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300906) - 2020 Q4 - 年度财报
日月明日月明(SZ:300906)2021-04-22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116,427,629.22元,同比下降23.82%[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955,558.95元,同比下降13.31%[17]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52,880,790.67元,为全年最高季度[19]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73,234.65元,占全年净利润的54.25%[19] - 营业收入1.16亿元同比下降23.82%[63][69] - 营业利润6238.59万元同比下降12.23%[63] - 归母净利润5395.56万元同比下降13.31%[63] - 0级轨检仪收入4608.67万元同比下降27.33%[70] - 1级轨检仪收入2591.46万元同比增长40.42%[70] - 精测精调技术服务收入564.80万元同比下降81.28%[70] - 华北地区收入3053.47万元同比下降35.52%[70][72] - 公司2020年销售量306台/套同比下降8.11%[73] - 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511.2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64.52%[7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2020年营业成本总额4999.81万元同比下降25.1%[75][76] - 公司2020年财务费用-81.47万元同比下降266.82%[79] - 公司2020年销售费用1009.60万元同比上升7.34%[79] - 公司2020年管理费用1010.02万元同比下降6.77%[7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30.48%[84] - 毛利率57.06%同比上升0.77个百分点[7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956,375.74元,同比大幅增长78.22%[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78.22%至68,956,375.74元[83][8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增长193.81%至38,108,321.81元[83][8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激增245,006%至490,212,000元[8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大幅增长1,486.98%至590,594,839.10元[83] - 公司通过IPO募集资金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激增[84][8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资产和负债 - 资产总额902,214,106.27元,同比增长148.99%[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16,625,256.26元,同比增长190.67%[17] - 公司货币资金本期末较上期末增加5.221亿元人民币,增长幅度346.35%[49] -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末较上期末增加2774.69万元人民币,增长幅度5315.50%[50] - 公司在建工程本期末较上期末下降120.59万元人民币,下降幅度40.84%[49] - 公司股权资产本期末较上期末增加291.55万元人民币,增长幅度100%[49] - 公司合同资产本期末较上期末增加588.44万元人民币,增长幅度100%[50]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上升32.98个百分点至74.58%[87][88]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下降24.34个百分点至13.88%[88]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购买及出售金额均为2.8亿元[9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专注于轨道交通轨道安全测控业务[9]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适用于运营速度350km/h及以下的0级轨道检查仪[29]和适用于200km/h及以下的1级轨道检查仪[31] - 轨道测量仪(SGJ-T-EBJ-1型)适用于350km/h及以下线路外部几何状态高精度测量[32] - 地铁第三轨检查仪提供4种型号(GJY-T-EBJ-2D1型等)支持上下磨式第三轨的高精度连续测量[34] - 钢轨波磨测量仪(BMY-XSL3-EBJ-1型)采用多中点弦非接触法专利技术进行精密测量[35] - 检定平台系列包括用于产品标定的BDQ-1型标定器和最高精度等级的JDT-01型检定台[36][38] - 公司提供轨道精测精调服务涵盖轨道全生命周期从新线建设到运营维护各阶段[38] 各地区表现 - 华北地区收入3053.47万元同比下降35.52%[70][7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业务运营 - 销售模式采用直销主要客户为铁路局、工务段、工程建设单位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40] - 生产模式包括自制关键零件和外购通用零件及电子元器件从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41] - 产品保修期为交付验收后一年负责软硬件保障维修及配件更换[40] - 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维护配件更换技术咨询保修期后提供有偿运维服务[40] - 公司对国铁集团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30%[120] - 公司综合毛利率为57.06%[12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研发与创新 - 公司拥有专利授权31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47] - 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14项[47] - 公司研发的"高速铁路数字化测量系统"曾获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47] - 公司研发的"高速铁路轨道平顺性保持技术"曾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47] - 研发投入达882.18万元,占营业收入7.58%[51] - 拥有专利授权31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14项[51] - 大学以上学历员工占比68.80%,技术及工程服务人员50人,占员工总数35.46%[5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行业与市场 - 截至2020年底中国铁路运营里程达14.6万公里,其中高铁运营里程3.8万公里[48] - 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819亿元,新线投产4933公里,其中高速铁路2521公里[60] - 铁路营业里程从12.10万公里增至14.63万公里,增长20.9%,高铁从1.98万公里增至3.79万公里,增长近一倍[60] - 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目标规模70万公里,其中铁路20万公里,公路46万公里,高等级航道2.5万公里[61] - 城轨交通运营线路达7978.19公里,其中地铁6303公里,2020年新增1241.99公里,其中地铁1122公里[61] - 十三五期间城轨交通新增4360公里,超过之前累计总和[61] - 2020年国家发改委新增批复城轨交通588公里[61] - 国家铁路2021年计划完成旅客发送量31.12亿人次[110] - 国家铁路2021年计划完成货物发送量37亿吨[110] - 国家铁路2021年计划投产新线约3,700公里[110] - 2020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里程达7,978.19公里较2019年增长18.44%[111] - 2020年地铁里程达6,303公里市域轨道里程达806公里[111] - 过去十年全国城轨运营里程年均新增约652公里[111] - 十三五期间城轨年均新增872公里是十二五期间两倍以上[11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172.76万元[98][100] -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840.00万元,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667.24万元[100]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63.95万元[98][100] - 截至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63.95万元[98][102]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300.00万元[100] - 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项目投资进度0.22%,投入金额59.96万元[102] - 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运维中心项目投资进度0.06%,投入金额3.99万元[102]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8,396.1万元[98]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15.63万元[101] - 募集资金账户尚未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94.34万元[101]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42.24万元[104]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4]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人民币467.02万元[10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利润分配与股东回报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4] - 2020年现金分红金额为4000万元[126] - 2020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74.14%[129] - 2019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129] - 2018年现金分红金额为1998万元[129] - 2018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4.53%[129] - 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5464.87万元[126] - 