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2年公司收益为11.30725亿元,2021年为21.41946亿元[1] - 2022年公司毛利为2.35572亿元,2021年为1.80729亿元[1] - 2022年公司应占一间合资企业业绩为23.79782亿元,2021年为145.14842亿元[1] - 2022年公司应占联营公司业绩为65.43795亿元,2021年亏损1.19556亿元[1] - 2022年公司本年度溢利为71.4683亿元,2021年为104.40794亿元[2] - 2022年公司基本每股盈利为1.41655元,2021年为2.37064元[2] - 2022年公司非流动资产总值为216.98019亿元,2021年为449.93801亿元[4] - 2022年公司流动资产总值为337.28585亿元,2021年为49.57194亿元[4] - 2022年公司流动负债总额为31.14199亿元,2021年为86.13068亿元[4] - 2022年公司资产净值为522.16827亿元,2021年为411.74339亿元[5] - 2022年资产总值为55426604千元,负债总额为3209777千元;2021年资产总值为49950995千元,负债总额为8776656千元[42][43] - 2022年资本开支中自置资产为33872千元,使用权资产为13607千元;2021年自置资产为338733千元,使用权资产为30297千元[42][43] - 2022年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中自置资产为53938千元,使用权资产为21119千元;2021年自置资产为219202千元,使用权资产为22125千元[42][43] - 2022年无形资产摊销为9296千元,2021年为68604千元[42][43][44] - 2022年存货拨备为5250千元,拨回已售存货拨备为1168千元;2021年存货拨备为93465千元,拨回已售存货拨备为9948千元[42][43][44] - 2022年预期信贷亏损备抵拨备(拨回)净额为475748千元,2021年为1011930千元[42][43] - 2022年所得税(抵免)开支总额为 - 4058千元,2021年为18817千元[42][43][45] - 2022年除所得税(抵免)开支前溢利扣除员工成本341675千元,2021年为479969千元[44] - 2022年除所得税(抵免)开支前溢利扣除存货成本808517千元,2021年为1735230千元[44] - 2022年末须缴纳预扣税的未汇寄盈利约为人民币290.63亿元,2021年约为人民币73.40亿元[49] - 2022年除所得税(抵免)开支前溢利为人民币71.43亿元,2021年为人民币104.60亿元;中国加权平均法定税率2022年为25.31%,2021年为25.77%[50] - 2022年每股基本盈利按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71.47亿元除以普通股加权平均数50.45亿股计算,2021年按约人民币119.61亿元除以相同股数计算[50] - 2022年末已质押及受限制短期银行存款为人民币34.62亿元,2021年为人民币7.45亿元[52] - 2022年末应收账款为人民币2.82亿元,2021年为人民币3.11亿元[56] - 2022年末应付账款为人民币3.67亿元,2021年为人民币10.87亿元[58] - 2023年1月公司宣派股息每股0.96港元,合共48.43亿港元,2021年无[59] - 2023年3月董事会会议上,公司董事不建议派付2022年股息[60] - 集团2022年综合收益为11.307亿元,较2021年的21.419亿元减少47.2%[74] - 销售成本由2021年的19.612亿元下降54.4%至2022年的8.952亿元[75] - 集团毛利由2021年的1.807亿元增加30.4%至2022年的2.356亿元,毛利率由8.4%改善至20.8%[75] - 其他收入由2021年的5340万元增加161.4%至2022年的1.396亿元[76] - 利息收入由2021年的4980万元增加到8.4倍至2022年的4.163亿元[77] - 销售开支由2021年的1.405亿元下降75.9%至2022年的3390万元,占收益百分比由6.6%下降至3.0%[78] - 一般及行政开支(不含贷款及应收款项预期信贷亏损抵备净额)从2021年的29.415亿元减少85.1%至2022年的4.378亿元[79] - 贷款及应收款项预期信贷亏损抵备净额从2021年的10.119亿元减少53.0%至2022年的4.757亿元[80] - 财务成本从2021年的1.257亿元下降89.7%至2022年的0.129亿元[81] - 华晨宝马作为合资企业为公司贡献的纯利从2021年的145.148亿元减少83.6%至2022年的23.798亿元,2022年国内销量达664,934辆,较2021年增加2.0%[82] - 2022年出口汽车总数达30,005辆,较2021年的21,888辆增加37.1%[84] - 2022年出售华晨宝马25%股本权益收益48.959亿元,相关其他税项72.871亿元[85][86] - 2022年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纯利71.469亿元,较2021年减少40.2%,2022年每股基本盈利为1.41655元,2021年为2.37064元[89] - 2022年底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84.633亿元,2021年底为10.493亿元[90] - 2022年应收账款周转日数约为94日,2021年约为101日;2022年存货周转日数约为88日,2021年约为83日[95] - 2022年底公司资产总值约为554.266亿元,2021年底为499.51亿元[96] - 2022年末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99.9%以人民币列值,2021年末为90.9%[97] - 2022年集团资本开支为4750万元,2021年为3.69亿元[99] - 2022年末集团已订约资本承承担为400万元,2021年末为8.329亿元[100] - 2022年末集团雇员约1300名,2021年末约4113名;2022年雇员成本为3.417亿元,2021年为4.8亿元[107] - 2022年末短期银行借贷2亿元以约2.495亿元应收贷款作抵押,2021年末以约200万元土地租赁预付款项等作抵押[109] - 2022年末长期银行借贷以账面价值约2810万元土地租赁预付款项等作抵押,2021年末为3.981亿元[110] - 2022年末集团质押短期银行存款1.335亿元及应收银行担保票据约3740万元,2021年末分别为1.645亿元及约7310万元[111] - 