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Private III Financial Partners (IPVF) - 2021 Q4 - Annual Report

公司管理层经验 - 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Fattouh有超25年私募股权投资经验,曾参与多起知名交易[37] - 公司副董事长Kappagoda有超30年银行、金融服务和金融科技经验,近期担任11家金融科技公司顾问/董事会成员[38] - 公司总裁Krenteras有超20年金融服务经验,职业生涯中与超25家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投资组合公司合作[39] 公司过往业务交易 - IPV I于2020年2月完成首次公开募股,出售2100万单位,每单位10美元,总收益2.1亿美元[40] - IPV I于2020年11月宣布与Aeva的业务合并,总对价约18亿美元,并协助Aeva筹集3.2亿美元PIPE资金[40] 公司业务发展策略 - 公司团队将利用管理层和董事会的经验和网络,寻找、评估和收购金融科技业务[48] - 公司评估业务交易机会的标准包括优质管理团队、有增长潜力的大市场、战略和结构优势、高增长和可盈利性等[49] - 公司的竞争优势包括专有采购渠道、金融服务和技术专业知识、交易和执行经验等[50] 业务合并资金情况 - 公开发行和私募结束后,信托账户资金为2.5875亿美元,可用于业务合并[51] - 公司未采取措施确保第三方融资,也不能保证能获得第三方融资[51] - 公司用于业务合并的初始资金为2.4969375亿美元,需支付摩根士丹利和EarlyBirdCapital费用905.625万美元[59] 业务合并目标要求 - 初始业务合并目标企业的总公允市值至少为信托账户净资产的80%[52] - 交易后公司预计拥有或收购目标企业100%的股权或资产,最低不少于50%[53] 业务合并股东批准情况 - 若发行普通股数量等于或超过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数量的20%,需股东批准初始业务合并[72] - 若董事、高管或大股东在目标业务或资产中直接或间接拥有5%或以上权益,且发行普通股数量超过特定比例,需股东批准[72] - 若普通股发行或潜在发行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需股东批准初始业务合并[72] - 购买资产、不涉及与公司合并的目标公司股票、目标公司并入公司子公司的交易,目前特拉华州法律不要求股东批准[67] - 公司与目标公司合并的交易,目前特拉华州法律要求股东批准[67] 关联方股份购买情况 - 初始股东、董事、高管、顾问或其关联方购买股份目的可能是增加业务合并获批可能性或满足交易条件[70] - 初始股东、董事、高管、顾问或其关联方购买股份可能导致公司证券难以维持或获得在全国证券交易所的报价、上市或交易[71] - 公司初始股东、高管、董事等关联方可能私下协商购买有赎回或反对初始业务合并意向股东的股票,且购买需符合相关法规[73] 公众股东赎回股份情况 - 公司将为公众股东提供机会,在初始业务合并完成时按特定价格赎回A类普通股,初始股东等已同意放弃相关赎回权[74] - 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赎回公众股份不得使公司有形净资产低于5000001美元,初始业务合并可能有最低现金要求[75][84] - 公司可自行决定通过股东大会或要约收购方式让公众股东赎回股份,资产收购和股票购买通常无需股东批准,直接合并等部分交易需股东批准[76] - 若通过股东大会让公众股东赎回股份,初始业务合并需获得多数已投票普通股支持,公司需9256876股(假设所有流通股都投票,占公开发行25875000股公众股份的35.8%)投票支持才能获批[78] - 若通过要约收购让公众股东赎回股份,要约将至少开放20个工作日,且以公众股东不提交超过指定数量的公众股份为条件[79] - 若寻求股东批准初始业务合并且不按要约收购规则进行赎回,公众股东及其关联方赎回超过公开发行股份15%的部分需公司事先同意[85] - 公司要求寻求赎回权的公众股东在指定日期前,选择将股票证书交付给过户代理人或通过DWAC系统电子交付股份,若通过股东大会赎回还需提前两天提交书面赎回请求[83][87] - 过户代理人通常会向提交或投标股份的经纪人收取约80美元费用,经纪人可决定是否转嫁给赎回股东[88] - 若初始业务合并未获批准或完成,公众股东无权赎回股份,公司将退还其交付的证书,公司可能在公开发行结束后24个月内继续尝试与不同目标完成初始业务合并[90][91] - 公司需在公开发行结束后24个月内完成首次业务合并,否则公众股东有权赎回股份并从信托账户获得资金[107] 业务合并时间限制及清算情况 - 公司需在公开发行结束后24个月内完成首次业务合并,否则将赎回公众股份并清算[92] - 初始股东、高管和董事放弃创始人股份清算分配权,但收购的公众股份有权获得[93] - 若修改公司章程涉及赎回条款,需让公众股东有机会按信托账户资金赎回股份,且净资产不少于500.0001万美元[94] - 公司预计用约75万美元公开发行收益支付清算费用,不足时可申请信托账户最多10万美元利息[95] - 若用尽公开发行和私募所得,不考虑利息等,股东每股赎回金额约10美元,但实际可能低于该金额[96] - 保荐人需对第三方索赔导致信托账户资金低于每股10美元或清算时实际金额负责,但有免责情况[98] - 公司可从公开发行收益中获取约75万美元支付潜在索赔和清算费用,清算后储备不足股东可能担责[100] - 若未在24个月内完成业务合并,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股东可能对分配金额范围内索赔担责,责任期限可能超三年[103] - 根据DGCL第281(b)条,公司需制定计划支付未来10年内可能的索赔[104] - 若公司破产,信托账户资金受破产法约束,股东可能需返还分配款项,董事会可能面临索赔[105] 公司人员配置 - 公司目前有4名高管,在完成首次业务合并前不打算聘请全职员工[109] 公司报告要求 - 公司需按《交易法》要求向SEC提交年度、季度和当期报告,年度报告包含经审计的财务报表[110] - 公司需评估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年的内部控制程序,若被认定为大型加速申报公司或加速申报公司,内部控制程序需接受审计[113] 公司身份及相关豁免 - 公司是“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享受某些报告要求豁免,如无需遵守《萨班斯 - 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的审计师鉴证要求等[115] - 公司打算利用《JOBS法案》第107条规定的延长过渡期,延迟采用某些会计准则[116] - 公司将保持“新兴成长型公司”身份,直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公开发行完成后第五个周年财年的最后一天;年总营收至少达到10.7亿美元;被视为大型加速申报公司(非关联方持有的A类普通股市值在6月30日等于或超过7亿美元);在过去三年发行超过10亿美元的非可转换债务证券[117] 公司业务竞争与限制 - 公司在识别、评估和选择目标业务时会面临来自其他实体的竞争,自身财务资源限制了收购大型目标业务的能力[108] - 公司向股东提供的目标业务报表需符合GAAP或IFRS,历史报表需按PCAOB标准审计,这可能限制目标业务范围[112] 公司证券注册情况 - 公司已向SEC提交Form 8 - A注册声明,自愿根据《交易法》第12条注册证券,无意提交Form 15暂停报告或其他义务[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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