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300218) - 2018 Q4 - 年度财报
安利股份安利股份(SZ:300218)2019-03-26 00:0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2018年营业收入为16.7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49%[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04.16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238.28%[1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062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8.28%[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34%,较上年提升4.03个百分点[16]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6.47万元人民币[18] - 聚氨酯合成革营业收入16.218766亿元,同比增长15.41%[53] - 公司总营业收入16.794309亿元,同比增长12.49%[53] - 利润总额1866万元,同比增长174.91%[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4.16万元,同比增长238.28%[53] - 2018年营业收入为16.7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49%[67]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16.794309亿元人民币[175] - 公司2018年利税总额为1.223326亿元人民币[175] 成本和费用变化 - 能耗费用增加2956.96万元,增幅达49.4%[53] - 研发费用8207.55万元,较上年增加128.03万元[54] - 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1.145978亿元,同比增加329.73万元[53] - 原材料成本为950,330,335.47元,占营业成本比重69.03%,同比增长8.91%[71] - 销售费用67,454,187.82元,同比增长5.63%[75] - 管理费用80,875,817.79元,同比增长1.04%[75] - 财务费用27,720,871.52元,同比下降38.66%[75] - 研发费用82,075,549.05元,同比增长1.58%[76] 现金流量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37%[16] - 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2亿元人民币[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5,680,425.97元,同比增长42.37%[7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7,686,452.35元,同比增长2,242.65%[7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87,686,452.35元,同比增长由负转正(上年同期为-4,092,438.88元)[82] 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复合材料,产品应用于鞋类、家具、汽车内饰等领域[26][27] - 人造革合成革行业收入占比96.57%,达16.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41%[67] - 生态功能性合成革产品收入14.64亿元人民币,占比87.18%,同比增长11.08%[68] - 普通合成革收入1.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0.84%[68] - 聚氨酯合成革销售量6656.16万米,同比增长9.86%[70] - 主营产品销量增长9.93%,销售单价同比增长5.17%[53] 地区市场表现 - 华南地区销售收入2.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63%[68] - 出口收入5.5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7%[68] - 境外子公司收入2223.8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44.76%[68] 资产和负债结构 - 货币资金较期初余额增加38.87%[38] - 在建工程较期初余额增加43.82%[38] - 其他应收款较期初余额减少59.62%[38] -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余额减少72.06%[3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余额减少100%[38] - 资产总额为20.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04%[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9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9%[16]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30,970,753.10元,占总资产比例20.64%,同比上升4.73个百分点[83] - 存货期末余额338,368,478.72元,占总资产比例16.21%,同比上升2.11个百分点[83]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1,004,942,123.52元,占总资产比例48.14%,同比下降7.38个百分点[83] - 长期借款降至0元,占总资产比例同比下降5.74个百分点[83] - 金融负债期初数1,536,000.00元,期末数19,530,000.00元[8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018年为39,697.37元,较2017年亏损5,265,328.97元实现扭亏[2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18年为30,631,398.26元,同比增长50.1%(2017年:20,411,752.09元)[22]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18年亏损32,852,360.00元,同比转亏(2017年收益424,839.99元)[22]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018年亏损2,126,799.60元,同比下降115.3%(2017年收益13,902,040.14元)[22] - 所得税影响额2018年为-302,567.45元,同比减少111.9%(2017年支出2,542,375.37元)[2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018年为407,860.24元,同比下降19.2%(2017年504,753.60元)[22] - 政府补助3063.14万元,同比增加1021.96万元[54] 研发和技术投入 - 研发费用8207.55万元,较上年增加128.03万元[54] - 研发费用82,075,549.05元,同比增长1.58%[7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4.89%,较上年5.41%下降[7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专利权324项,其中发明专利73项、实用新型专利169项、外观设计专利82项[41] - 公司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40余项[36][41] 