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002015) - 2019 Q4 - 年度财报
协鑫能科协鑫能科(SZ:002015)2020-04-30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同比) - 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为108.98亿元,较调整后的上年同期81.63亿元增长33.50%[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4亿元,较调整后的上年同期3.32亿元增长66.83%[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31亿元,同比增长5,043.17%[1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093元/股,同比增长57.06%[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99%,同比提升10.76个百分点[17] - 营业收入108.98亿元,同比增长33.50%[37][41] - 利润总额12.20亿元,同比增长34.17%[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4亿元,同比增长66.83%[37] - 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536亿元人民币[107] - 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318亿元人民币[107] -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747.97万元人民币[107] - 2019年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66.8%[107] - 2018年净利润较2017年大幅增长4336%[10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同比)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料成本同比增长34.28%至69.62亿元[49]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53.69%至2,699.47万元[56]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31.49%至6.10亿元[5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现金流量(同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31亿元,同比增长63.60%[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63.60%至1,631,026,366.64元[61]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扩大965.18%至-1,152,547,720.47元[61]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43.09%至-446,427,508.45元[61]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资产和负债(同比及结构) - 总资产为240.81亿元,同比增长18.36%[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8.32亿元,同比增长31.81%[17] - 公司总资产达2408.0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8.36%[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83.1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1.81%[37]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增加0.71%至12.30%[63]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上升2.09%至7.86%[63]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下降0.78%至0.82%[63] - 长期股权投资占总资产比例微降0.30%至5.30%[63] - 固定资产增加至105.63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3%(从85.006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43.87%[64] - 在建工程减少至26.070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8.5%(从31.971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0.83%[64] - 短期借款增加至35.242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2%(从28.6110亿元),占总负债比例14.64%[64] - 长期借款增加至48.898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7%(从43.3869亿元),占总负债比例20.31%[64] - 其他应收款减少至1.924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7.7%(从8.6161亿元),占总资产比例0.80%[64][65] - 其他非流动资产大幅增加至19.721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2.6%(从3.923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8.19%[65] - 预付款项增加至3.976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1.3%(从2.814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65%[64] - 商誉减值至1438.1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0.6%(从2073.10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65] - 应收款项融资减少至1.127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7%(从1.6034亿元),主要因资产重组及结算方式变化[64] - 持有待售资产增加至6419.8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8.6%(从3595.11万元),因沛县热电关停资产划分类别[65] - 其他应付款为15.1亿元,占总负债比例6.27%,同比下降0.95个百分点[66]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为13.04亿元,同比下降44.1%(从23.34亿元减少),主要因兑付15亿元应付债券[66] - 应付债券余额为4.97亿元,同比下降31.5%(从7.25亿元减少),主要因ABS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66] - 长期应付款大幅增加至35.48亿元,同比增长369%(从7.56亿元增加),主要因新增风电项目融资租赁[66] - 资本公积为36.77亿元,同比下降7.8%(从39.86亿元减少)[66] 业务线表现:电力业务 - 电力销售收入73.02亿元,占营业收入67.00%,同比增长43.38%[42]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营业收入为106.69亿元,同比增长38.71%[44] - 电力销售营业收入为73.02亿元,同比增长43.38%[44] - 电力销售量同比增长41.91%至1,399,814.25万kWh[45] - 完成结算电量1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91%[37] - 售电公司完成售电量150亿千瓦时[33][38] 业务线表现:热力业务 - 蒸汽销售营业收入为29.01亿元,同比增长26.87%[44] - 蒸汽销售量同比增长22.93%至15,188,665.71吨[45] - 完成结算汽量1519万吨,同比增长22.93%[37] 业务线表现:装机容量 - 并网装机容量3160.64MW,其中清洁能源(天然气、风能等)装机占比近90%[32][37] 业务线表现:研发活动 - 研发人员数量同比减少78.95%至8人[59] - 研发投入金额同比减少77.42%至3,080,493.95元[5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降至0.03%[59] 业务线表现:投资和融资活动 - 报告期投资额达19.56亿元,同比增长10.22%[70] - 重大股权投资包括收购协鑫智慧能源90%股权,投资金额46.67亿元[72] - 衍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14万元[6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为1516万元,较期初增加26.3%[68] - 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513.69万元[76] - 其他金融资产初始投资成本为1.4456亿元,期末金额为1.6201亿元[76]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合计期末金额为1.6715亿元[76] - 重大资产出售交易价格为2.6938亿元,贡献净利润105.16万元[78][79] - 重大股权出售交易价格为2000万元,产生亏损21.54万元[80] - 鑫盈上海租赁75%股权出售贡献净利润占公司净利润总额比例为0.02%[80] - 报告期内金融资产售出金额为1.6073亿元[76] - 股权转让作价20,000万元人民币[81]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累计计入权益-154.52万元[76] 业务线表现:主要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 - 主要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注册资本3,600,000,000元人民币[83] - 协鑫智慧能源总资产23,960,162,919.29元人民币[83] - 协鑫智慧能源净资产7,212,053,995.49元人民币[83] - 协鑫智慧能源营业收入10,668,782,377.81元人民币[83] - 协鑫智慧能源营业利润1,175,302,027.35元人民币[83] - 协鑫智慧能源净利润874,597,786.20元人民币[83] - 协鑫智慧能源2019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7,093万元[132] - 协鑫智慧能源2018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9,500万元[132] - 协鑫智慧能源2020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8,122万元[132] - 若交易延迟则2021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9,840万元[132] - 协鑫智慧能源2019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实际为53971.73万元,超出业绩承诺37,093万元,实现率为145.50%[143][145] 公司战略和重大变更 - 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转变为清洁能源发电、热电联产及综合能源服务[14] - 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 - 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转变为清洁能源发电及热电联产[26][27] - 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协鑫智慧能源90%股权[84] - 公司主营业务转型为清洁能源发电及热电联产[85] - 资产置换后公司转型为清洁能源发电及热电联产业务[79] - 公司通过收购协鑫智慧能源90%股权注入清洁能源资产实现业务转型[128] - 