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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激智科技激智科技(SZ:300566)2024-04-19 21:11

应收账款管理 - 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4,506.79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26.41%[4] - 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0,024.80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26.70%[4] - 公司持续积极拓展大客户,加强信用审核及应收账款管理[4] 股东分红 - 公司计划以261,289,0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5] - 2023年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105,231.15元[134]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39,193,353.45元,占利润分配总额的100%[136] 成本控制 - 公司通过持续的工艺改良和精益生产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3] - 公司加强成本控制,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前提下压缩生产成本[2] - 光学薄膜直接材料成本同比下降22.65%,主要由于产品直通良率提升及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41] - 太阳能背板直接材料成本同比增加15.12%,主要由于销售量增加[41] - 太阳能背板运费同比减少31.52%,主要由于外销海运费结算方式变化[41] 研发与技术创新 - 公司重视新产品的研发和现有产品的技术升级,致力于持续领跑显示材料领域[4] - 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新产品,保证了整体毛利率水平的稳定[3]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为157,192,629.32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6.82%,较2022年的7.67%有所下降[74] - 公司2023年研发人员数量为294人,较2022年增加13.08%,但研发人员占比从27.00%下降至26.09%[74] - 公司正在研发柔性显示折叠屏用光学透明粘合剂(OCA)胶膜,预计三年内实现技术突破并规模化生产[45] - 公司开发出应用于电视/显示器背光模组中的DOP复合膜,已完成项目[45] - 公司正在研发柔性显示用聚酰亚胺浆料及其薄膜产品,旨在打破国外垄断[45] 营业收入与利润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3.03亿元,同比增长16.24%[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亿元,同比增长154.25%[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895.67万元,同比增长871.86%[12] - 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6.6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91.68万元[12]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30,327.30万元,同比增长16.2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438.46万元,同比增长154.25%[33]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9亿元,同比增长372.34%[12] - 2023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9亿元[12]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8,803,001.43元,同比增长372.34%,主要由于报告期货款回收增加[75] - 公司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7,911,000.83元,同比增加24.39%,主要由于减少固定资产投资及购买理财产品[75] - 公司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217,650.44元,同比增长278.48%,主要由于银行借款增加[75] 资产与负债 -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9.56亿元,同比增长10.70%[12]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36亿元,同比增长9.14%[12] - 公司2023年货币资金为913,296,445.33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3.09%,较2022年下降0.46%[79] - 公司2023年应收账款为645,067,914.83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6.31%,较2022年下降0.49%[79] - 公司2023年存货为436,185,568.46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1.03%,较2022年下降1.94%,主要由于加强存货管控[80] - 公司2023年长期股权投资为80,121,885.75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03%,较2022年增加0.08%[81] - 公司2023年长期借款为226,000,000.00元,占总资产比例为5.71%,较2022年增加4.91%[84] 产品与市场 - 公司所处显示用光学薄膜行业的下游终端产品主要为电视、电脑、手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2] - 公司主要业务分为光学薄膜板块、光伏薄膜板块和汽车薄膜板块[21] - 2023年光伏背板产品销售额为8.67亿元,光伏胶膜产品销售额为1.82亿元[20] - 公司光学膜产品包括扩散膜、增亮膜、量子点薄膜等,广泛应用于平板显示行业[22] - 公司光伏背板产品在2023年取得8.67亿元的销售额,市场份额在领先组件企业中快速提升[25] - 公司光伏胶膜产品在2023年取得1.82亿元的销售额,EVA、EPE和N型产品用胶膜均已批量量产[27] - 公司透明背板2023年全年出货量超过5GW,黑色高反背板全年出货量超过1.2GW[27] - 公司间隙反光膜产品可提升光伏组件发电效率1.5%-2%,已在龙头组件企业批量交货[26] - 公司光学膜产品受益于显示上游材料国产替代机遇,行业集中度提升[28] - 公司光学膜产品在量子点、Mini-LED等新型显示技术渗透率提升的背景下,需求持续提高[28] - 公司光学膜产品性能持续革新优化,进一步提升了市场占有率并巩固全球高端显示用薄膜的领先地位[28] - 公司光学膜产品认证周期长,国内知名终端客户认证通常需要3-6个月,外资终端客户认证通常需要6-12个月[30] 子公司业绩 - 公司主要子公司象山激智2023年营业收入为203,262,360.26元,净利润为18,843,628.12元[99] - 公司主要子公司江北激智2023年营业收入为701,134,798.61元,净利润为53,203,842.74元[99] - 公司主要子公司安徽激智2023年营业收入为194,788,718.68元,净利润为56,597,199.57元[99] - 公司主要子公司浙江紫光2023年营业收入为81,002,837.15元,净利润为15,041,314.20元[99] - 公司主要子公司宁波激阳2023年营业收入为879,145,182.16元,净利润为53,209,114.27元[99] 未来规划 - 公司未来将继续重点强化核心技术优势,优化成本结构,巩固光学膜产品领军地位,并积极发力复合膜、量子点膜等高附加值光学膜[99] - 公司2024年计划持续研发投入,重点针对COP/CPP、LOP、Mini-LED等新型显示材料、光伏背板、封装胶膜等新产品进行深入探索[100] - 