生产和产能情况 - 公司拥有20条干法生产线和20条湿法生产线,具备年产聚氨酯合成革8000万米的生产能力[36][4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产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8000万米[11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产聚氨酯树脂7万吨[118] - 库存量274.10万米,同比下降13.78%[70] 投资活动 - 报告期投资额86,815,771.49元,同比减少7.26%[86] - 对安利俄罗斯公司投资1,065,951.00元,持股51%,本期投资亏损4,264,778.24元[88] - 对安利越南公司投资10,859,854.93元,持股100%,本期投资亏损686,846.07元[89] - 越南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万美元,公司累计投资19,391,183.59元人民币[89][90] - 安利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1900万卢布约30万美元[200] - 公司对安利俄罗斯增资969万卢布约15.36万美元[200] 子公司表现 - 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净利润5,204,200.21元人民币[100] - 公司拥有3家控股子公司: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利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利(越南)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1] - 安利越南公司注册资本为114,907,792,000越南盾[102] - 安利越南公司2018年亏损686,846.07元人民币[91] 重大项目进展 - 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综合升级项目累计实际投入21,893,210元人民币,进度65%[93] - 清洁能源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累计实际投入21,216,322.4元人民币,进度100%[93] - 安利(越南)工厂建设项目累计实际投入13,015,006.1元人民币,进度5%[93] - 三个重大项目合计累计实际投入56,124,538.5元人民币[93] - 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综合升级项目购置约35亩土地[197] - 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综合升级项目计划2019年上半年完成设备安装并投产[198] 环保与安全生产 - 公司投入2亿多元引进国际先进环保技术和设备[46] - 年节约用水量13万吨,处理废水24万吨,COD减排约500吨,氨氮减排约35吨[57] - 公司投入超过2亿元引进国际先进环保技术和设备[182] - 公司建有全自动控制污水处理站及中央控制系统有效处理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182] - 采用31T/h七塔四效环保节能DMF回收系统实现工艺节能和电气节能[182] - 公司跻身全国同行业唯一国家级绿色工厂[183] - 连续三年获耐克公司水资源利用最高等级绿标认证[183] - 公司四次被安徽省政府表彰为节能先进单位[183]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安全事故和职业健康事故发生[179] - 公司通过安徽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179] - 公司被授予安徽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单位称号[179] - 公司是安徽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179] - 公司DMF精馏回收系统投资超过4500万元,设计处理能力86吨/小时[188] - 污水处理站投资超过4000万元,设计处理能力1600立方米/天[189] - 中水回用项目投资300余万元,年节约用水量23.1万吨,减少化学需氧量排放53.59吨/年,减少氨氮排放5.31吨/年[189] - 树脂管道输送及湿法DCS自动配料控制系统投资超过7000万元[190] - 生产线封闭和尾气吸收系统投资4300万元[190] - 煤改气项目新增投资超过4500万元,新增8台天然气锅炉[190] - 有机废气治理项目投资500余万元[191] - 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项目投资约350万元[191] - 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49.88mg/L,年排放总量8.98吨[187] - 氨氮排放浓度0.41mg/L,年排放总量0.07吨[187] - 公司于2017年末完成燃气锅炉改造以推行清洁能源[117] - 公司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24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113] - 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全国同行业唯一一家国家级绿色工厂[113] - 公司通过安徽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116] 客户与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276,646,102.39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16.47%[71]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312,563,045.80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29.81%[73] 行业与经营环境 - 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环保政策促使资源向规模较大的优势企业转移[30][33] -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订单驱动的经营模式,经营模式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28] - 公司通过优化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提升高附加值产品比重,盈利能力显著提升[29] - 公司产品出口量、出口创汇额及出口发达国家数量居国内同行业前列[36] - 公司出口退税率2018年8月从17%降至16%[109] - 原材料采购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60%以上[110] - 2019年增值税税率降至13%[109] - 公司出口业务比重较大受汇率波动影响[107] - 聚氨酯树脂和基布占产品成本比重较高[111] - 原材料价格波动向下游传递存在滞后期[111] - 化工原料成本占总成本比例约为50%[114] - 公司清洁能源技改可能增加运营成本并面临天然气供应短缺及价格上涨风险[117] - 公司面临因宏观经济低迷及下游需求不旺导致的产能不能及时消化风险[118] 关联交易 - 与杭州中纺进出口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299.45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0.18%[157] - 与迪米国际关联交易金额1,133.59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0.70%[157] - 