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14.93亿元,同比增长20.11%[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6亿元,同比增长20.53%[11] - 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2亿元,同比增长15.13%[11] - 营业收入为3.809亿元,较上年3.998亿元下降4.73%[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99.9万元,较上年1.095亿元下降31.55%[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999.6万元,较上年1.004亿元下降30.3%[13] - 2018年营业收入149274.05万元,同比增长20.11%[2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619.17万元,同比增长20.53%[26] - 2018年营业收入为14.9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11%[3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3.71%至1.184亿元人民币,主要因经营业绩和订单增加所致[40]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4.06%至4608.61万元人民币,主要因管理人员及绩效增加导致薪酬福利上升[40] - 财务费用同比大幅下降201.65%至-2241.78万元人民币,主要受外汇汇率波动影响[40] - 研发费用为7652.1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2%[40] - 直接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最大,为87.05%,金额为7.79亿元人民币[3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分产品中半导体掺杂沉积光伏设备收入占比最高,达56.12%,收入为8.38亿元人民币[30] - 自动化配套设备毛利率最高,为42.29%,同比上升3.22个百分点[32] - 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销售量同比增长10.34%,达1,975管/台[33] - 生产量同比大幅增长44.65%,达3,486管/台[33] - 公司是国内唯一能够为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提供整线解决方案的供应商[24] 各地区表现 - 境外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7.94%,达5.31亿元人民币,占比35.56%[30] 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18984.04万元[23] - 2018年研发投入7652.16万元,同比增长2.42%[26] - 研发技术人员204人,占职工总人数13%[23] - 公司已取得专利196项,其中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158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26] - 公司研发中心下辖5个研发部门[23] - 研发投入金额为7652.1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13%[43] - 研发人员数量186人,占员工总数比例11.82%[43] - 单多晶湿法设备研发完成并量产,产能达8000片/小时(300MW/年)[41] - 槽式碱抛光设备研发完成并量产,产能≥6400片/小时[41] - 全自动石墨舟清洗设备研发完成并量产,产能提升2.5倍至5舟/8小时/台(500MW/年)[41] - 二合一槽式黑硅制绒设备研发完成并量产,产能达200MW/年[41] -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缺陷色差正反面检测分选设备产能达3600片碎片率为0.05%[7] - DS-320A扩散炉设备每管产能1200片工艺指标均匀性达±4%片内≤±2%片间≤±2%批间[8] - ALD全自动硅片上片机实现双通道高产能每小时5500至6000片[10] -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AGV智能生产线产能可匹配客户需求达1GW[12] - ZnO膜湿化刻蚀设备研发完成采用全自动控制完成蚀刻化学反应清洗风干工艺[6] - LD-320A型管式LPCVD设备研发用于Topcon技术晶硅电池转换效率提升[9] - 氧化铝镀膜设备研发基于管式等离子体淀积炉技术难度低客户操作维护方便[11] - 一对二全自动石英舟装卸片设备研发完成可对应两台扩散炉减少客户资金投入[13] - PL-380管式等离子体淀积炉研发用于锂离子电池负极片生产当前处于样机调试阶段[1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整体毛利率为40.07%,同比上升0.46个百分点[32]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为5.60亿元人民币,占年度销售总额37.50%[37] - 最大客户销售额为1.70亿元人民币,占年度销售总额11.40%[37]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为5.5979亿元人民币,占年度销售总额的37.50%[38]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3.7877亿元人民币,占年度采购总额的23.72%[39] - 采用预收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的销售结算模式[66] - 光伏设备国产化率预计2020年达90%[63] - 硅片尺寸向166*166mm发展,厚度向160um及以下发展[64] - PERC电池生产线标准化,背钝化设备需求稳定增长[64] - N型Topcon和HIT电池设备成本占比偏高[64]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35.1万元,同比下降151.33%[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17.7万元,较上年4359.0万元下降33.07%[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35.10万元,同比下降151.33%[4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412.24万元,同比大幅增加1890.23%[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760.36万元,主要来自IPO募集资金[45] 资产和负债 - 2018年末资产总额为44.44亿元,同比增长73.83%[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27亿元,同比增长138.58%[11] - 截至报告期末总资产444401.79万元,同比增长73.83%[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222743.57万元,同比增长138.58%[26] - 货币资金余额为54955.9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12.37%[48] - 存货余额为208665.0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46.95%[48] - 固定资产较上年增加256.24%,主要系坪山自有工业园转固所致[21] - 在建工程较上年减少82.54%,主要系坪山自有工业园转固所致[21] - 存货较上年期末增加54.38%,主要系订单增长导致发出商品大幅增加[21] - 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1195.54%,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及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所致[21] - 公司存货净值20.8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46.95%[66] - 发出商品占存货比重超过50%[66] - 受限资产总额为22511.88万元,包括票据保证金和质押[49] 利润分配和股利政策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2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3]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7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到80%[7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到40%[7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需达到20%[72] - 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形式[72] - 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72] - 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依据发展阶段分类[72] -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72] - 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5760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8.81%[79] - 2017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6000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3.62%[79] - 2016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840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2.62%[79] -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总股本基数为3.2亿股[77] - 公司2018年度可分配利润为4.1亿元[77] - 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77]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13,280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04,760.36万元[52] - 截至2018年末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9,177.95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8.3%[52]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85,582.41万元(含理财及存款利息),其中银行理财产品余额69,900万元,专户存款余额15,737.86万元[52][58] -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项目投资进度44.31%,本期投入4,097.28万元[54] - 