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8年营业收入为16.7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49%[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04.16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238.28%[1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062元/股,同比增长238.28%[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34%,较上年提升4.03个百分点[15]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6.47万元人民币[17] - 主营聚氨酯合成革营业收入16.218766亿元,同比增长15.41%[52] - 公司总营业收入16.794309亿元,同比增长12.49%[52] - 利润总额1866万元,同比增长174.91%[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4.16万元,同比增长238.28%[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6.84万元,同比增长182.34%[52]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16.7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49%[65] - 净利润21,658,922.64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5,056,254.87元[80] - 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67,943.09万元,利税12,233.26万元,工业增加值50,411.02万元[17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能耗费用增加2956.96万元,增幅达49.4%[52] - 研发费用8207.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8.03万元[53] - 销售费用67,454,187.82元,同比增长5.63%[74] - 财务费用27,720,871.52元,同比下降38.66%,主要因汇兑损失减少[74][75] - 研发投入金额82,075,549.05元,占营业收入比例4.89%[76] - 原材料成本为950,330,335.47元,占营业成本比重69.03%,同比增长8.91%[70] 各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和聚氨酯树脂的研发生产销售[25] - 产品应用于鞋类家具手袋汽车内饰等领域,2018年市场需求持续增长[26] -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订单驱动的经营模式[27] - 2018年通过优化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提升高附加值产品比重[28] - 人造革合成革行业收入16.219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96.57%,同比增长15.41%[65] - 生态功能性合成革收入14.641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87.18%,同比增长11.08%[66] - 普通合成革收入1.57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0.84%[66] - 主营产品销量增长9.93%,销售收入增长15.41%[52] - 主营革产品销售单价较上年同期增长5.17%[52] - 公司销售量6656.16万米,同比增长9.86%[69] - 生产量6612.34万米,同比增长9.75%[69] - 库存量274.10万米,同比下降13.78%[6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年产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8000万米、年产聚氨酯树脂7万吨的生产经营规模[119] 各地区表现 - 华南地区收入2.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63%[66] - 西南华中地区收入8943.3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28%[66] - 境外子公司收入2223.8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44.76%[6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37%[15] - 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2亿元人民币[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5,680,425.97元,同比增长42.37%[7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7,686,452.35元,同比增长2,242.65%[7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8768.65万元,较上年增加9167.89万元[81] 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化 - 资产总额为20.8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7.04%[15] - 在建工程较期初余额增加43.82%[37] - 货币资金较期初余额增加38.87%[37] - 其他应收款较期初余额减少59.62%[37] -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余额减少72.06%[37]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余额减少100%[37]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31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0.64%,同比上升4.73个百分点[82] - 存货期末余额3.3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6.21%,同比上升2.11个百分点[82]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10.0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48.14%,同比下降7.38个百分点[82] -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0元,同比下降1.12亿元,占比下降5.74个百分点[82] - 金融负债期末余额1953万元,较期初153.6万元增长1172%[86] - 存货增加60,416,861.47元,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46,838,001.81元[80] 投资活动 - 报告期投资额8681.58万元,同比下降7.26%[87] - 对安利俄罗斯公司投资106.59万元,持股51%,本期投资亏损426.48万元[89] - 对安利越南公司投资1085.99万元,持股100%,本期投资亏损68.68万元[90] - 越南项目累计投资1939.12万元,折合300万美元[90] - 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综合升级项目累计投入21,893,210元人民币,完成进度65%[94] - 清洁能源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累计投入21,216,322.4元人民币,完成进度100%[94] - 安利越南工厂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3,015,006.1元人民币,完成进度5%[94] - 公司对安利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969万卢布约15.36万美元[198] - 安利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总额1900万卢布约30万美元[198] - 安利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1770万卢布增加至3670万卢布[199] - 安利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仍为51%[199] 子公司表现 - 公司主要子公司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2018年营业收入513,968,670.56元人民币[101] - 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2018年净利润5,204,200.21元人民币[101] - 公司拥有3家控股子公司: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安利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利越南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2] - 公司注册资本为3670万卢布[103] - 安利越南公司注册资本为1149.07792亿越南盾[103] - 安利越南公司2018年亏损686,846.07元人民币[92] - 安利越南公司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由300万美元增至500万美元,增幅66.7%[92] - 安利股份持有安利越南公司股权比例由100%降至60%[92] - 日本志磨商事株式会社投资100万美元,香港映泰有限公司和北京富泰革基布股份有限公司各投资50万美元[92] - 安利越南公司已完成增资变更登记并取得新营业执照编号3702620659[200] - 安利越南公司取得越南投资许可证编号5437642780[200] 研发与创新能力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专利权324项,其中发明专利73项、实用新型专利169项、外观设计专利82项[40] - 公司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40余项[40] - 研发费用8207.