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1年公司收益为21.41946亿元人民币,除所得税开支前溢利为104.59611亿元人民币,本年度溢利为104.40794亿元人民币[6] - 2021年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为119.60525亿元人民币,非控股权益应占亏损为15.19731亿元人民币[6] - 2021年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2.37064元,每股摊薄盈利为人民币2.37064元[6] - 2021年非流动资产为449.93801亿元人民币,流动资产为49.57194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为86.13068亿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为1.63588亿元人民币[6] - 2021年股东权益为423.28699亿元人民币[6] - 2021年集团综合收益为21.419亿元,较2020年的31.232亿元减少31.4%[20] - 销售成本由2020年的31.046亿元下降36.8%至2021年的19.612亿元[20] - 2021年集团应占联营公司业绩亏损1.196亿元,2020年亏损3.48亿元[23] - 2021年集团除所得税开支前溢利为104.596亿元,2020年为亏损8.286亿元[24] - 2021年集团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纯利为119.605亿元,较2020年增长逾1000倍[24] - 2021年每股基本盈利为2.37064元,2020年为0.00222元[24] - 2021年末现金结余为4.9亿元,较2020年末的2.23亿元增加119.73%[32] - 2021年取得20.56亿元新造银行同业贷款,通过银登中心取得资产担保贷款融资4.05亿元,股东存款规模维持在6.5亿元[32] - 2021年新业务发放19.32亿元,其中联合放贷银行发放6.79亿元[32] - 30天内流动性资产比例:2020年上半年为121%,2020年下半年为195%,2021年上半年为139%,2021年下半年为584%[33] - 负流动性规划(存续天数):2020年上半年为51天,2020年下半年为196天,2021年上半年为63天,2021年下半年为329天[33] - 流动性覆盖率:2020年上半年为83%,2020年下半年为103%,2021年上半年为111%,2021年下半年为144%[33]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10.493亿元,2020年为人民币20.218亿元;法定存款准备金为人民币3250万元,2020年为人民币3160万元;已质押及受限制短期银行存款为人民币7.452亿元,2020年为人民币15.14亿元[94]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应付票据为人民币3.344亿元,2020年为人民币19.42亿元;未偿还短期银行借贷为人民币21.673亿元,2020年为人民币45.287亿元[94] - 2021年应收账款周转日数约为101日,2020年约为114日;2021年存货周转日数约为83日,2020年约为78日[95]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资产总值约为499.51亿元,2020年为479.747亿元[96]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90.9%以人民币列值,2020年为91.1%;0.7%以美元列值,2020年为2.6%;8.4%以其他货币列值,2020年为6.3%[96] - 2021年集团产生资本开支3.69亿元,2020年为5.698亿元;2021年12月31日已订约资本承担为8.329亿元,2020年为8.964亿元[98]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雇员约4113名,2020年为4820名;2021年度雇员成本为4.8亿元,2020年为6.484亿元[101] - 2021年12月31日短期银行借贷5.677亿元以相关资产抵押,2020年为22.427亿元[103] - 2021年12月31日长期银行借贷3.981亿元以相关资产抵押,2020年为5.982亿元[103]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为结算应付账款发出银行担保票据质押短期银行存款1.645亿元,2020年为24.768亿元[103]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可用日常营运银行融资总额为8090万元,2020年为9.618亿元,且无承诺银行融资[96]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受限制短期银行存款为人民币5.807亿元,2020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8720万元[104]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质押应收第三方及关联方的银行担保票据约为人民币7310万元,2020年12月31日约为人民币6320万元[104]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资本负债比率约为0.21,2020年12月31日为0.44,比率下跌因应占华晨宝马溢利增加[105]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无未完成的对冲交易,2020年12月31日也无[106]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并无任何或然负债[106] - 2021年公司已付或应付核数师核数服务费约360万港元(约人民币298.7万元),2020年为538万港元(约人民币475.8万元)[145] - 2021年公司已付或应付核数师非核数服务费约55万港元(约人民币45.6万元),2020年为47万港元(约人民币41.8万元)[145] - 2021年集团已付或应付核数师酬金合计约人民币436.6万元,2020年约为人民币619.4万元[145] 各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1年中国市场汽车总销量增加3.8%至2630万辆,乘用车销量增长6.4%至2150万辆,新能源汽车销量大幅增加至350万辆,较去年上升157.5%,豪华乘用车销量增长约7.3%[8] - 