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1] - 公司负责人黄文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红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邓红霞声明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2] - 公司注册地址为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麓松路609号,邮政编码410205[10]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为www.cshnac.com,电子信箱为sh@cshnac.com[10]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宋辉,证券事务代表为卢志娟,联系地址均为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麓松路609号[10]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0] - 公司股票简称为华自科技,股票代码为300490[9]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黄文宝[10] 财务表现 - 2021年营业收入为23.28亿元,同比增长100.34%[11] - 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11.68万元,同比增长50.09%[11] - 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25.88万元,同比增长88.23%[11] - 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4亿元,同比下降231.22%[11] - 2021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同比增长54.55%[11] - 2021年末资产总额为49.02亿元,同比增长40.34%[11] - 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83亿元,同比增长42.07%[11] - 2021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66亿元、4.78亿元、3.86亿元和11.98亿元[12] - 2021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34.90万元、1946.98万元、866.07万元和1363.73万元[12] - 2021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1285.80万元[15] - 2021年营业收入总计2,328,469,360.35元,同比增长100.34%[30] - 新能源行业收入1,693,772,207.49元,同比增长188.71%,占营业收入比重72.75%[30] - 锂电池及其材料收入856,986,857.73元,同比增长410.94%,占营业收入比重36.81%[30] - 华东地区收入597,044,896.80元,同比增长136.11%,占营业收入比重25.64%[31] - 西南地区收入478,557,636.49元,同比增长415.24%,占营业收入比重20.56%[31] - 储能设备及系统收入106,086,910.90元,同比增长25,391.91%,占营业收入比重4.56%[30] - 海外收入21,825,693.00元,同比下降75.53%,占营业收入比重0.94%[30] - 直销模式收入2,328,469,360.35元,同比增长100.34%,占营业收入比重100.00%[33] - 新能源行业毛利率23.28%,同比下降9.49个百分点[32] - 锂电池及其材料毛利率21.61%,同比下降7.38个百分点[32] - 公司锂电池及其材料智能装备营业收入为856,986,857.73元,同比增长410.94%[37] - 公司锂电池及其材料智能装备生产量较上年同期增长110.83%,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长104.43%[39] - 公司智能变配电自动化设备生产量较上年同期增长66.95%,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长96.15%[38] - 公司膜及膜产品生产量较上年同期增长30.04%,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增长277.18%[40] - 公司水利、水处理自动化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生产量较上年同期增长32.59%,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长31.43%[41] -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中,锂电池生产设备合同总金额为52,997万元,已履行金额为52,948.49万元[42] -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中,分散式风电项目设备合同总金额为50,549万元,已履行金额为25,095.29万元[47] -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中,储能电站新建工程合同总金额为13,786.83万元,已履行金额为11,558.36万元[47] -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中,充放电设备合同总金额为11,820万元,已履行金额为0万元[48] - 2021年新增节能环保工程类订单金额为28550.03万元,确认收入订单金额为24808.39万元,期末在手订单金额为19925.41万元[50] - 锂电池及其材料智能装备的直接材料成本为55110.23万元,占营业成本的89.01%,同比增加11.07%[51] - 光伏、风电、水电等清洁能源控制设备的直接材料成本为24764.86万元,占营业成本的84.19%,同比增加37.97%[51] - 储能设备的直接材料成本为2695.70万元,占营业成本的44.41%,同比增加21.37%[51] - 智能变配电自动化设备及运维的直接材料成本为19389.60万元,占营业成本的71.10%,同比增加4.85%[51] - 膜及膜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为1769.62万元,占营业成本的41.64%,同比减少44.11%[51] - 水利、水处理自动化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的直接材料成本为28606.63万元,占营业成本的82.79%,同比增加3.50%[51] - 其他业务的直接材料成本为4439.91万元,占营业成本的74.02%,同比增加53.26%[51] - 2021年合并范围发生变动[54] - 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12.22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52.49%[57] -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3.69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21.78%[59] - 销售费用为1.54亿元,同比增长29.65%,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导致费用相应增长[60] - 管理费用为1.63亿元,同比增长41.91%,主要系固定资产折旧、人员薪酬等支出增加及股权激励摊销费用增加[61] - 财务费用为3452.49万元,同比增长47.68%,主要系发行可转债及短期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62] - 研发费用为1.38亿元,同比增长70.49%,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1,545,945,673.92元,同比增长27.52%[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1,730,271,252.07元,同比增长61.43%[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4,325,578.15元,同比下降231.22%[6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为181,020,882.94元,同比增长3045.14%[7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为504,926,540.81元,同比增长191.38%[7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为1,346,303,992.10元,同比增长88.95%[7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为882,274,669.26元,同比增长65.11%[73] - 