2022年末集团有受限制短期银行存款约33.284亿元,2021年末为5.807亿元[112] - 2022年12月31日资本负债比率约为0.06,2021年12月31日约为0.21,比率下跌源于流动负债减少和权益总额增加[115] - 2023年1月13日宣派特别股息每股0.96港元,2月27日已派付[119] - 2023年3月29日董事会会议决定不建议就2022年度业绩派付股息[118] 公司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2年销售轻型客车、MPVs及汽车零部件收益877,945千元,2021年为1,750,985千元;2022年提供汽车金融服务利息及服务费收入252,780千元,2021年为390,961千元[29] - 2022年一名最大客户收益总额约243,989,000元,占集团收益22%;2021年约282,105,000元,占比13%[31] - 2022年中国市场销售额777,845千元,2021年为1,624,825千元[32] - 2022年制造及销售汽车零部件分部销售877,945千元,制造及销售宝马汽车235,589,367千元,提供汽车金融服务252,780千元[40] - 2022年制造及销售汽车零部件分部业绩为 - 517,628千元,制造及销售宝马汽车40,996,364千元,提供汽车金融服务678千元[40] - 2021年制造及销售轻型客车、MPVs及汽车零部件分部销售1,750,985千元,制造及销售宝马汽车213,629,487千元,提供汽车金融服务390,961千元[41] - 2021年制造及销售轻型客车、MPVs及汽车零部件分部业绩为 - 3,865,460千元,制造及销售宝马汽车36,700,840千元,提供汽车金融服务26,644千元[41] - 2022年除所得税抵免前溢利7,142,772千元[40] - 2021年除所得税开支前溢利10,459,611千元[41] 公司控制权变化 - 沈阳华晨金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展开清算程序,公司自该日起失去对其控制权[10] 会计政策及准则相关 - 本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编制,与2021年会计政策一致,仅首次采纳2022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年度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2][13] - 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修订本)等多项准则[14] -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修订本)禁止从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成本中扣除相关销售所得款项,出售所得及成本于损益确认[15] - 香港会计准则第37号(修订本)厘清履行亏损性合约成本包括直接相关成本[16]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2018年至2020年之年度改进”包含多项准则修订,部分自2022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年度生效,公司董事预期对综合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17][22]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修订本)厘清应用“10%”测试终止确认金融负债时,借款人费用范围[19]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修订本)更新对“财务报告概念框架”提述并加入例外情况[23] - 会计指引第5号(经修订)厘清特定共同控制权交易非共同控制权合并及应用原则[25] -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使用历史成本计量基准,部分金融资产财务工具除外[26] - 公司预计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集团综合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28] 税务相关 - 附属公司(绵阳瑞安除外)企业所得税按年度估计应课税溢利的25%计算,绵阳瑞安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47][48] 业务运营相关 - 华晨宝马2022年全国经销网络年底拥有625间全方位服务4S/5S店[65] - 中国BEVs销量增长逾80%,2022年突破3.9万辆,华晨宝马出口近3万辆iX3[66] - 宁波裕民2022年开拓5名新客户,承接开发新专案20项,新业务数目按年增长70%,天窗导轨产品产销约占中国市场份额21%[68] - 2023年2月,华晨东亚汽车金融成功完成首个绿色及碳中和2.35亿元银团贷款[72] 法律诉讼及担保相关 - 金杯汽控为华晨订立未经授权担保,上诉判决其仅须承担主借款人不能清偿金额的50%[62] - 集团就未经授权担保亏损确认拨备人民币19.17亿元[63] - 华晨雷诺申请押后提交重整方案至2023年4月12日[124] - 辽宁高级人民法院厘清金杯汽控仅须承担上诉判决书中主借款人不能清偿金额的50%[126] - 沈阳中级人民法院颁令中国光大银行冻结令延长12个月,开始日期为2023年2月21日[127] - 2023年1月28日,华夏银行沈阳和平支行申请就6900万元和1.3亿元诉讼审讯判决书颁布执行令[128] - 2023年2月10日,沈阳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华夏银行冻结令中92019271.44元款项,余额1.076亿元受限12个月[130] - 2023年3月6日,沈阳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哈尔滨银行冻结令中约1.51亿元款项,余额1.5亿元受限12个月[131] 证券交易及合规相关 - 2022年公司或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行为[133] - 公司各董事确认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134] - 截至2022年12月3
BRILLIANCE CHI(01114) - 2022 - 年度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