公司原主营业务为废弃聚酯处理及有色聚酯纤维生产销售[128] - 重组后公司将转型为非公有制清洁能源发电及热电联产运营商[128] - 重组旨在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128] - 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109] - 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109] - 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现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111] - 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朱共山[111][112] - 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发行股份新股上市[111] - 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成为公司控股股东[111] - 公司持有协鑫智慧能源90%股权[114] - 公司原有经营性资产已置出[114] - 公司专注于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管理[114] -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置入协鑫智慧能源90%股权[180] - 公司向上海其辰发行783,413,333股股份购买资产[181] - 公司向成都川商贰号发行56,114,718股股份购买资产[181] - 公司向江苏一带一路发行56,114,718股股份购买资产[181] - 公司向秉颐清洁能源发行56,114,718股股份购买资产[181] - 公司持有协鑫智慧能源90%股权[182] - 公司合计发行股份数量为951,757,487股[183] -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1,352,461,312股[183] - 公司名称变更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3] - 证券简称变更为协鑫能科(GCLET)[183] - 公司证券代码保持002015不变[18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经营计划 - 2020年经营计划重点包括加强经营管理确保完成利润目标[87] - 公司加强资产整合管理以提升未来盈利能力和经营规模[114] - 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并降低运营成本[114] - 公司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以提升经营效率[11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分红政策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公司近三年(2017-2019)均未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03][104] - 股东大会利润分配政策变更需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102] - 公司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08] - 公司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114] - 公司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提升对股东的回报[114] - 公司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114] - 公司承诺完善股利分配政策并增加透明度以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115] - 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保护投资者权益[129] - 公司承诺严格遵守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回报[13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风险因素 - 燃料成本受天然气和煤炭价格波动影响显著[94] - 贷款利率上升可能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影响盈利[97] - 风电项目存在弃风限电风险影响发电收入[95] - 资本密集型行业特性使公司面临融资渠道风险[9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关联交易及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于2017年10月27日作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109] - 收购方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10] - 收购方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收购时作出的承诺已履行完毕[111][112] - 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现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后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12]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承诺长期有效[112]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正常履行中[112]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方面的承诺以新承诺替代原承诺[111][112] - 自2018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13日承诺期满[112] - 公司承诺不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利益输送或投资消费活动[115] - 公司确保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15] - 公司承诺若违反声明将承担法律责任[115] - 公司与上海其辰及秉颐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均为朱共山[116] - 公司确认除关联方外与其他交易对方无关联关系[116] - 上海其辰持有协鑫智慧能源75%的股份[121] - 上海其辰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朱共山[121] - 苏州工业园区秉颐清洁能源合伙企业与朱共山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121][122] - 交易相关方承诺股份权属清晰且无权利限制[121] - 相关方承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121][122] - 相关方承诺与除关联方外的其他交易对手无关联关系[121][122] - 上海其辰及朱共山承诺避免同业竞争[122] - 相关承诺自2018年12月18日起生效[121][122] - 公司承诺避免与重组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确保业务独立性[123] -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协鑫智慧能源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123] - 公司承诺将竞争性业务转让给上市公司或以合法方式处置[123] - 公司承诺赔偿因违反竞争承诺导致上市公司遭受的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123]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情况[124] - 公司承诺交易完成后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124] - 公司保证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4] - 公司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资金或利润[124] - 公司保证交易完成后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保持独立性[124]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不在控制的其他企业兼任[124] - 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自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转让任何股份[126] - 公司承诺尽量减少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并确保按市场化原则进行[126] - 公司保证所提供交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127] - 公司承诺若因信息违规将自愿锁定股份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127] - 公司保证资产独立完整且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源[125] - 公司财务独立拥有独立银行账户和核算体系[125] - 公司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职能部门无隶属关系[125] - 公司业务独立具备自主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125] - 交易相关方承诺自复牌至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129] - 若违反股份减持承诺,所得收益将交由上市公司所有[129] - 公司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提供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129]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且已履行完毕相关程序[128] - 公司承诺若因房产未取得权证造成损失将补偿一切经济损失[131] - 公司承诺若因租赁房产土地问题导致损失将以现金方式补偿[131] - 公司承诺若因社保公积金未依法缴纳被追缴或处罚将补偿一切损失[131] - 公司承诺若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130] - 公司承诺若监管规定变化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130] - 公司承诺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130] - 公司承诺积极解决未取得权证房产的不规范使用问题[131] - 公司承诺对建设手续不全的房产尽快补办相关手续[131] - 公司承诺若需搬迁将保证搬迁至权属齐全或合法租赁场所[131] - 业绩补偿义务人上海其辰与秉颐清洁能源按1:17比例承担补偿义务[133] - 补偿总额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作价[133] - 股份补偿达发行股份总数90%后需以现金或股份继续补偿[133] - 业绩补偿涵盖2018-2020年度(可延长至2021年度)[132][133] - 补偿方式优先以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133] - 若租赁房产违约上海其辰需以现金补偿相关损失[132] - 上海其辰承诺对预收购借款违约损失承担现金补偿责任[134] - 朱共山承诺敦促上海其辰履行借款违约补偿义务[135] - 朱共山承诺在上海其辰未履行补偿时代为履行[135] - 秉颐清洁能源通过交易取得的股份锁定36个月[135] - 股份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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