营业外收入为922,002.80元,占2.06%,主要为政府补贴及其他营业外收入,不具有可持续性[78] - 营业外支出为1,425,322.77元,占3.18%,主要为捐赠及违约金支出,不具有可持续性[79] - 信用减值损失为-44,850,214.86元,占-100.09%,主要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具有可持续性[80] - 其他收益为20,544,891.73元,占45.85%,主要为增值税软件退税及其他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贴,其中增值税软件退税具有可持续性,其他不具有可持续性[80] - 货币资金为506,563,821.40元,占10.33%,较年初减少0.49%,无重大变化[81] - 应收账款为1,456,816,070.74元,占29.72%,较年初增加3.51%,无重大变化[82] - 合同资产为239,789,084.55元,占4.89%,较年初增加1.45%,无重大变化[83] - 存货为488,847,528.44元,占9.97%,较年初增加3.37%,主要系本期末在产品及合同履约成本较期初增长所致[84] - 短期借款为436,288,616.14元,占8.90%,较年初减少5.26%,主要系本期偿还了部分银行到期借款所致[86] - 受限资产总额为518,534,612.57元,包括其他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主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保证金、质押担保和抵押担保[91] - 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的短期借款为3,000万元[93] - 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河套皇岗分行的短期借款为3,000万元[93] - 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的短期借款为2,000万元[93] - 北京格兰特膜设备分离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的最高融资额度为4,500万元[93] - 北京格兰特膜设备分离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的短期借款为150万元[93] - 北京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涉及房地产(房产证号:京(2018)平不动产权第0017897号)[93] -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一年[93] -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三年[93] -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一年[93] -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京格兰特膜设备分离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93] - 公司为北京格兰特膜设备分离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1,250万元[94] - 北京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为北京格兰特膜设备分离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94] - 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额度为2,000万元[94] - 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额度为10,000万元[94] - 深圳前海华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授信合同,额度为4,800万元[94] - 报告期投资额为22,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2.69%[95] - 湖南华自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增资22,000,000元,持股比例100%[96] - 公司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534,050元[96] - 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65,813.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7,850.65万元[97]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167.74万元,其中8,000万元暂时闲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97] - 新能源自动检测装备及数控自动装备生产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投资进度为101.40%,项目完成度为82%,预计2022年建设完成[100][101] - 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投资进度为100.04%,项目完成度为100%,2021年亏损709.27万元[100][101] - 深圳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投资进度为55.46%,项目完成度为52%,尚未产生效益[100][10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投资进度为100.00%,已全部投入使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100][101] - 公司将深圳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华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华区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103][104]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0,388.18万元[106] - 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107]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中的8,000万元暂时闲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余未使用的1,677,413.76元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09] - 新能源自动检测装备及数控自动装备生产项目、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108] - 深圳前海华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213,882,756.43元,净利润为15,193,730.43元[113] - 精实机电实现营业收入863,520,928.52元,盈利74,907,482.03元[114] - 格兰特实现营业收入327,227,084.25元,盈利22,885,543.75元[114] -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45,681.6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9.72%[121] - 公司面临原材料涨价影响利润的风险,新能源领域锂电池及其材料智能装备因上游原材料涨价,毛利率下降明显[119] - 公司计划持续加大锂电池及其材料智能
华自科技(300490) - 2021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