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0657[17]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强[17] - 公司注册地址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19号之2(1厂房3楼),邮编361101[17] - 公司办公地址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19号,邮编361101[17]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为www.fpc98.com[17] - 公司电子信箱为hxdzstock@fpc98.com[17] - 董事会秘书为宋钦,证券事务代表为贺雅[18] - 镇江华印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弘信华印35%股权[11]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8年营业收入22.49亿元,较2017年增长52.21%[23] - 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亿元,较2017年增长63.17%[23] - 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49.49万元,较2017年增长299.28%[23] - 2018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1.13元/股,较2017年增长44.87%[23]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887.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21%[50] -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94.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17%[50] - 2018年公司一季度亏损达到1834.07万元[50] - 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合计2,248,872,487.39元,同比增长52.21%;电子制造业收入2,210,533,521.27元,占比98.30%,同比增长50.71%;其他业务收入38,338,966.12元,占比1.70%,同比增长257.04%[58] - 2018年营业成本中,电子制造业成本1,959,876,276.66元,占比98.62%,同比增长52.47%;其他业务成本27,328,173.04元,占比1.38%,同比增长394.87%[66] - FPC产品营业成本1,188,367,578.02元,占比59.80%,同比增长49.08%;软硬结合板成本122,696,475.05元,占比6.17%,同比下降2.16%;背光模组成本648,812,223.59元,占比32.65%,同比增长78.79%;其他业务成本27,328,173.04元,占比1.38%,同比增长394.87%[67] - 2018年销售费用2765.37万元,同比增41.06%;管理费用4485.61万元,同比增23.03%;财务费用3801.02万元,同比增6.93%;研发费用8389.19万元,同比增31.58%[72] - 2018年研发人员439人,占比10.96%,研发投入8389.1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73%[74] - 2018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24.17亿元,同比增45.03%;现金流出20.73亿元,同比增36.52%;现金流量净额3.44亿元,同比增132.37%[75] - 2018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3.85亿元,同比增47.61%;现金流量净额 -2.63亿元,同比降0.71%[75] - 2018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7.89亿元,同比增32.50%;现金流出7.04亿元,同比增45.74%;现金流量净额8493.19万元,同比降24.42%[75] - 资产减值766.48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6.16%;营业外收入32.11万元,占比0.26%;营业外支出618.94万元,占比4.97%[79] - 2018年末货币资金3.9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6.34%,较2017年末增9.61%[81] - 2018年末应收账款5.6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3.51%,较2017年末降0.57%[81] - 2018年末固定资产7.7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32.17%,较2017年末降6.64%[81] - 报告期投资额为249,938,818.40元,上年同期为128,390,823.02元,变动幅度94.67%[84]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报告期内,弘汉光电实现营业收入76,197.32万元,同比增长70.27%,实现净利润5,474.86万元[53] - 报告期内,弘信华印实现营业收入12,035.55万元,同比增长11.30%[55] - FPC产品收入1,339,104,248.70元,占比59.55%,同比增长46.53%;软硬结合板收入120,072,471.81元,占比5.34%,同比增长11.50%;背光模组收入751,356,800.76元,占比33.41%,同比增长68.77%[58] - 电子行业(FPC)销售量75.1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7.62%;生产量76.1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8.74%;库存量3.5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8.62%;其他领用0.0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0.24%[62] - 电子行业(背光板)销售量5,186.01万片,同比增长41.95%;生产量5,506.03万片,同比增长45.22%;库存量356.55万片,同比增长170.03%;其他领用94.54万片,同比增长54.01%[62] - 电子行业(软硬结合板)销售量28,609.06平方米,同比增长3.13%;生产量29,294.41平方米,同比下降0.42%;库存量1,633.36平方米,同比增长39.44%;其他领用223.33平方米,同比下降83.39%[62] - 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00.00元,总资产653,230,822.23元,净资产199,195,442.57元,营业收入761,973,203.91元,营业利润63,657,835.36元,净利润54,748,607.73元[94] - 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76,197.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27%,净利润5,474.86万元[95] - 江苏弘信华印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000.00元,总资产210,836,586.04元,净资产 -23,333,355.31元,营业收入120,355,530.10元,营业利润 -26,707,064.16元,净利润 -25,260,516.22元[94] - 江苏弘信华印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12,035.