14%[10] - 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5,075,213.82元,较上一年大幅增长219.17%[10] - 公司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081元,较上一年下降28.95%[10] - 公司2022年总资产为2,586,146,757.08元,较上一年增长6.94%[10] - 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246,730,960.17元,同比增长139.6%[13] - 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净利润为25,208,558.80元,同比增长233.6%[13] - 公司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12,190,375.37元[13] - 公司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3,087,790.58元[13] - 公司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572138亿元,同比增长5.1%[16] 主营业务及行业展望 - 公司所属园林绿化行业在建设美丽中国政策背景下具有相对乐观前景[18] - 公司所属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竞争将加剧,大型项目面临更多竞争者[19] - 公司主营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及苗木种植等,全产业链服务[20] - 公司持有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具备独立承接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能力[20] - 公司主要从事市政园林工程施工业务,业务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87.69%[26] - 公司以EPC模式参与工程建设,业务承接由招标确定中标后进行工程施工[27] 研发投入及技术项目 - 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2,897,494.45元,同比增长16.69%,主要研发项目包括优良园林植物繁育技术和黑臭水体治理技术研究[43] - 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上年有显著增长,主要研发项目包括植物改造生态环境技术研究和黑臭水体治理技术研究[43]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9人,其中本科学历占比最高,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0.47%[43] 资金运作及投资项目 - 公司报告期内投资额达到229,664,593.47元,同比增长4,900.76%[5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55] - 募集资金用于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和五条道路生态廊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57] - 公司承诺投资项目包括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燕花路等五条道路生态廊道工程和总部办公楼项目[59] - 预计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可获得22.95%的内部收益率,燕花路等五条道路生态廊道工程预计可获得22.85%的内部收益率[59]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75] - 公司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建立了完善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76] - 公司对所属资产具有完整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资产权属明晰[77] - 公司独立从事业务经营,除控股股东为公司进行担保以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77]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分别为63.99%、63.63%、59.43%、59.42%[78] 公司高管及董事会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职务、性别、年龄等[79]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状况包括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持股数量等[7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2年03月14日进行了换届选举,包括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离任和新任情况[80]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和主要工作经历[81][82][83][84][85][86][87][88][89][90][91][92][93][94] - 公司高管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也有详细说明,包括担任独立董事等职务[98][99] - 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情况进行了说明,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后8万元/年,其他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制度领取报酬[99] - 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薪酬总额为437.46万元,其中现任董事薪酬总额为431.46万元,离任董事薪酬总额为6万元[101] 法律诉讼及合规事项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183] -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判决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为12,601.5万元,一审已做出决定[184]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