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002064) - 2020 Q4 - 年度财报
华峰化学华峰化学(SZ:002064)2021-04-22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收入147.24亿元,同比增长6.81%[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9亿元,同比增长23.77%[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94亿元,同比增长348.63%[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09亿元,同比增长47.62%[22] - 总资产196.69亿元,同比增长15.87%[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5.72亿元,同比增长49.11%[22] - 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81%[51] - 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3.77%[51] - 扣非后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348.63%[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49.11%[51]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147.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81%[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47.62%至42.086亿元[73]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42.18%至-29.928亿元[73]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激增434.95%至9.588亿元[7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长127.72%至21.277亿元[73]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上升9.52个百分点至22.52%[74]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下降3.63个百分点至8.14%[74] - 在建工程占总资产比例下降8.09个百分点至1.33%[74] 各业务线表现 - 化学纤维产品收入为58.0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96%,占营业收入比重39.42%[61] - 化工新材料产品收入为45.5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8.86%,占营业收入比重30.96%[61] - 基础化工产品收入为39.3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3.56%,占营业收入比重26.75%[61] - 化学纤维销售量207,053.37吨,同比增长35.75%[65] - 基础化工产品销售量682,737.20吨,同比增长64.75%[65] - 氨纶年产量达20万吨左右,位居全球第二、中国第一[31] - 聚氨酯原液和己二酸产量均为全球第一,国内市场份额分别超60%和40%[31] - 聚氨酯鞋底原液国内市场份额达到60%以上[33] - 己二酸国内市场份额达到40%以上[33] - 公司氨纶产量为全国第一、全球第二[44] - 聚氨酯原液和己二酸的产量和销量均居全球第一[44] - 公司形成化学纤维、化学新材料、基础化工品三大产业[40][44] - 氨纶产能17.5万吨,产能利用率达116.37%[54] - 己二酸产能73.5万吨,产能利用率为92.08%[54] - 聚氨酯原液产能42万吨,产能利用率72.30%[54] 各地区表现 - 国内销售收入为129.6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22%,占营业收入比重88.03%[61] - 国外销售收入为17.6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56%,占营业收入比重11.97%[61] 成本和费用 - 纯苯采购额占采购总额比例为17.09%[53] - MDI采购额占采购总额比例为13.07%[53] - PTMG采购额占采购总额比例为16.16%[53] - 研发投入金额减少3.88%至5.095亿元[7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下降0.39个百分点至3.46%[7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59.81亿元人民币,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45.66%[6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氨纶市场因织物氨纶含量提高刺激需求增长[91] - 氨纶在医疗和汽车内饰领域应用占比小增长空间巨大[91] - 聚氨酯原液在汽车及高铁缓冲垫等新兴领域应用刚起步[92] - 2020年中国己二酸消费量约122吨同比增长7.0%[93] - 预计今后三年己二酸销售负荷增速在10%左右[93] - 公司通过产业一体化提升聚氨酯产业链运营水平[94] - 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对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94] - 宏观经济波动可能导致产品需求和价格下降[94] - 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对管理模式和人才储备提出更高要求[95] - 公司加快高附加值差异化产品占比提升盈利水平[95] 子公司业绩 - 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2020年净利润7.11亿元[89] - 子公司浙江华峰新材料2020年净利润4.8亿元[89] - 子公司重庆华峰化工2020年净利润7.18亿元[89] 分红派息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633,519,22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7] - 2020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4.6335亿元人民币,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0.33%[104][105] - 2019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3168亿元人民币,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2.58%[104][105] - 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5030.4万元人民币,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1.30%[104][105] -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总股本基数为46.335亿股[100][102] -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总股本基数为46.335亿股[101] -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人民币,总股本基数为16.768亿股[101] - 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2.791亿元人民币[104] - 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8.415亿元人民币[104] - 2020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1.4049亿元人民币[105] - 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101]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承诺 - 公司承诺避免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114] - 公司承诺减少并规范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114] - 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并履行合规程序[115][116] - 公司及关联方杜绝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117] - 实际控制人尤小平承诺避免或减少与华峰氨纶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118] - 尤小平承诺不利用控股地位谋求优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业务合作权利[118] - 关联交易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交易价格公允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119] - 关联交易决策需履行回避表决制度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119] - 控股股东华峰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尤小平承诺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124] - 尤金焕尤小华作为股东承诺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华峰氨纶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121] - 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华峰氨纶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120] - 实际控制人承诺杜绝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121] - 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23] - 所有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长期有效且处于履行中状态[124] - 华峰集团承诺将其他聚氨酯产业优质资产逐步整合至上市公司体系内[132] - 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主营聚氨酯硬质泡沫保温材料与华峰新材产品应用领域不同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133] - 浙江华峰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尚未开始经营且未来不会从事与华峰新材构成竞争的业务[134] - 被托管公司股权将在条件满足后1年内启动按公允价值转让给上市公司的程序[134] - 完成股权注入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交易实施完毕后5年[135] - 华峰集团承诺承担标的公司因使用未取得产权证土地房产而受处罚的罚款[135] - 华峰集团承诺承担华峰新材因原资产质押池担保可能造成的损失[136] - 华峰集团承诺承担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未按协议处理股权导致的损失[137] - 华峰集团及尤氏家族成员对超产能导致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38] - 