公司2024年将继续以提升光学膜的市场占有率为抓手,构建多层次新产品市场,提供全方位客户服务,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100] 公司治理 -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104] - 公司股东大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权利[105]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105]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两名,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105]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105] -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股东平等获取信息[106] 环境保护 - 公司及其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155] - 公司已按照环保要求办理环评及验收等相关手续[156] -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已完成[156] - 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平方米新型显示用光学膜生产线项目一期于2024年3月完成自行验收[158] - 象山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光学膜生产线新建项目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158] - 象山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500万平方米光学膜生产线技改项目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159] -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气排放中VOCs排放总量为65.234吨/年,未超标[160] - 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排放中VOCs排放总量为29.657吨/年,未超标[160] - 象山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排放中VOCs排放总量为27.436吨/年,未超标[162] -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包括沸石转轮+RTO、生物净化塔和活性炭吸附设备[162] - 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包括南区沸石转轮+RTO、北区沸石转轮+RTO、单独RTO和活性炭吸附设备[162] - 象山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包括RTO、转轮+RTO和活性炭吸附设备[163] -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象山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均已申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分别至2028年、2027年和2025年[163] - 2023年全年激智科技、江北激智、象山激智在环境治理和保护方面投入共约131万元,其中缴纳氮氧化物环境保护税0.54万元、环境检测费用6.5万元,排污权交易费用4.24万元,固废处置费用67.96万元,环保设备投入20万元,环保设备维护费用30万元[170] - 宁波激智RTO热回收用于烘箱加热,年节约蒸汽换成碳排放约1385吨/年[171] - 宁波激智冷却塔更换节能水泵,年节约电换成碳排放约80吨[171] - 宁波激智空压机节能改造,年节约11.9万kwh电量,换成碳排放约93.4吨[172] - 江北激智光伏发电站扩建,新增850KW光伏装机容量,总装机容量达到1.65MW,年发电量将达到170万度/年,约减少碳排放986吨/年[173] - 象山激智RTO余热回收用于烘箱加热,年节约电量62万kwh,约减少碳排放486.7吨/年[173] 社会责任与公益 - 公司在中科院材料所设立25万元激智创新奖学金,在西北工业大学设立100万元的激智科技奖学金及实践奖,在浙江万里学院设立100万元激智奖学金用于创新创业竞赛,在西安交大设立200万元激智奖学金[176] - 公司定向捐赠凉山“荞麦花开”公益支教团队,连续三年捐赠金额已超15万元[176] - 公司向第一医院、李惠利东部医院的医生们慰问捐赠近6万元,定向帮扶一心公益组织捐赠3万元,参与宁波红十字会关爱器官捐献家庭项目定向捐赠10万元[177] - 公司及员工积极参与志愿者工作,累计捐赠爱心物资金额超20万元[177] 承诺与保证 - 公司承诺若因信息披露问题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将依法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告前30个交易日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179] - 公司承诺避免与关联方进行不公平交易,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180] - 公司承诺不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并避免投资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企业[183] - 公司承诺若发现任何可能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将优先让与公司及其子公司[183] - 公司承诺以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分红作为履行承诺的担保,若未履行承诺,则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8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185]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或消费活动[185]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185]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185]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积极履行承诺,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18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管理,并承诺履行填补回报措施,若违反将承担补偿责任[187] -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股份回购事项中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回购不会损害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188] 其他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90]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91] -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了变更[192] - 公司聘任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连续年限为11年,报酬为120万元[193]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194]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9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196]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重大违法行为[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