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0%[96] - 公司FPC业务聚焦手机、平板LCM显示模组领域,将推进业务结构化调整,拓展手机直供业务,多元化布局产品线[97] 各地区表现 - 国内收入2,027,094,570.63元,占比90.14%,同比增长57.53%;出口收入221,777,916.76元,占比9.86%,同比增长16.30%[5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19年公司将围绕未来业务进行针对性研发投入,集中攻关重点客户重点产品需求,特别是5G、手机直供、车载电子等领域技术储备[98] - 2019年公司将全面梳理各运营环节成本控制潜力,降低制造成本、提升良率、缩短交期[99] - 2019年公司将加快业务结构化调整,提升LCM模组业务竞争力,拓展手机直供业务[99] - 2018年公司加大资源储备,通过多种方式控制成本,导入新型国产设备控制扩产设备资金投入[100]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6]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以104000000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每10股转增7股[7] - 公司成立16年来专注FPC产业,是国内技术领先、实力雄厚的知名FPC制造企业[34] - 全资子公司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耕显示屏背光模组8年,关键技术行业领先[35] - 控股子公司江苏弘信华印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软硬结合板研发、生产和销售[35] - 公司2013 - 2015年销售收入位居本土专业FPC制造企业第一位[39] - 2016年东山精密收购美资FPC制造商M - FLX后成为本土最大FPC制造企业,公司近年来仍处国内FPC行业前茅[39] - 公司采用按客户订单生产的模式,以销定产可降低存货跌价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36] - 针对国内客户,公司通过面对面商谈销售,针对海外市场部分采用代理商模式[36] - 公司目标市场正从移动通讯领域扩大至其他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多个领域[38] - 未来车载FPC将是公司重点拓展的业绩增长点[38] - 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围绕高精密度、高难度FPC的研发和制造展开[39] - 年产54.72万平方米挠性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本报告期投入固定资产13123.05万元[40] - 孙公司荆门弘毅本报告期新增土地使用权2290.04万元[40] - 孙公司荆门弘毅本报告期弘信柔性电子产业园一期在建工程投入2583.33万元[40] - 全资子公司弘信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资产规模为36526562.39,占公司净资产比重为6.12%[41] -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含子公司)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7项、实用新型专利106项、软件著作权29项,正在申请中的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16项、软件著作权6项[44] - 公司整体技术实力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应用端技术层面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43] - 公司拥有国内内资行业中最先进的“卷对卷”生产线,其FPC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6年入选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4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应达40%;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应达20%[104] - 2018 - 2020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上半年现金流净额高于净利润时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107] - 2017年公司以104,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536万元[108] - 2018年公司每10股送红股数为0,每10股派息2.50元,每10股转增7股,股本基数104,000,000股,现金分红26,000,000元[109] - 2018年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109] - 公司拟每三年制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107] - 调整分红政策议案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7] - 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5,368,122.51元,每10股派现金红利2.3元,共分配23,920,000元[110] - 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2,283,162.44元,每10股派现金红利3.4元,共分配35,360,000元[111] - 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7,943,676.12元,每10股派现金红利2.5元,共分配26,000,000元[111]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净利润比率为52.72%[113]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净利润比率为48.92%[113] - 2018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净利润比率为22.04%[113] - 实际控制人李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和委托他人管理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有特定情况股票锁定延6个月[114] - 控股股东弘信创业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有特定情况股票锁定延6个月[115] - 上海金投、国泰君安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16] - 公司股东邱葵、张洪、王毅、李毅峰、何建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117]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股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7] - 股东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118]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7 - 12个月申报离职,自申报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18] - 邱葵、张洪、王毅、李毅峰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应符合规定,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不超上一年持有数量的10% [119] - 拟减持发行人股票需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公告[119] - 控股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所持股票锁定期2017年5月23日 - 2022年5月22日,期满后2年减持规定同上述股东[119] - 股东上海金投、国泰创投、达晨创泰等所持股票锁定期2017年5月23日 - 2020年5月22日,期满后2年减持股份合计可达持股数量的100% [120
弘信电子(300657) - 2018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