配套资金认购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139] - 华峰集团及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139] 资产重组与业绩承诺 - 华峰新材2019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9.75亿元[131] - 华峰新材2020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2.45亿元[131] - 华峰新材2021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4.1亿元[131] - 三年合计承诺净利润总额为36.3亿元[131] - 若交易延期将增加2022年业绩承诺期[131] - 业绩承诺以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值为准[131] - 净利润计算需扣除募集配套资金收益[131] - 承诺方包括华峰集团及尤氏家族成员[130][131] - 业绩补偿协议签署于2019年1月1日[130] - 原定业绩承诺期截止2021年12月31日[130] - 华峰新材2020年业绩承诺净利润为12.45亿元,实际完成净利润为12.75亿元[142][144] - 华峰新材2020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2.74亿元[144] - 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收益1443.22万元[144] - 华峰新材2019-2021年累计业绩承诺总额为36.3亿元[142] - 业绩承诺补偿方承诺华峰新材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14.1亿元[142] - 若交易未在2019年完成,将增加2022年为承诺期[142] - 公司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峰新材100%股权[142] - 2019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实现11.9亿元,完成率122.07%[145] - 2020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实现12.6亿元,完成率101.19%[145] - 累计扣非归母净利润实现24.5亿元,累计完成率111.36%[145] 关联交易数据 - 关联交易金额1.07亿元,占同类交易比例2.26%[154] - 关联交易金额2.54亿元,占同类交易比例4.76%[154] - 关联交易金额4.3亿元,占同类交易比例8.19%[154] - 关联交易获批额度3.5亿元,实际交易金额超额度[154] - 关联交易总额为156,646.99万元[155] - 对广东聚氨酯关联销售额为1,457.45万元,占总额0.34%[155] - 对华峰集团关联销售额为27,464.93万元,占总额6.17%[155] - 对重庆聚酰胺关联销售额为48,666.89万元,占总额11.33%[155] 对外担保 - 对外担保总额为246,500万元[166] - 对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185,000万元[166] - 对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担保40,000万元[166] - 对重庆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20,000万元[166] - 报告期内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76,500万元[166] 研发与创新能力 - 公司拥有有效专利192件,其中发明专利134件,实用新型专利55件[43] - 公司主导或参与起草标准共35项[43] - 研发人员数量增加10.94%至740人[71] 销售与客户集中度 -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3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29.21亿元人民币,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19.09%[68] 生产与供应链 -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料为纯苯、MDI、PTMG等大宗原料[34] - 公司位于重庆涪陵的生产基地在能源成本、用工成本、运输成本等方面具备成本优势[44]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21亿元[81] - 募集资金净额为18.0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1500万元[81] - 募集资金使用分配: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2.5亿元[81][83] - 募集资金使用分配: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5亿元[81][84] - 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支付交易现金对价10.56亿元[81][84] - 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支付中介机构费用1500万元[81][84] - 截至2020年末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无闲置资金[81][83][84] 季度业绩表现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47.82亿元,为全年最高季度[26]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8亿元,环比大幅增长[26]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公司承诺确保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关联企业兼职[110] - 公司保证资产独立完整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情形[111] - 公司建立独立财务部门和核算体系确保财务独立[112] - 公司保证独立银行账户不与关联方共用账户[112] - 公司承诺依法独立纳税并独立作出财务决策[112] - 公司保证拥有独立法人治理结构和完整组织机构[113] 安全生产与环保 - 公司2020年职业健康与安全投入为1,322万元,同比有所上升[174] - 公司2020年累计安全培训25,974课时,培训23,648人次,共计2,003次[174] - 公司2020年组织安全检查156次,检查1,158项[175] - 公司2020年划分风险点185处,辨识危险源2,639个[175] - 公司2020年隐患排查上报3,084条,整改率100%[175] -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宣传、教育培训、设施配置等十余个方面[174]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28.45mg/m³,年排放量72.1192吨,核定年排放总量275.43吨[179]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27.42mg/m³,年排放量126.3015吨,核定年排放总量244.06吨[179]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10.38mg/m³,年排放量0.834吨,核定年排放总量8.1吨[179] - 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71.35mg/m³,年排放量46.74吨,核定年排放总量143.2吨[180] - 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07.35mg/m³,年排放量88.87吨,核定年排放总量150.6吨[180] - 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49.889mg/m³,年排放量5.127吨,核定年排放总量15.52吨[180] - 浙江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浓度69mg/m³,年排放量12.54吨,核定年排放总量54.54吨[180] - 浙江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排放浓度88mg/m³,年排放量21.37吨,核定年排放总量54.54吨[180] - 浙江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30mg/m³,年排放量2.19吨,核定年排放总量3.65吨[180] - 瑞安市华峰热电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核定年排放总量57.1吨,烟尘核定年排放总量5.71吨[179] - 重庆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浓度7.3mg/m³,年排放量0.72吨,年许可排放量1.48吨[181] - 重庆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排放浓度46.4mg/m³,年排放量1.152吨,年许可排放量6.59吨[181] - 重庆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COD排放浓度4.64mg/l,年排放量0.727吨,年许可排放量4.1吨[181] - 重庆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氨氮排放浓度0.239mg/l,年排放量0.007吨,年许可排放量0.16吨[181] - 华峰化学污水处理采用厌氧+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实现废水循环回用[181] - 华峰热电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布袋除尘+氨法脱硫工艺处理[182] - 重庆化工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UASB+A/O氧化/活性污泥工艺[183] - 华峰新材VOCs废气采用冷凝+三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工艺处理[185] - 华峰新材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编号913303006683402246001P)[187] - 华峰新材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9月3日备案(备案号330381-2020-033-H)[188] 资本运作与股份变动 - 公司股份总数从4,298,159,221股增加至4,633,519,221股,新增335,360,000股[197] - 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从63.80%提升至65.06%,达3,014,507,400股[197] - 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从36.20%降至34.94%,为1,619,011,821股[197] - 国有法人持股新增33,149,171股,占比0.72%[197] - 境内法人持股新增302,210,829股,占比从40.50%提升至44.08%[197] - 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62,912,621股,占比从23.30%降至20.26%[938,564,876股][197] - 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335,360,000股[198][199] - 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份数量增至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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