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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 - 2020 Q3 - 季度财报
上海莱士上海莱士(SZ:002252)2020-10-29 00:00

财务表现 - 公司总资产为26,112,049,676.88元,同比增长120.3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8,866,214.27元,同比增长106.71%[3] - 营业收入为728,754,132.75元,同比增长17.8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7,850,975.21元,同比下降39.30%[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9元/股,同比增长51.28%[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6%,同比减少0.14个百分点[3]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9.97亿元,较期初增长39.02%,主要由于本年销售收到现金[13]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140.29亿元,较期初增长3,825.05%,主要由于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取得GDS 45%股权[13] - 投资收益为3.6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34.16%,主要由于增加对GDS按持股比例45%计算享有的净损益[13] - 营业外支出为2,550.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84.38%,主要由于本年发生防疫捐赠支出[1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亿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由于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72.25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内支付股利0.67亿元[13]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7.2875亿元,同比增长17.8%[62]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3.9851亿元,同比增长106.4%[64]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研发费用为2478.59万元,同比增长23.5%[63]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固定资产为4.2508亿元,同比下降2.8%[61]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在建工程为1100.15万元,同比下降79.6%[61]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递延所得税资产为5195.16万元,同比下降58%[61]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投资收益为1.5921亿元,去年同期为亏损59.05万元[63]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887亿元,同比增长106.7%[64]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3719.14万元,去年同期为亏损754.86万元[64]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41.835亿元,同比增长137.3%[62]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综合收益总额为435,703,167.99元,同比增长134.8%[65]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94,629,671.06元,同比增长40.6%[66]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309,098,794.82元,同比增长282.5%[67]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营业利润为338,296,392.93元,同比增长251.6%[67]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投资收益为159,208,997.54元,同比增长26,000%[66]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0,676,362.17元,同比增长52.6%[66]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2,038,065,381.23元,同比增长6.4%[69]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1,168,256,854.12元,同比下降1.2%[69]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费用为-28,318,065.51元,同比下降61.0%[69]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95,585,062.50元,同比增长80.8%[70]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0.897亿元,同比增长10.89%[73]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7.45亿元,同比增长68.06%[73]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综合收益总额为11.43亿元,同比增长94.01%[71]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5亿元,同比增长13.46%[75]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投资收益为3.66亿元,同比增长119.01%[73]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销售费用为7410.29万元,同比下降22.43%[73]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研发费用为2492.83万元,同比下降7.64%[73]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73元,同比增长41.80%[71]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为5062.21万元,同比下降130.28%[74]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7.73亿元,同比增长9.81%[75]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7.29亿元,同比增长17.80%[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9亿元,同比增长106.71%[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7亿元,同比增长75.80%[7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亿元,同比下降101.07%[7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7亿元,同比下降60.23%[7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9.81亿元,同比增长53.47%[76] - 公司总资产为261.12亿元,同比增长120.30%[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8.22亿元,同比增长124.96%[8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9元,同比增长51.28%[8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6%,同比下降0.14个百分点[85] - 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31,350,922.71元[87] - 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438,491.77元[87] - 公司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22,990,239.54元[87] - 公司所得税影响额为1,850,012.40元[87] - 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为-18,219.75元[87]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8,799,299.30元[87] 股东结构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Grifols,S.A.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6.20%[6] -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1.30%[6] - RAAS CHINA LIMITED为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5.01%[6]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科瑞天诚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000,000股股份[8]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4.35亿股,占比最高[10] - 公司第一大股东Grifols,S.A.