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业绩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收益约为人民币5.0143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4.3%[1]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毛利约为人民币1.9369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8.3%[2]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为约人民币2185.1万元,上一年度则录得亏损约人民币260万元[3]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1.70分,2021年为每股基本亏损人民币0.23分[4] - 2022年集团综合收入为501,437千元人民币,除税前溢利为62,667千元人民币;2021年综合收入为233,945千元人民币,除税前亏损为1,476千元人民币[36] - 2022年人工革化学品分部收入260,245千元人民币,溢利11,679千元人民币;白酒业务分部收入241,192千元人民币,溢利82,813千元人民币[36] - 2022年集团综合资产总额为446,378千元人民币,综合负债总额为95,995千元人民币;2021年综合资产总额为313,174千元人民币,综合负债总额为43,595千元人民币[37] - 2022年资本开支为27,593千元人民币,较2021年的35,924千元人民币有所减少[39] - 2022年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为6,925千元人民币,较2021年的6,673千元人民币略有增加[39] - 2022年预期信贷亏损(拨回)/拨备净额为2,239千元人民币,2021年为481千元人民币[39] - 2022年来自中国的收入为497,849千元人民币,海外收入为3,588千元人民币;2021年来自中国的收入为229,514千元人民币,海外收入为4,431千元人民币[41] - 2021年客户A1为集团贡献收入29,711千元人民币,2022年未为集团总收入贡献逾10%[41] - 2022年其他收入为139.2万元,2021年为282.4万元[44] - 2022年其他收益及亏损为 -70.3万元,2021年为294.5万元[45] - 2022年财务成本为40.3万元,2021年为0元[45] - 2022年除税前溢利为2185.1万元,2021年亏损260万元[52] - 2022年所得税开支为2304.9万元,2021年为112.4万元[46] - 2022年每股基本溢利为1.70分,2021年每股基本亏损为0.23分[52] - 2022年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净额为14476.6万元,2021年为9035.7万元[53] - 2022年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为6865.6万元,2021年为3801.1万元[56] - 2022年人工革化学品业务收入约2.60245亿元,较上一年度增加约2630万元或11.2%,毛利率由约16.6%下降至约15.7%[63] - 2022年人工革化学品业务销售及分销开支约942.7万元,占分部收入约3.62%,分部溢利约1167.9万元[64] - 2022年白酒业务分部收入约2.41192亿元,毛利约1.52938亿元,分部溢利约8281.3万元[68] - 2022年白酒业务销售及分销费用约占分部收入的28.06%[68]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集团流动资产约为3.07921亿元,流动负债约为9558.5万元,流动比率约为3.22倍,较2021年的4.51倍减少[75] - 2022年12月31日银行借贷约为10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无银行借贷[76] - 本年度集团资本开支约为2759.3万元,较上一年度减少770.1万元[78] - 2022年12月31日未作备的资本承擔为104.4万元,较2021年的721.3万元减少[79] - 2022年12月31日集团投资于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总账面价值约为776.3万元,较2021年减少[84] - 2022年12月31日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未变现公平值亏损1566.2万元,已变现公平值亏损1041.6万元[85] 股息政策 - 董事会决议不宣派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4] - 2022年未向普通股股东支付、宣派或建议派付股息,2021年亦为0元[51] 业务结构 -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人工革化学品及白酒[11] - 2022年集团开始从事白酒业务,形成人工革化学品和白酒业务两个经营及呈报分部[35] - 2022年第二季度公司开始白酒业务,成立贵州帝池王,公司间接拥有其70.5%股权[65][66] 会计政策及准则应用 - 本年度集团首次应用多项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综合财务报表[13] - 公司将新订会计政策追溯应用于2021年1月1日或之后可供使用的物业及设备,本年度应用该等修订本对财务状况及表现无影响[15] - 公司本年度首次应用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修订本),该修订本适用于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全部责任的合约,对财务状况及表现无影响[16][17] - 公司本年度首次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2018年至2020年年度改进,对截至2022年1月1日修改或兑换的金融负债应用该等修订本[18][19] - 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附带范例13之修订本对公司综合财务报表无影响[20] - 公司未提早应用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部分准则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尚待厘定日期、2024年1月1日或之后[21] - 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预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表现产生重大影响[23] -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带契约的非流动负债将2020年修订本生效日期推迟到2024年1月1日或之后,根据公司2022年12月31日未偿还负债,应用该等修订本不会导致负债重新分类[24][26] -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务声明第2号(修订本)修订会计政策披露相关内容,应用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或表现产生重大影响,但可能影响主要会计政策披露[27][30] 税务情况 - 浙江深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可按优惠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率15%缴税[47] 股份配售 - 2021 - 2022年公司配售新股,2021年4月配售2亿股,所得款项净额约4650万港元;2022年8月配售2.4亿股,所得款项净额约4258万港元[57][58] - 2022年8月29日公司配售2.4亿股新股份,配售价较收市价折让约9.55%,所得款项净额约为4258万港元[80][81] - 截至公告日期,约1959万港元已用作集团一般营运资金,余下约170万港元将在2023年8月31日前动用[83] 股份相关建议 - 董事会建议实施股份合并,每5股现有股份合并为1股合并股份,面值变为0.0025美元[59] - 董事会建议将法定股本由100万美元增加至500万美元[60] - 董事会建议按每持有2股合并股份获发3股供股股份进行供股,最多筹集约2.89亿港元[61] - 报告期后公司建议实施股份合并、增加法定股本、供股及配售事项,供股最多筹集约2.8944亿港元[99] 未来规划 - 2023年公司将多元化白酒业务产品及市场细分,升级人工革化学品业务生产自动化系统[72] - 公司预计全球经济逐步复苏带来机遇,将积极评估影响并扩大业务范围和收入来源[74] 企业管治 - 公司自上市起严格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仅在主席及行政总裁职责区分、公司秘书报告对象、主席出席股东大会方面存在偏离[92][93][94][95] - 公司董事在报告期内均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96]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行为[97] - 报告期内直至公告日期公司维持上市规则规定的足够公众持股量,已发行总股本最少25%由公众人士持有[98] 审核相关 - 核数师核对公司业绩公告财务资料与经审计综合财务报表资料,两者数字相符[104] - 公司遵照上市规则成立审核委员会,由五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何浩东为主席[104] - 审核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检讨本年度业绩、会计政策及惯例,讨论审核、风险管理等财务报表事宜[105] 信息披露 - 全年业绩公告已刊载于联交所网站和公司网站[106] - 公司年度报告将寄发股东并在联交所及公司网站刊载[106] 其他 - 销售人工革化学品及白酒的收入于货品交付时确认[42] - 2022年集团共有200名雇员,较2021年的180名增加[90] - 公司股份于2020年3月12日上市,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为人民币724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全部按招股章程用途动用[102][103]
帝王实业控股(01950) - 2022 - 年度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