华晨宝马2021年销量及溢利同创新高,经销网络于2021年12月31日在全国拥有605间全方位服务4S/5S店铺[8] - 2021年8月,全新X3小改款成功推出市场[9] - 截至2021年底,宝马公共充电网络于全中国提供超360,000个充电站[9] - 2021年,华晨雷诺业务受疫情重挫销量下跌,12月30日申请重整[9] - 2021年,宁波裕民中国市场乘用车铝制天窗导轨占有率第一、全球第三[11] - 2021年,绵阳瑞安在混动领域加大研发,为理想L9、吉利“雷神动力”配套产品[11] - 华晨雷诺2021年售出13,406辆汽车,较2020年的26,184辆减少48.8%[20] - 华晨东亚汽车金融2021年收益为3.91亿元,较2020年的5.688亿元下跌31.3%[20] - 华晨宝马2021年纯利为145.148亿元,较2020年的100.919亿元增加43.8%[22] - 华晨宝马2021年销量达65.2万辆,较2020年的60.505万辆增加7.8%[22] - 2021年华晨东亚汽车金融为集团收益贡献18%[25] - 2021年末不良贷款比率为0.40%,高于2020年末的0.23%,绝对不良贷款金额增加至103万元[28] - 2020年资产规模为56亿元,2021年缩减至35亿元[28] - 截至2021年末,总贷款亏损储备占总未偿还组合最多1.8%,符合监管建议[28] - 截至2021年末,贷款拨备覆盖率为450%[28] - 2022年预计推出首辆国内生产的X5及首辆电动3系长轴距汽车[100] - 2021年绵阳瑞安为吉利汽车「雷神动力」DHE - 15插电式混合动力配套的凸轮轴产品达成量产,2022年将随吉利NEVs行销海外[100] 公司股权及业务权益变动 - 公司实益拥有华晨雷诺51%股本权益,拥有华晨宝马25%实际权益,拥有华晨东亚汽车金融55%权益[15][16][17] - 1998年5月,公司收购宁波裕民51%股本权益和绵阳新晨50%股本权益[15] - 2004年,公司收购宁波裕民余下49%股本权益,使其成为全资附属公司[15] - 截至报告日期,华晨宝马注册股本为1.5亿欧元,总投资成本为4.5亿欧元[16] - 截至报告日期,华晨宝马分别持有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先锋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42%权益,持有领悦100%权益[17] - 2011年12月,公司出售沈阳晨发75%股本权益,现直接持有25%权益[17] - 2009年10月,公司在华晨动力的实益权益由75.01%减至49%[17] - 2013年,新晨动力3.134亿股新股份供公众认购,发售价为每股2.23港元,公司间接股权由42.54%减至31.07%,现间接持有31.20%股本权益[17] - 2015年4月7日,华晨东亚汽车金融获最终审批开展业务,公司、东亚银行及CaixaBank分别拥有55%、22.5%及22.5%权益[17] - 公司拟无偿向华晨转让华晨动力49%股本权益,但重整计划未获债权人批准,交易待法院和债权人批准后作实[37] - 2022年2月18日,金杯汽控出售华晨宝马25%股本权益,收取代价279.4114657534亿元[41] 公司法律诉讼及担保问题 - 2021年3月,公司知悉存在未经授权担保及相关法律程序[12] - 公司股份自2021年3月31日起暂停买卖,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复牌[12] - 公司已完成未经授权担保等独立调查、法证调查及内部监控检讨[12] - 罗申美获委聘调查未经授权担保58.98亿元及质押担保40.059亿元,于2021年11月12日出具报告[38] - 若公司未能于2022年9月30日前恢复买卖,港交所可能取消其上市地位[38] - 中国光大银行针对金杯汽控提起约18.18亿元诉讼,法院判决金杯汽控偿还借款本息的50% [42] - 中国光大银行针对金杯汽控及华晨铁岭提起约3000万元诉讼,法院判决华晨铁岭还款,金杯汽控承担部分责任[43] - 中国光大银行针对金杯汽控提起约1.56亿元诉讼,法院判决金杯汽控偿还借款本息的50% [43] - 中国光大银行对金杯汽控约2.08亿元诉讼,金杯汽控须偿还借款本金连利息2.0590150001亿元的50%并承担50%案件受理费及5000元保全费[44] - 中国光大银行对金杯汽控约4.9亿元诉讼,被告人须偿还借款本金4.9327291878亿元连利息及9万元法律费用,金杯汽控须承担不能清偿部分的50%等[44] - 沈阳中院发出中国光大银行冻结令,冻结金杯汽控兴业银行存款22.1264691577亿元,为期12个月[45] - 哈尔滨银行对金杯汽控3亿元诉讼,华晨须偿还3亿元,金杯汽控须承担不能清偿部分的50%等[45] - 沈阳中院应哈尔滨银行要求冻结金杯汽控盛京银行约3.01亿元银行存款或等值资产[45] - 中国进出口银行对金杯汽控约6.12亿元诉讼,金杯汽控须偿还借款本金连利息6.1243551574元的50%及50%案件受理费[46] - 沈阳中院应进出口银行要求冻结金杯汽控兴业银行存款6.1242982269亿元,为期12个月[46] - 华夏银行对金杯汽控约6900万元诉讼,金杯汽控须承担6847.714379万元最多50%及约50%案件受理费用19.20925万元[46] - 沈阳中院应华夏银行要求冻结金杯汽控兴业银行存款1.9961927144亿元,为期12个月[46] - 华夏银行对金杯汽控约1.3亿元诉讼,金杯汽控须承担1.2956171884亿元最多50%及约50%案件受理费用34.478万元[47]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金杯汽控为华晨银行融资提供未经授权担保,金额达人民币58.98亿元;为银行承兑汇票提供存款质押担保,金额达人民币10.4亿元;集团向华晨集团转移资金人民币39.2102亿元[88] 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 - 2021年公司无违反环境法规、无公众投诉或环境污染争议[49] - 2021年公司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情况,合规风险水平维持稳定[51] - 2021年公司监管指标全部遵循监管要求,无雇员欺诈个案[51] - 公司已建立法律及合规团队,制订多项合规政策[31] - 2021年公司主要工作为持续评估利率风险及制订利率风险管理规则[27] - 公司风险管理涉及全体雇员参与,2021年持续聚焦企业风险管理[26] - 公司存在内部监控缺陷,如与华晨架构不清晰、印章管理和工作交接不足等[147][148] - 公司已完成初步内部监控检讨,扩大内部监控检讨仍在进行[148] - 公司重视内幕消息处理和发布
BRILLIANCE CHI(01114) - 2022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