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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300589) - 2018 Q4 - 年度财报
江龙船艇江龙船艇(SZ:300589)2019-04-17 00:00

财务业绩: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8年营业收入为4.69亿元,同比增长10.97%[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13.1万元,同比下降11.08%[2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535元/股,同比下降11.88%[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61%,同比下降9.10个百分点[20] - 2018年营业收入46,935.23万元,同比增长10.97%[61] - 营业利润3,732.16万元,同比减少6.07%[61] - 净利润3,113.10万元,同比减少11.08%[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70.99万元,同比增加20.66%[61]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469,352,293.20元同比增长10.97%[76] - 新接订单5.03亿元(不含税),同比增长6.91%[61] 财务业绩: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毛利率20.07%,同比减少3.06%[61] - 直接材料成本271,924,261.57元占船艇销售成本72.48%同比增长10%[84] - 直接人工成本65,250,798.15元同比增长30.72%占船艇销售成本17.39%[84]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56.10%至1261.62万元,主要因增加研发投入所致[88] - 旅游休闲船艇成本同比大幅增长230.77%至1.57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从14.56%升至41.75%[85] - 公务执法船艇成本同比下降23.60%至2.10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从84.60%降至56.02%[85] - 金属及多材质复合船艇成本同比增长24.03%至2.99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达79.73%[85] - 玻璃钢船艇成本同比下降16.72%至6768.69万元,占营业成本比重降至18.04%[85] 业务线表现:船艇销售 - 船艇销售业务收入452,578,537.45元占总收入96.43%同比增长8.52%[76] - 旅游休闲船艇收入201,289,669.98元同比增长218.17%占总收入42.89%[77] - 公务执法船艇收入251,288,867.47元同比下降28.97%占总收入53.54%[77] - 船艇销售量90.65艘同比增长7.6%生产量90.65艘同比增长10.21%[81] - 公司为国内少数可同时生产全钢质、全铝合金及多材质复合船艇的企业之一[54] 业务线表现:市场与订单 - 公司2018年新增公务执法船艇订单保持稳定并成功拓展风电运维船等特种船舶领域[60] - 公务执法船艇需求因国家机构改革迎来装备升级周期[36] - 与Ocean Marine Solution Ltd.签订2,600万美元合同报告期确认收入8,951.03万元[81] - 合资子公司澳龙船艇签订重大合同,建造一艘1200客位高速客船,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4,485万元[174] - 公司承接中国-安哥拉政府执法船项目及港珠澳大桥海事执法艇等重点项目[53] 地区表现 - 中国境外收入103,701,376.52元同比增长699.84%占总收入22.09%[77] 现金流和资产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4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09.72%[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激增409.72%至1.74亿元,主要因销售回款优于上年[92][9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大幅增长662.39%至1.06亿元[92] - 货币资金较期初增长108.17%[46] - 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55.36%[46] -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129.14%[46] - 存货较期初增长131.34%[46] - 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长1612.44%[46] - 资产总额达9.22亿元,同比增长33.33%[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38亿元,同比增长8.94%[20] - 货币资金增至252,304,103.66元,占总资产比例27.37%,较上年增加9.84个百分点,因销售回款较好[101] - 应收账款降至62,383,478.44元,占总资产比例6.77%,较上年减少13.45个百分点,因销售回款改善[101] - 存货增至204,884,074.20元,占总资产比例22.23%,较上年增加9.42个百分点,因在建船艇较多[101] 研发与创新 - 研发投入金额为3706.8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7.90%,资本化研发支出占比18.69%[90] - 新增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36项[63] - 新增高新技术产品3项[63][69] - 截至2018年底公司有效专利总计172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145项[63] - 公司联合北车船舶与海洋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提升电力推进船艇技术实力[47] - 公司与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甲醇双燃料船舶战略合作协议进军清洁能源船艇市场[47] - 公司成立游艇制造VR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实现船体建造与设计管理一体化[47] - 公司产品综合环保性能业界领先,集成风光互补发电、柴电电力推进等新能源技术[172] 质量与认证 - 公司产品部分通过了英国劳氏船级社认证和法国船级社认证[7] - 公司建立了符合GB/T19001-2008/ISO9001:2008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7] - 公司通过中国船级社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部分产品获英国劳氏和法国船级社认证[165] - 公司建立符合ISO18001标准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保障员工健康[166] - 公司产品需接受甲方委派工程师现场监造[7] 荣誉与资质 - 公司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荣誉资质[8] - 新增企业资质及荣誉6项,包括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3][71] - 公司成为2017年首批唯一通过绿色工厂认证的民营造船企业[55] - 公司成为2017年首批通过"绿色工厂"认证的唯一民营造船企业[172] - 公司与武汉理工大学合作成立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培养技术管理人才[57] 风险因素 - 公司收汇额占营业收入的占比较高,汇率波动会对经营业绩造成影响[11] - 公司面临人力成本上涨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9] - 公司存在市场竞争加剧及政策环境变动风险[5][6] - 全国造船完工量3458万载重吨同比下降14%[42] 风险管理措施 - 公司通过引入智能化装备减少人工成本投入[9] -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控制汇率风险[11] - 公司采用订单生产模式配合直销模式减少中间环节[34][35]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108,287,800.00元,累计使用81,233,100.00元,尚未使用28,293,800.00元[107][108] - 募集资金变更用途2,000,000.00元,占募集总额18.47%[107] - 高性能节能型复合船艇扩建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626.65万元,投资进度达84.64%[110][113] - 船艇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496.66万元,投资进度为49.89%[110][113] - 高性能节能型复合船艇扩建项目已实现效益1,012.2万元[110][113]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使用3,000万元[111],2017-2018年使用4,000万元[111] - 船艇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19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10][114] - 高性能节能型复合船艇扩建项目扩建厂房已完工并逐步释放产能[110][114]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高性能节能型复合船艇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7,828.78万元[114] - 船艇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1,000万元调整为3,000万元[114]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0,828.78万元[110][113]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111] 利润分配与股东回报 - 公司拟以202,807,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11] - 