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为471,813,617.21元,同比增长15.10%[13]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4.7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10%[20] - 公司2018年完成营业收入47,181.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5.10%[27] - 营业收入合计4.718亿元,同比增长15.10%[34] - 实现利润总额636.4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07%[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78,710.42元,同比下降28.09%[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7.8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8.09%[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7.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09%[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7.87万元,同比下降28.09%[2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13元/股,同比下降31.58%[1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6%,同比下降1.19个百分点[13] - 公司2018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78,710.42元[132] - 公司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893,801.38元[132] - 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378,710.42元[70] -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7,479,686.76元[70] - 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1,241,929.10元[70] 成本和费用表现 - 营业成本为4.38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67%[20] - 营业成本43,846.8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6.67%[27] - 主营业务成本40,235.7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9.21%[27] - 主营毛利率完成8.14%,较上年同期下降0.74%[28] - 主营毛利率为8.14%,同比下降0.74%[29] - 有色聚酯纤维毛利率为5.71%,同比下降2.74%[29][35] - 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91.76%[29] -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6.18%,主要因重组中介费用增加56.00%[29] - 2018年管理费用21,945,743.31元,同比增长16.18%[45] - 财务费用为-1,154,964.50元,同比下降801.94%,主要因利息收入增加[45] - 研发投入金额258,170.73元,同比下降68.44%,占营业收入比例0.05%[47] - 2018年营业成本中原材料占比70.64%,金额为284,244,282.92元,同比下降0.85%[38] - 2018年有色聚酯纤维原材料成本占该产品营业成本76.59%,金额为227,822,790.36元[38]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302,320.48元,同比下降369.65%[13] - 全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值,第四季度为-313.87万元人民币[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369.65%至-5530.23万元[4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暴跌1200.29%至-1.95亿元,主要因购买理财产品[4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新增2.32亿元,主要来自重整投资人补偿款[4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下降146.50%至-1767.94万元[48] 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为废弃聚酯综合处理及有色聚酯纤维生产销售[20] - 公司主营业务为废弃聚酯综合处理及色纺纱线生产销售[93] - 完成主营业务收入43,800.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8.24%[27] - 有色聚酯纤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17.45%,销量上升9.54%,销售单价上升13.46%[27] - 有色纱线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20.35%,销量上升5.85%,销售单价上升11.93%[27] - 有色聚酯纤维收入3.155亿元,同比增长17.45%,占总收入66.87%[34] - 色纺纱线收入1.225亿元,同比增长20.35%,占总收入25.96%[34] - 有色聚酯纤维销售量34,010.27吨,同比增长9.54%[36] - 色纺纱线库存量3,465.29吨,同比增长27.01%[36] - 公司年产再生聚酯纤维2万吨[24]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达1.484亿元人民币,为全年最高季度[15] - 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5.42万元人民币[15] 关联交易和客户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314,867,738.98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6.74%[41] - 客户2(滁州霞客)为关联方,销售额67,599,646.83元,占销售总额14.33%[42]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213,025,055.89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3.30%[43] - 供应商3(滁州霞客)为关联方,采购额28,343,118.16元,占采购总额8.42%[44] - 向关联方滁州霞客采购原材料金额2834.31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8.42%[114] - 向关联方滁州霞客销售有色纱线及有色聚酯纤维金额为6,759.96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4.33%[115] - 接受关联方滁州霞客委托加工劳务金额为1,221.99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3.55%[115] - 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0,816.26万元,较预计金额13,500万元减少19.88%[116]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随行就市原则,价格变动超10%时需双方协商调整[115] - 关联交易结算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按验收入库产品按月结算[115] - 向滁州霞客销售67,599,646.83元,采购商品及劳务40,562,985.00元[198] - 向滁州安兴销售193,408,680.37元,采购商品及劳务60,667,063.10元[198] - 向黄冈霞客销售20,279,985.76元,采购商品及劳务13,293,830.88元[198] - 与已剥离原子公司交易总额超过3.35亿元[198] 资产和投资活动 - 总资产为643,990,742.47元,同比增长91.67%[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34,146,391.57元,同比增长79.66%[13]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1.94个百分点至7.27%[52] - 存货增加2159.38万元,主要因扩大无染缝纫线产品研发投入[50] - 投资收益达151.55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23.81%[51] - 资产减值损失176.62万元,占利润总额27.75%,主要系计提坏账损失[51] - 报告期投资额824.93万元,同比下降34.75%[54] -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00万元,期末未到期余额20,000万元[123] - 委托理财均为银行理财产品,未出现逾期或减值情况[123] -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2018年共投资4笔,每笔金额均为20,000元,总投资额80,000元[125][126] - 前三笔委托理财实际收益分别为23.01元、36.16元和92.05元,与预期收益差异分别为-157.92元、-1,018.28元和4,119.79元[125] - 第四笔委托理财未到期,预期收益率为3.00%,预期收益50.96元[125] - 2018年委托理财总实际收益202.18元,总预期收益151.52元,总体超额收益50.66元[126]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7579.52万元,较上年增长59.1%[107]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余额2201.66万元,较年初增长94.5%[107] - 利息费用本期金额28.58万元,利息收入本期金额114.72万元[107] - 存货余额为138,074,785.07元,计提跌价准备1,047,817.73元,账面价值137,026,967.34元[197] - 应收账款原值50,661,265.72元,坏账准备2,550,265.38元[197]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197] 重组和战略转型 - 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协鑫智慧能源90%股份[65] - 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19年3月19日获证监会并购重组委有条件通过[66] - 重组后公司将持有协鑫智慧能源90%股权转型清洁能源发电[66] - 协鑫智慧能源专注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及综合能源服务[66] - 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协鑫智慧能源90%股份[131] -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包括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两部分[131]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9年3月19日获得证监会有条件通过[131] - 