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与审计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由公司负责人高登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广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广华声明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2]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备查文件包括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年度报告文本原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原件及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4]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8] - 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为0个,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为0个[117] - 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为0个,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为0个[117] 利润分配与分红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 - 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96] - 公司2023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96]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万元(含税)[93] -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0.00%[95] 财务数据与业绩 - 2023年营业收入为352,835,012.28元,同比增长15.3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639,605.40元,同比下降285.1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6,616,234.27元,同比下降645.0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332,551.55元,同比下降224.93%[9] - 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1,093,304,899.85元,同比增长3.58%[9]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98,634,915.72元,同比下降5.07%[10]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金额为3,976,628.87元[14] - 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27,945,786.07元,为全年最高[12] - 2023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248,892.25元,为全年最低[12] -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283.50万元,同比增长15.36%[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63.96万元,主要由于消费电子市场需求下降、产品价格承压及研发费用增加[31] - 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存货跌价合计1,688.74万元[31] -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639,605.4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893,060.33元[95] - 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4,828,135.66元[95] 市场与行业分析 - 2023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1.63亿部,同比下滑3.45%,但四季度出货量同比增长8.59%至3.26亿部[16] - 公司2023年全球手机滤光片组件出货量排名第二,市场占有率为16%[18] - 预计到2024年,全球光器件市场规模将达到279亿美元,其中光通信器件市场规模占比约67%[16] - 中国光通信市场规模预计将保持12%左右的年均复合增速[17] - 公司摄像头滤光片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80%[18]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可能导致行业整体产能上升和平均利润水平下滑[62] - 公司面临主要客户集中的风险,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高[63] 研发与技术创新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占收入比同比去年增长了0.69%[21] - 公司产品包括手机摄像头滤光片、车载安防摄像头滤光片、TO管帽、GPON滤光片、CWDM/DWDM滤光片等[21] - 公司新研发的旋涂滤光片主要运用于高端智能手机,用于提升拍照影像质量[17] - 公司激光雷达滤光片主要应用于汽车激光雷达测距发射端的元器件中[17] - 公司拥有90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9项[29] - 公司重视研发投入,拥有高效的研发团队,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9] - 公司2023年研发费用为32,753,025.87元,同比增长24.58%[39]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9.28%,较2022年的8.60%有所提升[41]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59人,较2022年增加0.63%[41] - 公司计划2024年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提升公司竞争力[61] - 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深入参与客户产品研发进程[62] - 公司计划通过优化新产品技术细节和完善产品品质来控制成本[62] 生产与供应链管理 -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客户根据需求下订单[24] - 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适量备货”,主要产品为摄像头滤光片和光通信元件[23] - 公司采用先进的真空蒸发镀膜技术和磁控溅射镀膜技术,拥有多台全自动精密检测设备[29] - 公司内部设有专门的镀膜材料生产部门,可定制化研发与生产镀膜材料[29] - 公司在华中、华东、华南等产业聚集地区设有生产基地,提升快速响应客户能力[29] - 公司采用MES系统(生产制造执行系统)进行全工序生产管理[29] - 公司通过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供应商实施有效管理,定期进行现场评估和考核[22] - 公司2023年加大投入光通信的非球产品和管帽产品的生产,目前均已经实现量产[61] - 公司2023年加大了对新的摄像头滤光片产品研发投入,2023年末已经到达量产阶段[61] - 公司计划2024年推进南昌工厂建设,发展光通信非球产品和管帽产品业务[61] 客户与供应商 - 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219,322,586.82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62.16%[38] -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103,832,341.90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43.55%[38] - 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为62.16%[63] - 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6,024.21万元,1年以内的占比在95%左右[64] - 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7,768.94万元,存货规模偏高[64] 现金流与投资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332,551.55元,同比减少224.93%[42]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619,857.00元,同比减少181.66%[42]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19,897.45元,同比减少101.07%[42] - 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92,604,448.37元,同比减少123.53%[42] - 公司2023年投资收益为541,122.99元,占利润总额的-1.17%[43] - 公司2023年资产减值损失为-11,297,318.95元,占利润总额的24.43%[43] - 公司2023年投资额为48,985,221.2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52%[47] - 公司2023年末募集资金净额为403,490,205.00元,其中30,504.65万元尚未使用[50] -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3亿元用于现金管理[56] 资产与负债 - 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1,093,304,899.85元,同比增长3.58%[9]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98,634,915.72元,同比下降5.07%[10] - 公司2023年末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为33.83%,较年初下降7.85%[44] - 公司2023年末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为23.80%,较年初增加8.12%[44] - 公司2023年末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为7.11%,较年初下降1.02%[45] - 公司2023年度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00.00%[101] - 公司2023年度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0.00%[101] 