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8.03万元[53] - 研发投入金额82,075,549.05元,占营业收入比例4.89%[76] 环保与安全生产 - 公司投入2亿多元引进国际先进环保技术和设备[45] - 公司是国家级"绿色工厂"和"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35][39][46] - 公司推行清洁能源技改建设,更换燃煤锅炉为燃气锅炉,由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天然气[118] - 公司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24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和"中国生态合成革"认证[114] - 公司是国家工信部认定的全国同行业唯一一家"国家级绿色工厂"[114] - 公司通过安徽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117] - 公司先后四次被安徽省政府表彰为"安徽省节能先进单位"[114] - 公司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78] - 公司跻身国家级"绿色工厂"并获耐克公司水资源利用最高等级绿标认证[182] - 公司是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185] - 公司DMF精馏回收系统投资4500万元 处理能力86吨/小时[187] - 污水处理站投资4000万元 处理能力1600立方米/天[187][188] - 中水回用项目投资300万元 年节约用水23.1万吨 年减少化学需氧量排放53.59吨 氨氮5.31吨[188] - 树脂管道输送及湿法DCS系统投资7000万元 实现全自动封闭配料[189] - 生产线封闭及尾气吸收系统投资4300万元 配备有机废气处理设施[189] - 煤改气项目投资4500万元 新增8台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189] - 有机废气治理项目投资500万元 配备光电一体化处理装置[190] - 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项目投资350万元 采用酸洗碱洗光催化工艺[190] - 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49.88mg/L 年排放总量8.98吨[186] - 氨氮排放浓度0.41mg/L 年排放总量0.07吨[186] 原材料与供应链 - 原材料采购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60%以上[111] - 聚氨酯树脂主要原材料为DMF、AA、MDI、BDO等[111] - 基布主要原材料为棉花、涤纶、氨纶、粘胶等[111] - 化工原料成本占总成本比约为50%[115]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276,646,102.39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16.47%[71]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312,563,045.80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29.81%[72] 关联交易 - 杭州中纺向关联方安利俄罗斯销售聚氨酯合成革金额为299.45万元人民币,占同类交易金额的0.18%[156] - 迪米国际向关联方销售聚氨酯合成革金额为1,133.59万元人民币,占同类交易金额的0.70%[156] - 香港映泰向关联方安利越南销售聚氨酯合成革金额为3,547.58万元人民币,占同类交易金额的2.19%[157] - 北京富泰从关联方安利越南采购革基布金额为2,968.42万元人民币,占同类交易金额的2.83%[157]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均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双方协商定价[156][157]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包括电汇和O/A(赊销)[156][157] -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7,949.04万元人民币[157]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158]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159]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60] 担保情况 - 公司对子公司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8,499.73万元[167] - 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6,651.61万元[167] -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为6.68%[169]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9,400万元[167] - 关联担保中票据及信用证担保金额为540万元票据担保和3,111.61万元信用证担保[161] - 关联担保中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14,000万元[161]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3,000万元[161] -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0万元[167] - 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0万元[167] -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70] 利润分配与分红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4] - 公司总股本基数为216,987,000股[4] - 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627.4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70.63%[128] -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5元(含税),总股本基数为216,987,000股[126] - 2016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866.09万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1.97%[128] - 2017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负1666.29万元[128] - 公司2018年度可分配利润为3.02亿元[125] - 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为100%[125] -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关于成长期企业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20%的规定[126] - 2018年度分配预案以董事会提议为基础,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6] -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24] - 2015-2017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14.74%[175] - 2016年度现金分红18,660,882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1.97%[175] - 2015年度现金分红18,443,895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3.35%[175] - 2017年度现金分红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6,662,937.67元[175] 非经常性损益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018年为39,697.37元,2017年为-5,265,328.97元,2016年为-477,522.30元[2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18年为30,631,398.26元,2017年为20,411,752.09元,2016年为20,332,829.00元[21]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18年为-32,852,360.00元,2017年为424,839.99元,2016年为1,473,580.00元[21]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018年为-2,126,799.60元,2017年为13,902,040.14元,2016年为17,807,966.26元[21] - 所得税影响额2018年为-302,567.45元,2017年为2,542,375.37元,2016年为3,191,301.48元[2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018年为407,860.24元,2017年为504,753.60元,2016年为276,075.43元[2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3063.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21.96万元[53] 风险因素 - 在天然气使用旺季,可能存在"停供"、"限供"以及天然气价格上涨的风险[118] -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中化工原料占有较大的比例,生产过程中需要实施适当的环保措施[115] - 2018年8月出口退税率从17%调整为16%[110] - 2019年4月增值税税率降为13%[110] - 公司出口业务比重较大受汇率波动影响[108] 未来展望与计划 - 计划2019年上半年完成水性及无溶剂型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综合升级项目设备安装并投产[107] - 安利越南工厂计划2019年底或不迟于2020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基建及部分生产线投产[107] - 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综合升级项目计划2019年上半年完成设备安装并投产[196] - 公司购置约35亩土地用于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综合升级项目建设[195]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股份限售承诺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130] - 控股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作出避免同业竞争及公平交易承诺,承诺长期有效[131] - 实际控制人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承诺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132] - 劲达企业有限公司承诺不在境内外任何地方从事与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133] - 劲达企业有限公司承诺若其控股子公司拟出售与公司业务类似的资产或权益,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条件不高于其他方[135] - 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承诺不在境内外任何地方从事与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134] - 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承诺若其经营产品或服务与公司可能形成竞争,公司享有收购选择权和优先收购权[137] - 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承诺若其控股子公司拟出售与公司业务类似的资产或权益,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条件不高于其他方[137] - 所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自2011年5月18日起长期有效[132][133][134] - 所有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132][133][134][137] - 公司股东香港敏丰承诺在股东大会中独立行使表决权不与其他股东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采取一致行动[140][141] - 公司股东劲
安利股份(300218) - 2018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