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业绩 - 2023年公司录得除税前溢利约4852万元,2022年为除税前亏损约1.1073亿元[13] - 2023年所得税开支约744万元,较2022年增加46.02%,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4107万元,2022年为亏损净额约1.1583亿元[14] - 2023年每股基本盈利约0.032元,2022年为每股基本亏损约0.09元[14] - 2023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2384万元,2022年末为5906万元;已抵押银行存款约1.0508亿元,2022年末为1.4862亿元[15] - 2023年末资产总值约55.0110亿元,2022年末为41.5613亿元;负债总额约37.8508亿元,2022年末为24.8120亿元[16] - 2023年末负债与权益比率约为2.21,2022年末为1.48;资产负债率约为35.01%,2022年末为39.40%[20] - 2023年末集团聘用约964名雇员,2022年末约998名;2023年雇员成本约1.3817亿元,2022年末约1.3960亿元[23] - 2023年末集团资本承担约1.2728亿元,2022年末为3.5073亿元;已订约资本承担约9328万元,2022年末为1.0433亿元[24] - 发动机业务分部收益增幅约358.17%,从2022年约10.1515亿元增至2023年约46.5114亿元,销量增加约382.08%,从约86,500台增至约417,000台[75] - 发动机零部件分部收益增长约8.22%,从2022年约6.3733亿元增至2023年约6.8969亿元,2023年向华晨宝马汽车售出曲轴较2022年增加约10.59%,售出连杆增加约32.87%[75] - 2023年综合销售成本约51.6496亿元,较2022年增加约233.20%[75] - 毛利率从2022年约6.19%降至2023年约3.29%[76] - 减值亏损从2022年约101万元增至2023年约641万元[76] - 其他收益及亏损从2022年约1153万元收益减至2023年约309万元收益[76] - 销售及分销开支从2022年约1237万元增加约64.03%至2023年约2029万元[76] - 行政开支从2022年约1.4389亿元减少约14.42%至2023年约1.2314亿元[76] - 融资成本从2022年约6235万元减少约8.09%至2023年约5731万元[77] - 其他开支从2022年约1261万元增加约332.14%至2023年约5449万元[79] - 2023年集团综合销售总额约53.4083亿元,较2022年的16.5248亿元增加约223.20%,主要源于合资公司增程器买卖增加及曲轴销售额上升[80] - 报告年度,公司应占联营公司溢利约为人民币8061万元,2022年则产生应占联营公司亏损约人民币1741万元[102] - 2023年,集团五大客户总销售额占集团总收益约94%,最大客户销售额占集团总收益约54%;集团自五大供应商总采购额占集团总采购额约10%,最大供应商采购额占集团总采购额约5%[116] 公司管理层 - 吴小安62岁任公司主席,于汽车行业有逾29年经验,负责集团整体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27] - 邓晗48岁任公司行政总裁,于汽车行业有逾23年经验[28] - 韩松54岁任公司非执行董事,2019年6月获委任为绵阳新晨董事长及沈阳华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29] - 池国华49岁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31] - 吴小安于2011年3月10日获委任为公司董事,2012年4月24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27] - 邓晗于2023年6月26日获委任为公司执行董事[28] - 韩松于2022年1月3日获委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29] - 池国华于2012年11月22日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31] - 吴小安曾在华晨中国先后担任多个职位,包括自2002年6月起担任主席[27] - 邓晗于2016年8月至2023年6月担任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8] - 黄海波69岁,有逾39年汽车技术专业经验,2012年4月24日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33] - 何旭宗57岁,有逾33年汽车行业经验,2015年5月起任绵阳新晨总工程师[35] - 杨明55岁,2016年11月7日任公司非执行董事,2021年8月起任普什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37] - 王先生62岁,有逾33年法律领域经验,2012年4月24日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38] - 董艳45岁,2023年6月19日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为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兼博士生导师[40] - 乐吉祥46岁,有逾23年汽车行业经验,2018年7月起任绵阳新晨常务副总经理[41] - 兰兴平48岁,有25年汽车行业经验,2020年7月起任绵阳新晨副总经理[43] 业务情况 - 公司主要业务为在中国开发、制造及销售乘用车及轻型商用车的汽车发动机以及制造乘用车发动机零部件[50] - 2023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为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增长11.6%和12%;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增长35.8%和37.9%,新车销量占比31.6%;整车出口491万辆,同比增长57.9%[53] - 公司通过高效增程器开发和量产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将拓展现有客户产品平台、开发潜在客户市场[53] - 中国发动机和发动机零部件制造商行业竞争激烈,公司将加强研发、提升技术、控制成本、提升满意度以应对[54] - 中国汽车行业受高度管制,公司根据法规要求与客户合作完成产品改造和开发[56] - 公司关注环保,遵守国家环保法规,2023年相关生产区域环保检测全部达标[57] - 公司运营遵守中国及香港有关法律法规,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报告日期均已遵守[58] 股份与购股计划 -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结束并停止施行股份激励计划,领进日后或出售全权信托持有的股份偿债[8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领进根据全权信托持有33,993,385股股份[84] - 