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项目投资进度42.37%,本期投入4,121.14万元[54] -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15.05%,本期投入2,259.96万元[54] -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项目投资进度14.44%,本期投入799.57万元[5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28.32%,本期投入7,900万元[54] -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1,254.91万元[55] - 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变更,累计变更金额比例为0.00%[52] -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等7个具体项目[67] 子公司和关联方表现 - 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总资产7.44亿元,营业收入3.59亿元,净利润6620.39万元[62] - 深圳市创翔软件有限公司净亏损317.82万元,总资产1.24亿元[62] - 湖北天合光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6.33亿元,净利润425.78万元[62] - 公司与湖北天合关联交易销售光伏设备金额为199.04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0.13%[131][132] - 湖北天合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199.04万元,占年度预计交易额1,000万元的19.90%[132] - 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常州捷佳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90万元[133] 委托理财和资金管理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额69,900万元,未到期余额69,900万元[139]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额12,455.34万元,未到期余额12,455.34万元[139] - 委托理财合计发生额82,355.34万元,未出现逾期未收回情况[139]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深圳内环支行3600万元年化收益率3.8%[14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深圳内环支行4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8%[14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中信银行深圳盐田支行28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95%[14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浦发银行深圳滨海支行8000万元年化收益率4.1%[14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深圳桃源居支行3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8%[14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中信银行深圳盐田支行20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95%[14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中信银行3300万元年化收益率3.85%[141]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深圳内环支行10455.34万元年化收益率3.8%[142]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中信银行常州新北支行2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85%[142] -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理财总金额为82355.34万元且未出现减值情形[142] 股份锁定和股东承诺 - 余仲、左国军、李时俊承诺自2018年8月10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捷佳伟创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80] - 深圳市富海银涛叁号等9家机构承诺自2018年8月10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81] - 深圳市恒兴业等3家合伙企业承诺自2018年8月10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82] - 伍波、汪愈康、周宁、周惟仲承诺自2018年8月10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82] - 张勇、柯国英承诺自2018年8月10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84] - 蒋春玲、龙军承诺自2018年8月10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85] - 核心团队承诺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0][83] - 离职高管需根据申报时间额外承担12-18个月股份锁定期[83][84] - 所有股份锁定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而终止[83][84] - 截至报告期末各项股份限售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80][81][82][84][85] - 梁美珍、蒋婉同、蒋泽宇承诺自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87] - 欧阳泉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86] - 李时仲承诺在锁定期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89] - 余仲等六人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90] - 深圳市富海银涛等投资企业承诺2019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9日期间逐步减持股份[92] - 伍波承诺2019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9日期间履行股份减持承诺[94] - 所有限售承诺均于2018年8月10日起开始执行[86][87][89] - 梁美珍等三人股份限售期至2021年8月9日结束[87] - 欧阳泉股份限售期至2019年8月9日结束[86] - 李时仲股份限售期至2019年8月9日结束[89] - 公司股东余仲、左国军、梁美珍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及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承诺长期有效[95][96][97] - 股东梁美珍、余仲、左国军承诺关联交易按市场公允原则进行并履行披露程序[98][99] - 公司IPO稳定股价承诺:若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回购[99][101][102] - 股价稳定措施中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101] -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0%[101] - 回购方案实施需在股东大会决议后30日内完成[102] - 回购完成后需在10日内依法注销股份并办理工商变更[102] - 每股净资产在利润分配、增发等情况下会相应调整[102] - 实际控制人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10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少于本人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20%但不超过50%[104]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105] - 增持公告发布后30日内需实施完毕增持计划[105][107] - 未履行承诺时相关人所持公司股票6个月内不得减持[103][104][107] - 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07] - 国信证券承诺因文件虚假记载造成损失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108] - 康达律师事务所承诺因文件问题造成损失将依法赔偿[108]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诺因文件问题造成损失将依法赔偿(无过错除外)[108] - 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09]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11][112]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将承担连带法律责任[112] - 公司承诺若未能履行承诺将及时披露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113] - 公司承诺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承诺时将研究最小化投资者损失的方案[114]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117]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严格遵守关于职务消费行为规范的相关制度[117]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薪酬安排将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18]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未及时履行承诺将暂停领取薪酬津贴[112] - 公司承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时将依法赔偿[113]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将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投资者权益[115] 其他财务数据 - 基本每股收益为1.15元/股,同比增长8.49%[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01%,同比下降8.75个百分点[11] - 稀释每股收益为1.15元/股,同比增长8.49%[1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1376.5万元[16]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815.5万元[16] - 投资收益为1108.44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3.16%[46] - 其他收益为3848.72万元,其中软件增值税退税2490.51万元[47]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 公司
捷佳伟创(300724) - 2018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