公司2018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709.83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2.80%[131] - 公司2017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338.01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9.66%[131] - 公司2016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260.01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7.06%[131] -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总股本基数为202,807,800股[128][130] -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1股,每10股转增7股,总股本基数为112,671,000股[123][129] -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1.2股,每10股转增1.8股,总股本基数为86,670,000股[129] - 公司2018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10亿元[125] - 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113.10万元[131] 股本与股东结构 - 公司总股本从112,671,000股增至202,807,800股,增幅80.1%[178][188]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78,869,700股[178][188] - 送红股11,267,100股[178][188] - 现金分红总额3,380,130元人民币[188] - 有限售条件股份从84,500,000股增至142,780,072股,占比从75.00%降至70.40%[178] - 无限售条件股份从28,171,000股增至60,027,728股,占比从25.00%升至29.60%[178]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5,177,738股,占原总股本4.60%[178][184] - 境内自然人持股从79,658,150股增至134,064,742股,占比从70.70%降至66.10%[178]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8,555人,较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19,075人减少520人(约2.7%)[190] - 第一大股东夏刚持股比例为28.99%,持股数量为58,786,650股,报告期内增持26,127,400股[190] - 第二大股东晏志清持股比例为16.97%,持股数量为34,420,230股,报告期内增持15,297,880股,其中8,529,300股处于质押状态[190] - 第三大股东赵盛华持股比例为11.73%,持股数量为23,783,418股,报告期内增持9,443,768股,其中4,424,89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90][191] - 第四大股东龚重英持股比例为6.36%,持股数量为12,898,080股,报告期内增持5,732,480股[190] - 第五大股东贺文军持股比例为4.65%,持股数量为9,440,640股,报告期内增持3,069,340股,其中839,385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90][191] - 第六大股东珠海聚才盛龙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比例为4.30%,持股数量为8,715,330股,报告期内增持3,873,480股[19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赵盛华持有4,424,891股,贺文军持有839,385股,许春英持有461,300股[191] - 股东王耀斌通过信用交易账户持有334,800股,占报告期末股份总数的0.17%[191] - 公司控股股东为夏刚和晏志清,均为中国国籍自然人,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192][193][194] 管理层和董事持股变动 - 董事夏刚持股增加26,127,400股至58,786,650股,增幅80%[200] - 董事长晏志清持股增加15,297,880股至34,420,230股,增幅80%[200] - 董事赵盛华持股增加10,570,408股但减持1,126,640股,净增9,443,768股至23,783,418股[200] - 董事龚重英持股增加5,732,480股至12,898,080股,增幅80%[200] - 董事贺文军持股增加4,195,840股但减持1,126,500股,净增3,069,340股至9,440,640股[200] - 独立董事陈岗、程爵浩、杨振新及监事成员均无持股变动[200] - 高管团队中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竑持股为零[200]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龚雪华持股为零[200] - 所有董事持股变动均发生在2018年度报告期内[200] - 核心管理层(董事及高管)总持股量增加约61,000,000股[200] 关联交易 - 与澳龙船艇关联销售服务交易金额35.76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2.13%[150] - 与澳龙船艇关联生产设计服务交易金额43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2.56%[150] - 与澳龙船艇关联生产劳务交易金额93.25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5.56%[150] - 与澳龙船艇关联原材料销售交易金额6.29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37%[151] - 与澳龙船艇关联厂房及办公场所租赁交易金额297.51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7.74%[151] -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475.81万元低于批准额度1150万元[151] - 关联交易获批总额度1150万元[151]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均为电汇[150][151] - 所有关联交易定价均采用市场价协商确定[150][151] - 租赁珠海研发楼186平方米月租金4836元用于办公[158] 承诺与限售 - 实际控制人夏刚、晏志清股份限售承诺履行中,锁定期至2020年1月13日[133] - 股东龚重英股份限售承诺履行中,锁定期至2020年1月13日[134] - 股东赵盛华、贺文军股份限售承诺已履行完毕,锁定期至2018年1月13日[134]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133][134]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离职后6-18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比例不超过50%[133][134] - 未履行承诺需在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股份并延长锁定期3个月[133][134] - 未履行承诺所获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在5日内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133][134] -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33][134] - 首次公开发行时老股公开发售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133] - 承诺方包括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关联方共计4人[133][134] - 珠海聚才盛龙投资合伙企业股份限售承诺自2017年1月13日起至2020年1月13日有效[135] - 刘干林、王竑、龚雪华股份限售承诺自2017年1月13日起至2020年1月13日有效[135] - 赵盛华、贺文军股份减持承诺自2017年1月13日起至2020年1月13日有效[135] - 所有限售承诺均处于正在履行中状态[135] - 违反限售承诺需在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股票[135] - 违反承诺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需在5日内支付[135]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35]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35] - 离职后6-18个月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比例不超过50%[135] - 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调整)[135]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136] - 若违反减持承诺需在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股份并延长锁定期3个月[136] - 控股股东夏刚晏志清于2015年2月11日出具长期有效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136] - 公司承诺当股价连续20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回购程序[137] - 股价稳定回购方案使用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137]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37] - 控股股东可选择与公司同步或后续启动增持计划稳定股价[137] - 增持计划需在触发条件后3个交易日内提出具体方案[137] - 回购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