持股比例为26.20%,持股数量为1,766,165,808股[88] - 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1.30%,持股数量为1,435,489,252股[88] - 公司股东RAAS CHINA LIMITED持股比例为15.01%,持股数量为1,011,764,500股[88] - 公司股东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38%,持股数量为228,119,166股[88] 投资与资产重组 - 公司2015年通过大宗交易购入万丰奥威股票1,900万股,均价为26.10元/股,共计使用自有资金4.96亿元[14] - 公司2016年通过二级市场购入万丰奥威股票232.52万股,均价为27.97元/股,共计使用自有资金6,504.50万元[14] - 2016年5月4日,万丰奥威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除权后公司持有万丰奥威股票88,250,428股[15] - 2016年10月25日及26日,公司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分别卖出万丰奥威3,000万股(均价21.60元/股)和1,700万股(均价21.39元/股),实现投资收益66,839.28万元[15] - 2017年5月22日,万丰奥威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除权后公司持有万丰奥威股票49,500,513股[15] - 2017年6月13日至22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入万丰奥威股票20,058,971股,均价15.95元/股,共计使用自有资金31,991.47万元,截至6月22日持有万丰奥威股票69,559,484股[15] - 2018年5月22日,万丰奥威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16] - 2018年8月14日至30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卖出万丰奥威股票27,359,484股,均价7.26元/股[16] - 2020年1月8日及2月25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卖出万丰奥威股票2,239,200股,均价8.01元/股[16]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持有万丰奥威39,960,800股,参与风险投资金额为33,441.53万元,2020年1-9月实现收益143.85万元[16] - 2019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向Grifols,S.A.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2020年3月完成标的资产GDS45%股权过户手续,持有标的公司45%股权[17] - 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持有GDS 45%股权,并向Grifols,S.A.发行1,766,165,808股股份,增发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6,740,787,907股[99] 生产基地与建设项目 - 2018年5月18日,公司拟在长沙岳麓科技产业园投资20.00亿元人民币建设南方总部基地及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包括南方总部大楼、智能化工厂、研发中心等[19] - 郑州莱士生产基地复产时间预计延后至2021年6月,延迟约6个月,主要受新冠疫情、设施改造及药品注册申报软件更新影响[21] - 郑州莱士新厂建设尚未开工,土地招拍挂流程未完成,建设进度受政府行政审批与公司规划差异影响[21] - 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竞拍上海市奉贤区金海社区地块,并拟投资52,020.00万元建设全球生产运营基地[24] - 郑州莱士静注人免疫球蛋白车间工艺改造工程竣工,预计复产时间延后至2021年6月[103] - 莱士南方生产基地建设进度未达预期,截至2020年9月30日,新厂建设尚未开工[103] - 公司计划投资20亿元人民币建设南方总部基地及检验检测中心,包括南方总部大楼、智能化工厂、研发中心等[101] 股东与股权变动 - 科瑞天诚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科瑞集团及宁波善用分别转让股权给多个投资方,合计转让比例达73.35%[29] - 光彩实业等七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持有科瑞天诚73.35%股权,协议有效期为三年[30] - 郑跃文及其子郑易合计间接持有科瑞天诚30%股权,郑跃文仍为科瑞天诚的实际控制人[30] - 郑跃文及其子郑易合计间接持有科瑞天诚30%股权[33] - 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仍为上海莱士的控股股东[33] - 郑跃文和黄凯仍为上海莱士实际控制人[33] - 郑跃文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仍为科瑞天诚实际控制人[34] - 新股东支持科瑞天诚和郑跃文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义务[34] - 控股股东科瑞天诚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科瑞集团和宁波善用分别转让部分股权给多个投资方[111] - 光彩实业等七方股东合计持有科瑞天诚73.35%股权,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0年6月10日起三年[112] - 郑跃文及其子郑易合计间接持有科瑞天诚30%股权,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郑跃文仍为科瑞天诚的实际控制人[112] - 科瑞天诚、莱士中国作为公司控股股东,郑跃文、黄凯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会主动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114] - 科瑞天诚承诺在交易完成后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和董事权利,保持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团队的实质影响力[115] - 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认为,本次股权结构变化完成后,郑跃文仍为科瑞天诚实际控制人,暂不触发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115] - 国枫律所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郑跃文仍为科瑞天诚的实际控制人,科瑞天诚、莱士中国仍为上海莱士的控股股东[116] - 新股东易煊资本、江瑞咨询、宏安泰仁、润岱实业知悉并认可科瑞天诚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将支持科瑞天诚、郑跃文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义务[116]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因重大资产重组延期,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于2020年4月完成[22]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选举陈杰、郑跃文等6人为非独立董事,谭劲松、杨翠华等3人为独立董事[23]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选举李尧、Binh Hoang为非职工监事,胡维兵为职工代表监事[22] - 公司启动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选举陈杰先生等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105] - 公司承诺保持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团队的实质影响力,确保控制权稳定[121] - 公司承诺在处理上市公司事项时,将与相关方充分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121] - 公司承诺不会主动放弃或促使一致行动人放弃任何股东权利和董事权利[121] - 公司承诺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虚假记载或违反证券法律的情形[121] - 公司承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121] - 公司承诺不存在资金或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121] - 公司承诺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121] - 公司承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121] - 公司承诺所提供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121] - 公司承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121] - 基立福因未及时履行经济集中通知事项受到西班牙国家市场和竞争委员会106,493欧元的处罚[122] - 基立福承诺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上市公司同意不向第三方披露[122] - GDS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未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122] - GDS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现时无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122] - 郑跃文、黄凯承诺在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减持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122] - 科瑞天诚、莱士中国承诺在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毕期间减持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122] - 公司承诺自重大资产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23] - 公司承诺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尽快实现标的资产的预期效益[123] - 公司承诺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123] - 公司承诺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123] - 公司承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和监事会能够有效行使职权[123] - 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123] - 公司承诺如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123] - 公司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重组过程中的合规性[123] 合同纠纷与法律事项 - 郑州莱士与深圳熹丰的合同纠纷中,剩余转让款由11,662.00万元调减为6,000.00万元,深圳熹丰需在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完毕[25] - 郑州莱士与深圳熹丰的和解协议规定,若深圳熹丰未按时支付款项,仍需按原协议支付剩余转让款并承担违约责任[25] - 深圳熹丰未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11,662.00万元,郑州莱士已申请强制执行[26] - 郑州莱士收到郑州中院通知,冻结深圳熹丰持有的广仁药业100%股权(出资额1,905万元)[26] - 郑州莱士与深圳熹丰的股权转让纠纷中,剩余转让款由11,662.00万元调减为6,000.00万元[107] - 深圳熹丰未按时支付和解协议中的款项,郑州莱士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支付11,662.00万元股权转让款及相关滞纳金[108] 利润分配 -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人民币,总计派发现金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