旧购股计划于2023年3月12日届满,新购股计划于2023年6月19日通过,有效期10年[86] - 新购股计划行使期由董事决定,不得晚于授出日期起10年后[86] - 新购股计划授出购股行使时可发行最高股份数为采纳日已发行股份的10%[87] - 2023年1月1日旧购股计划可供授出购股数为125,359,979股,12月31日新购股计划为128,221,179股[87] - 2023年公司未根据新旧购股计划授出购股,集团无确认开支[88] 股东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晨投资、华晨中国等股东各持有公司4亿股股份,持股比例约31.20%,以已发行12.82211794亿股股份为基准计算[94][1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吴小安先生持有公司832.0041万股普通股,占比0.65%,另有3399.3385万股普通股权益,占比2.65%;邓晗先生持有公司299.4258万股普通股,占比0.23%,另有3399.3385万股普通股权益,占比2.65%,以已发行12.82211794亿股股份为基准计算[102][105] 关联交易 - 2021年7月沈阳新光清盘程序完成,导致无法履行第一份华晨及华晨中国承诺[11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从华晨中国及其附属公司采购发动机零部件金额为2784千元,向其销售发动机及发动机零部件金额为27千元,从五粮液及其附属公司采购发动机零部件金额为55618千元[126] - 公司董事确认控股股东及华晨在2023年度全面遵守及妥善执行不竞争契据,华晨及华晨中国全面遵守及妥善执行第二份承诺[127] - 2021年9月30日公司与华晨中国订立采购框架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符合规定可额外续期三年[128] - 2021年9月30日公司与华晨中国订立销售框架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符合规定可额外续期三年[130] - 公司一直自新华内燃机采购曲轴、排气管、缸体及缸盖等多种汽油及柴油机部件[131] - 华晨中国采购协议2024和2025财年年度上限分别为320万元和280万元,2023年不超320万元上限[134] - 华晨中国销售协议2024和2025财年年度上限分别为5.04亿元和4.21亿元,2023年不超5.04亿元上限[137] - 新华内燃机采购协议2024和2025财年年度上限分别为1.421亿元和1.287亿元,2023年不超1.421亿元上限[139] -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3项持续关连交易按公平合理条款订立,年度上限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140] - 外聘核数师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集团持续关连交易作出报告,发出无保留意见函件[142] - 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遵守披露规定[143] 公司治理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会计年度内,集团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有守则条文[150] - 董事会负责制订集团策略方针、管理业务事务,目标是提升股东价值[152] - 董事会定期会议一般每年四次,约每三个月一次,必要时安排额外或特别会议[153] - 2023年董事会举行5次会议,董事平均出席率98%[156] - 2023年股东大会董事平均出席率100%[157] - 公司认为已为董事及高级职员作出适当投保安排,并满意2023年投保范围[157] - 董事会须负责制定、检讨及/或监察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等情况[158] - 2023年度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符合上市规则项下最低规定[159] - 董事会由两名执行董事、两名非执行董事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180] - 董事会成员之间无家属、财务或业务关系[181] - 邓晗先生于2023年6月26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须于2024年6月20日股东周年大会接受重选[182] - 池国华先生、王隽先生及黄海波先生将在2024年6月20日股东周年大会上轮流退任[183] - 黄海波先生表示不会在2024年6月20日股东周年大会上接受重选[183] - 2023年提名委员会举行1次会议,成员出席率均为100%,平均出席率100%[186] - 2023年提名委员会工作包括提名新执行董事、额外及女性独立非执行董事等[187] - 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提名委员会认为董事会组成符合该政策[190] - 公司为新任董事提供就任须知,安排介绍职务和义务,提供监管规定变动等信息[192] - 2023年公司安排董事参与持续专业发展培训并提供经费[192] - 2023年各董事参加公司安排及提供资金的持续专业发展培训,部分董事培训类型为1及2[196] - 公司非执行董事职能包括企业管治守则规定职能,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出席2023年股东大会[19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有董事确认遵守标准守则规定准则[198] - 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制订雇员进行证券交易的守则,2023年未发现违规事件[198] - 公司已区分董事会主席及行政总裁角色,吴小安为董事会主席,邓晗为行政总裁[200] - 2012年4月25日董事会采纳主席与行政总裁权力与职责指引,2019年3月25日修订重订[200] - 2023年董事会主席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无其他董事出席的会议[200] 其他事项 - 池国华、王隽、黄海波将于2024年6月20日股东周年大会轮值退任,池国华和王隽拟重选,黄海波不接受重选[90] - 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酬金从250,000港元增至257,500港元,董事袍金从150,000港元调至157,500港元,2024年1月1日生效[93] - 公司执行董事邓晗先生已与公司订立自2023年6月26日起为期三年的服务协议[110] - 公司维持上市规则下指定公众持股量百分比[117] - 公司核数师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在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任满告退,将提呈续聘决议案[146]
新晨动力(01148) - 2023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