关联交易获批额度分别为900万元和1,500万元,实际交易均未超过获批额度[157]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双方协商定价[157] - 关联交易内容为向关联方销售聚氨酯合成革产品[157] - 关联方安利俄罗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6%[157] - 迪米国际实际控制人为阿尔奇•切尔诺夫(ARKADIY CHERNOV)[157] - 向关联方香港映泰销售聚氨酯合成革金额为3547.58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2.19%[158] - 从关联方北京富泰采购革基布金额为2968.42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2.83%[158] - 关联交易总额为7949.04万元,关联担保总额为2400万元[158] 担保情况 - 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安利提供担保总额540万元票据担保及3111.61万元信用证担保[162] - 子公司合肥安利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14000万元,包括5500万元/4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四笔[162] - 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安利提供担保总额2000万元及1000万元两笔贷款担保[162] - 报告期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0万元[168]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0万元[168] - 对子公司合肥安利实际担保发生额5351万元,包含20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等多笔[168] - 关联担保类型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6个月至1年不等[168] - 报告期内实际担保发生额合计8.49973亿元人民币[169][17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6.65161亿元人民币[169][170]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6.68%[170]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71] 利润分配与分红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4] - 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627.4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70.63%[128] -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5元(含税),总股本基数为216,987,000股[126][127] - 公司2018年度可分配利润为3.02亿元[124] - 2017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666.3万元[128] - 2016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866.1万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1.97%[128]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为100%[124] - 公司近三年(2016-2018)现金分红金额占净利润比率分别为31.97%、0%和70.63%[128] - 2018年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21,698.7万股为基数,实际派发现金1627.4万元[127]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且决策程序完备[124] - 2018年度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数为0股[124][126] - 2015-2017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净利润114.74%[176] - 2016年度现金分红1866.0882万元占净利润31.97%[176] - 2015年度现金分红1844.3895万元占净利润33.35%[176] - 公司2017年度亏损且未进行现金分红、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23] 承诺与协议 - 承诺方保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与安利股份有竞争的业务,且其拥有50%股权以上的下属子公司也需遵守该承诺[132] - 劲达企业承诺不在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安利股份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133] - 劲达企业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同业竞争不可避免时,安利股份享有相关项目经营投资的优先选择权[134] - 劲达企业同意安利股份有收购选择权和优先收购权,优先收购劲达企业在子企业中的全部股权[134] - 劲达企业下属子公司若出售与安利股份业务类似的资产或权益,安利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条件不高于其他方[135] - 香港敏丰承诺不在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安利股份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135] - 香港敏丰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同业竞争不可避免时,安利股份享有相关项目经营投资的优先选择权[136] - 香港敏丰同意安利股份有收购选择权和优先收购权,优先收购香港敏丰在子企业中的全部股权[137] - 香港敏丰下属子公司若出售与安利股份业务类似的资产或权益,安利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条件不高于其他方[137] - 香港敏丰承诺与安利股份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原则并严格履行[137] - 公司股东承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平合理并维护所有股东利益[138] - 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承诺自2011年5月18日起长期有效规范股东行为,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138] - 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声明自2011年5月18日起与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140] - 劲达企业有限公司声明自2011年5月18日起与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141] - 公司股东承诺不干预公司决策及经营活动,尊重公司独立经营权[139] - 公司股东承诺不侵占公司财产,不要求违规担保[140] - 公司股东承诺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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