公司以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进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127] -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12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股份锁定与减持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前股份[131]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31][132] - 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31][132]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1][132] - 特定情况下(上市后6-12个月离职)离职人员需额外延长锁定期12-18个月[13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调整后)[131][132] - 若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收益需在5个工作日内归入公司指定账户[131][132] - 所有股份锁定承诺均以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规定的更严格要求为准[131][132] - 承诺人包括陶捷、谭晓云等控股股东及核心管理人员[131][132] - 承诺履行状态正常,截至2020年10月22日仍在持续履行中[131][132]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沈浩、曾伟龙、朱前蓉承诺股票锁定期为上市后36个月[133] - 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33] - 监事罗芳承诺股票锁定期为上市后12个月[133] - 监事在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33] - 王志勇、吴维军、熊鹰、张苗苗等股东承诺股票锁定期为上市后12个月[134] - 特定股东限售期满后2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50%[134] - 所有承诺均包含股价低于发行价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的条款[133][134] - 离职后6个月内禁止转让股份(上市初期离职则限制期延长至12-18个月)[133][134] - 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133][134] - 未履行承诺时收益归公司所有且需5个工作日内缴纳[133][134] - 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司公开发行前股份[135] - 叶秋林和朱耀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司公开发行前股份[135] - 陈水平等13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司公开发行前股份[136] - 陈水平等13名股东承诺限售期满后2年内第一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60%[136] - 陈水平等13名股东承诺限售期满后2年内第二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40%[136] - 北京立达高新创业投资中心等6家机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司公开发行前股份[136] - 叶秋林和朱耀华承诺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35] - 所有承诺人声明若未履行承诺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35][136] - 所有股份锁定期承诺均以2020年10月22日作为起始日期[135][136] - 离职股东需根据离职时间遵守6-18个月不等的延长锁定期限制[135][136]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第一年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的60%[137]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第二年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的40%[137] - 公司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控股股东及高管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前股份[137] - 公司控股股东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37] - 公司控股股东若在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自离职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股份[137] - 公司控股股东若在上市后第7至18个月间离职,自离职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股份[137] - 公司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除权除息后调整)[137] - 公司关联方承诺若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137] - 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减持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144] - 实际控制人谭晓云/陶捷承诺若违规减持则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5个工作日内上缴[144] - 持股5%以上股东中车同方股权投资基金承诺锁定期满后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减持[144] - 控股股东减持需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公开承诺要求[144] - 实际控制人承诺减持时将充分考虑股价稳定和中小投资者权益[144] - 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减持前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并公告减持计划[145] - 若违反减持承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14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稳定股价与承诺履行 - 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每股净资产[140] - 公司回购股份单次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140] - 公司回购股份单次回购股票数量不低于公司股本的1%[140] -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IPO募集资金总额[140]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票金额不低于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取得公司现金分红款(税后)总额的40%[14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单次增持股票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薪酬(税后)总额的20%[140] - 回购价格和增持价格均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40] - 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40] - 稳定股价方案在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终止[140]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累计增持股票支出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后本年度稳定股价预案可不再启动[141] - 若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公司将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全部新股[141] - 董事及高管未实施稳价方案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4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实施稳价方案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动延长12个月[141] - 单一会计年度董事及高管增持股票实施后该方式稳价措施不再实施[141] -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以发行价加算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股份[143] - 公司董监高团队承诺对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投资者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43] - 所有承诺自2020年10月22日起生效且为不可撤销的长期承诺[143][144]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按交易所规则进行调整[143] - 违规承诺方将接受行政机关处罚或司法机关裁判[14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填补回报措施 - 公司承诺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和市场拓展填补即期回报摊薄影响[141]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募投项目建设[141] - 公司承诺加强募集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合理规范使用[141] - 公司将强化资金管理加大成本费用管控力度[141] - 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稳定持续回报机制[141] - 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142] - 公司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142] - 公司承诺约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142] - 公司承诺不动用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142] - 公司承诺将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42] - 公司承诺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142] - 公司相关责任主体承诺若违反填补回报措施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142] - 公司承诺若证监会发布新规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