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 -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580,268,946.24元,同比增长6.10%[9] - 2022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732,785.43元,同比增长36.86%[9] - 2022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1,566,439.25元,同比增长30.79%[9] - 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254,488.85元,同比增长78.14%[9] - 2022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1.2919元,同比增长9.49%[9] - 2022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93%,同比下降10.73个百分点[9] - 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331,444,327.02元,同比增长168.67%[9] - 2022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60,080,246.24元,同比增长186.14%[9]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正值[9] -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未发生变化[9] - 2022年公司毛利率为25.31%,较上年增加0.34个百分点[21] - 公司财务费用大幅下降4684.07%,主要由于汇兑收益增加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23][24] - 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为20,453,388.37元,占营业收入的3.52%,较上年增加8.58%[34] - 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254,488.85元,较上年增加78.14%[35] - 2022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9,459,654.40元,主要系公司上市募集资金所致[35][36] -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6.54亿元[66] -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35.4亿元,同比增长约15.8%[70] - 2022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353.63万元[71] -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上年大幅增长[72] 公司概况 -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15] -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小型家用电器、新型消费类电器、无线安防设备等民用和工业领域[16] - 公司已成长为一家拥有先进制造设备及核心生产技术的锌锰电池生产商[16] - 公司引进行业领先的智能化电池生产装备,实现了整个电池生产管理过程的数据化采集与可视化输出[16] - 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主要销往欧洲、北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和地区[16] - 公司产品性能远超IEC及国家标准,与众多国际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17][18] - 公司在长期的电池生产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能够根据客户需求对生产装备进行持续改进[18] - 公司通过持续改进生产工艺、选用新型高效材料、优化产品配方等方式,不断提高产品性能[18] - 公司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产品主要电性能指标均超过IEC标准及国家标准50%以上[18] - 公司具有绿色化的生产优势,持续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17] - 公司通过持续改进生产线,提升了电池生产线的性能和生产效率[19] - 公司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软件和监控设施,实时监控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19] - 公司拥有长期稳定的高水平技术团队,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技术创新[19] - 公司执行高标准的环保管理体系,生产过程主要污染物零排放或极低排放[19] - 公司主要为境内外知名企业提供贴牌生产服务,外销收入占比较高[20] - 公司前5大客户销售占比为53.94%,前5大供应商采购占比为62.78%[22][23] - 公司2022年5月13日召开了2021年年报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60]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61] -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63][64] -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64] - 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程序合法合规[61][64] -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补充[61]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汪剑平先生[67] - 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汪剑红、徐耀庭、柯海青、王金良、姚武强、张华等[67] - 公司监事会主席为袁瑞英女士[66] - 公司碱性事业部主任为沈志林先生[66] - 公司研发部经理为陈宇先生[66] - 公司副总经理为傅庆华先生[66] - 公司财务总监为杨菊女士[66] - 公司未发生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管解聘的情况[66] - 公司建立了培养人才、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薪酬管理制度》[70] - 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方案》的制度[70] -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并报销参加公司会议发生的差旅费[70]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汪剑平2022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69.07万元[71] - 公司监事沈志林2022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85.85万元[71] -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陈宇2022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34.09万元[71] - 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杨菊2022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32.73万元[71] - 公司副总经理傅庆华2022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37.33万元[71] - 公司员工总人数383人,其中生产人员占比较高[77]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发挥了应有作用[75] - 公司董事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74] - 公司积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控制汇率风险[72] - 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近三年无任何违规行政处罚[92] - 公司积极投身环保工作,加大环保投资,构筑环保体系,加强污水、噪音和废气治理[92] -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了股东权益[93] - 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注重人才培养和发展[93] - 公司与供应商建立了互利合作关系,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度[93] - 公司本着合作互惠的原则,与供应商充分交流沟通[93] - 公司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培养,不断完善人才管理体系[93] -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的质量、安全与环保性,实施严格的全流程质控管理[1] - 公司执行高标准的环保管理体系,采用优化的产品配方,结合先进的生产流程与工艺,使产品高度符合环保标准[1] - 公司先后被授予"浙江省清洁生产阶段性成果企业","浙江省绿色企业"[1] - 公司已实现电池的"无汞、无镉"环保化,产品的环保性能可满足北欧白天鹅生态认证的要求[1]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183,184] -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86] -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处罚等事项[188,189]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与日常经营、资产收购出售、共同投资等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190,191,192,193,194,195,196]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本年度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2,53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86,082.89万元[43] - 公司本年度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8,478.26万元,其中2,714.10万元为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9,500.00万元为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5]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循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投资产品139,000.00万元,累计收益779.13万元[4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20,000.00万元[45]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860,828,932.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6,145,417.04元,其中,超募资金为322,715,817.04元[5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计使用超募资金9,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4%[50] -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使用2,714.1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1] -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和2022年4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在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53] - 公司2022年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9,000.00万元购买银行投资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有20,000.00万元未到期[53] 未来发展 - 公司2023年计划引入扣式锂锰电池产品生产线,并在越南投产新的碱性电池和碳性电池生产线[57] - 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新项目审批及管理、市场竞争加剧等风险,将采取多项措施应对[57][58][59] -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包括深耕电池行业、完善产品生产及服务体系、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全球化供应链和销售网络[57] - 公司2022年新增香港子公司,主要从事部分海外地区客户的电池经营业务[56] 股份锁定及减持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96-9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05-115]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116] - 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19] - 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的规定[119] -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120] - 如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要求履行必
浙江恒威(301222) - 2022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