公司拟收购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90%股权以实现业务转型[93]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转型为清洁能源发电及热电联产运营商[93] - 协鑫智慧能源主营业务为清洁能源项目开发投资及运营管理[93] - 本次重组被认定为关联交易[93] -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于2018年12月1日披露草案[119][120] - 公司2018年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51][53][57] 管理层讨论和业绩指引 - 公司2019年将扩大有色纤维和品牌纱线销售比例[64] - 公司加强原料管理控制成本以提高产品利润率[64] - 公司面临化纤产业产能扩张过度与需求疲软导致产品销量和单价双下降风险[62] - 色纺纱行业竞争加剧使公司市场竞争压力日趋增大[62] - 公司存在技术和管理人才流失及引进不力风险[62] - 公司主要产品有色聚酯纤维原料PTA和MEG受原油价格直接影响[61] 股东结构和公司治理 - 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1] - 公司无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分散[152] - 实际控制人朱共山持有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13%股份[153] - 实际控制人朱共山持有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72.29%股份[153] - 实际控制人朱共山持有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34.26%股份[153] - 实际控制人朱共山持有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1.51%股份[153] - 实际控制人变更日期为2018年2月13日[153] - 实际控制人朱共山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153] - 公司实际控制人性质为境内自然人[153] - 第一大股东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1.51%,数量为86,204,109股[145] - 第二大股东宁波京同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49%,数量为30,000,000股[149] - 第三大股东陈乙超持股4.94%,数量为19,800,083股[149] - 股东甘霖持股2.35%,数量为9,432,104股[149] - 股东高峻持股1.75%,数量为7,000,061股[149] - 股东朱黄飞持股1.56%,数量为6,237,036股[149]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0,564人[147] - 公司股份总数无变动,保持400,703,825股[144] - 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100%,数量为400,703,825股[144] - 法人股东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155] - 公司不存在优先股[157]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比33.3%[176] - 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和法律专业各1名,占全体董事比例11.1%[176] - 公司治理状况符合证监会规范要求,无重大差异[177] -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完全独立[176][178] -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覆盖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的100%[187] - 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重大缺陷数量均为0个[188] -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营业收入错报≥0.5%或利润总额错报≥5%[188] - 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185] 利润分配和股利政策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 - 公司2016至2018年度连续三年未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且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68] - 2018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0.00%[70]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0.00%[70]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0.00%[70] - 公司2018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1]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8] 审计和合规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 审计机构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91]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为2019年4月17日[191]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03] - 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108] - 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109]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110] - 研发费用从管理费用中重分类单独列示[107] - 委托加工单位存货存在性被列为关键审计事项[197] - 应收账款可收回性评估涉及客户信用风险判断[197] - 存货中部分存放于委托加工单位[197] 非经常性损益和特殊项目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44.62万元人民币[16] - 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投资收益为151.55万元人民币[16] - 企业重组费用支出为-141.51万元人民币[16] - 出售霞客彩纤35%股权获得5531.82万元转让价款[58] - 子公司霞客彩纤35%股权转让交易对价为5531.82万元[134] - 股权转让首期支付10%价款为553.182万元[134] - 股权转让剩余90%价款为4978.638万元[134] - 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于2018年9月3日完成[134] - 首期10%股权转让款于2018年9月14日收到[134] - 剩余90%股权转让款于2019年2月25日收到[134] - 公司转让江阴市霞客彩纤有限公司35%股权,交易对价为5531.82万元[139] - 股权转让首期支付10%价款,金额为553.182万元[139] - 股权转让剩余90%价款金额为4978.638万元[139] - 子公司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于2018年9月3日完成[139] - 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项[139] - 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收到2017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136] 承诺和协议 - 收购方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作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72] - 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收购完成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个月内不转让[74] - 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朱共山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74] - 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朱共山承诺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原则[74]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75] - 上市公司承诺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75]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76] - 上市公司承诺与交易对方上海其辰和秉颐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76] - 上市公司承诺除上海其辰和秉颐有限合伙外与其他交易对方无关联关系[76] - 上市公司承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76]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股份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75] - 公司承诺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进行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利益输送[78] - 公司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不动用资产从事无关投资消费活动[78] - 公司保证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79] - 上海其辰持有协鑫智慧能源75%股份[82] - 江苏一带一路、成都川商贰号持有协鑫智慧能源5%股份[82] - 江苏一带一路、成都川商贰号通过交易取得的股份锁定24个月[82] - 若股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2] - 所有交易方承诺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80][81] - 所有交易方承诺不存在重大债务违约或未履行承诺情况[80][81] - 交易方承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81] - 标的股份权属清晰且无质押
协鑫能科(002015) - 2018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