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8年营业收入为22.4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21%[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3.17%[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049.4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9.28%[30] - 基本每股收益为1.13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4.87%[3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25%,同比增长8.4个百分点[30]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达到224,887.25万元,同比增长52.21%[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94.37万元,同比增长63.17%[69] - 公司营业收入合计2,248,872,487.39元,同比增长52.21%[77] - 公司一季度亏损1834.07万元[70]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5.65亿元人民币[32] - 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19.08万元人民币[32] - 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179亿元人民币[140] - 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7228.32万元人民币[140] - 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536.81万元人民币[14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3.93%至19.87亿元[85] - 原材料成本同比增长67.38%至14.15亿元[85]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31.58%至8,389万元[91] - 研发投入金额2018年为8389.1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73%[99] - 资产减值损失766.48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6.16%[104] - 所得税影响额为16,356,571.14元,同比减少15.7%[41] 各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专注FPC研发制造,产品应用于移动通讯、汽车电子等领域[45][46][54] - 全资子公司弘汉光电专注背光模组,主攻手机背光源产品[49] - 控股子公司弘信华印专业从事软硬结合板,客户包括欧菲科技等[49] - FPC业务收入1,339,104,248.70元,同比增长46.53%[77] - 背光模组业务收入751,356,800.76元,同比增长68.77%[77] - 软硬结合板业务收入120,072,471.81元,同比增长11.50%[77] - 电子制造业毛利率11.34%,同比下降1.02个百分点[80] - 背光模组业务毛利率13.65%,同比下降4.84个百分点[80] - FPC销售量同比增长77.62%至75.15万平方米[81] - 背光板销售量同比增长41.95%至5,186.01万片[81] - 背光板销售额同比增长65.02%[82] - FPC销售额同比增长48.26%[82] - 背光板库存量同比增长170.03%至356.55万片[81] - 弘汉光电实现营业收入76,197.32万元,同比增长70.27%[72] - 弘汉光电实现净利润5,474.86万元[72] - 弘信华印实现营业收入12,035.55万元,同比增长11.30%[75] - 子公司弘汉光电营业收入7.62亿元,同比增长70.27%[120] - 弘汉光电净利润5474.86万元[120] - 子公司弘信华印营业收入1.204亿元,同比增长11.30%[121] - 弘信华印净亏损2526.05万元[121] 现金流和资金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2.37%[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32.37%至3.44亿元[10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大幅增长14,043.02%至1.66亿元[100] - 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4亿元人民币[32]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250.5%至3.9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6.34%[105] - 受限资产总额5.92亿元,其中货币资金受限1.66亿元[108]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40.9%至5.6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3.51%[105] - 存货同比增长62.2%至2.3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9.64%[105] - 长期借款同比增长122.4%至972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4.03%[105] 投资和资产项目 - 年产54.72万平方米挠性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投入固定资产13,123.05万元[56] - 孙公司荆门弘毅新增土地使用权2,290.04万元及在建工程投入2,583.33万元[56] - 弘信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资产规模为36,526,562.39元,占公司净资产比重6.12%[57] - 报告期投资额2.499亿元,上年同期1.284亿元,同比增长94.67%[109] - 新设厦门柔性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137.5万元,持股比例55%[109] - 年产54.72万平方米挠性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本期投入1.312亿元,累计投入5.831亿元[112] - 挠性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进度达90.41%,累计实现收益5855.3万元[112] - 弘汉光电总资产6.532亿元,净资产1.992亿元[120] - 弘信华印总资产2.108亿元,净资产为负2333.34万元[121] - 资产总额为24.1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4.36%[30] 研发和技术能力 - 公司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7项、实用新型专利106项、软件著作权29项[61] - 正在申请中的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16项、软件著作权6项[61] - 公司2013年至2015年销售收入位居本土专业FPC制造企业第一位[55] - 公司FPC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6年入选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62] - 公司拥有国内内资行业最先进的"卷对卷"生产线,支持45μm级以下超精细线路制作[62] - 研发人员数量同比增长4.8%至439人,占比10.96%[99]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占公司总体销售额比例较高[7]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达86.11%合计19.04亿元[87]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比25.75%合计4.36亿元[90] 生产和管理模式 - 公司采用按订单生产模式,避免库存积压风险[50] - 采购模式采用HUB仓制度,优化供应链管理[49] - 公司近年来收入增长较快,管理压力随之增大[7] - 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管理制度[7] 市场竞争和风险 - 公司面临国内外FPC企业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6] - 若无法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指标要求,将无法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8] 税收优惠 - 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15%的税收优惠[8] 股利分配和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拟以104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9] - 公司2018年现金分红总额为2600万元人民币,占利润分配总额的100%[136] - 公司2018年可分配利润为2.827亿元人民币[136] - 公司2017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536万元[134] -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息2.5元并转增7股,股本基数为1.04亿股[136] - 公司规定每年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20%[134] - 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600万元人民币,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22.04%[140] - 201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536万元人民币,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48.92%[140] - 2016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392万元人民币,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52.72%[140] - 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7280万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768亿股[138] -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人民币,合计派发2600万元人民币[138] 公司战略和未来发展 - 目标市场扩展至车载FPC领域,包括动力电池、娱乐系统等应用[54] - 公司车载FPC业务正实现向汽车动力电池、车载显示模组等多个汽车电子领域的突破[126] - 公司通过扩大选材范围、与原厂建立合作关系等方式进行成本控制[127] - 公司2019年将大力拓展手机直供业务,提高手机直供供货比例[126] - 公司2018年成立车载事业部和车载专厂以满足车载客户对FPC的多样化需求[126] - 公司通过导入新型国产设备控制扩产设备资金投入[127] 股东承诺和股份减持 - 实际控制人李强股份限售承诺自2017年5月23日起36个月内有效[141] - 股东邱葵、张洪、王毅、李毅峰股份减持承诺期限为2018年5月23日至2020年5月22日[153] - 控股股东弘信创业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年持有数量的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56] - 股东上海金投等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可达持股数量的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5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业务并赔偿因未履行承诺造成的损失[165][17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均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长期有效承诺[171] - 公司承诺若违反关联交易承诺将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可能被扣留现金分红或薪酬津贴[180]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IPO稳定股价承诺期限为2017年5月23日至2020年5月22日[180]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上市后3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80]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顺序:1)公司回购股票 2)控股股东增持 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183] - 公司回购股票资金为自有资金且单年度回购资金不低于最近一年归母净利润10%[192] - 公司回购股票资金上限不超过最近一年归母净利润的20%[195] - 公司回购股票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方式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192] - 控股股东需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票议案投赞成票[192] -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10日内需注销股票并办理减资程序[195] - 单一会计年度公司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义务限一次[183] - 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时控股股东将在触发条件后30日内提交增持方案[198] - 控股股东增持前提是不导致公司不满足上市条件或触发要约收购义务[198] 其他财务数据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7788.81万元人民币[38] - 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328,354.47元,合计投资收益为1,619,760.72元[4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为-108,526.43元,同比转负[41] - 合计金额为57,448,777.33元,同比微增0.6%[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19号之2[24]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0657,股票简称为弘信电子[24] -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7股[9]
弘信电子(300657) - 2018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