公司治理与股东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稳定,未发生增减变动[73] - 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总额为285.11万元[79] -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4万元[78] - 公司董事长高登华2023年税前报酬为40.49万元[79] - 公司董事、总经理谢云2023年税前报酬为37.99万元[79] - 公司副总经理赵刚科2023年税前报酬为48.72万元[79] - 公司监事会主席向南2023年税前报酬为22.7万元[79] -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汪金波2023年税前报酬为17.82万元[79] - 公司副总经理刘创2023年税前报酬为30.36万元[79] - 公司副总经理周淑华2023年税前报酬为37.21万元[79] - 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李广华2023年税前报酬为22.15万元[7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组成,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4万元[90] - 公司采取岗位职级定薪模式,分为时薪制与月薪制,月薪制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年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90] -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登华和谢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123] -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登华和谢云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24] -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登华和谢云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126] - 公司股东深圳网存科技有限公司、刘顺明、陈德光、卢灿平、共青城宏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取得公司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或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发前股份[133] - 公司股东上海宽联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取得公司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或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发前股份[137] - 公司股东宜昌国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当阳市同创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湖北恒翼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国创高投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德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取得公司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或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发前股份[14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东莞市微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新余瑞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143][144] - 若公司股票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实际控制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145][14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155] - 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并触及退市标准,实际控制人承诺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持公司股票[15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55]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未履行减持承诺,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15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未履行减持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5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因未履行减持承诺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5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因未履行减持承诺给公司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59] - 公司控股股东高登华、谢云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确保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164]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若因公司业务拓展导致同业竞争,将采取措施消除潜在竞争,包括停止竞争业务或将其纳入公司[166]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将获得的商业机会优先给予公司,确保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167]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避免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172]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174]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网存科技有限公司、刘顺明承诺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未披露的关联交易[17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确保交易公平公正[18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避免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182] - 公司承诺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186] - 单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186] - 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187] -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87] -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累计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15%[190] - 控股股东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累计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19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或津贴总和的15%[19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或津贴总和的30%[193] - 公司承诺若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将在证监会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全部新股[197]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在违法事实被认定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回购全部新股[200] 员工与组织结构 - 公司报告期末在职员工总数为1,200人,其中母公司240人,主要子公司960人[89] - 公司员工专业构成为生产人员955人,销售人员22人,技术人员159人,财务人员14人,行政人员50人[89] - 公司员工教育程度为本科及以上52人,大专130人,大专以下1,018人[89] - 公司计划加强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升市场团队整体能力[62] - 公司计划通过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流程,提高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速度[62] 社会责任与环境保护 - 公司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119] - 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118] - 公司积极配合东莞市委、市政府开展2023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暨东莞慈善日募捐活动,捐助3,000元[122] 子公司与分支机构 - 东莞市微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总资产为503,542,572.38元,净资产为140,985,791.29元,营业收入为296,899,267.63元[59] - 南昌东田微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总资产为143,262,689.58元,净资产为48,242,677.31元,营业收入为3,087,920.83元[59] 股东大会与投资者关系 -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47.39%[72]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46.17%[72]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44.55%[72] 其他 - 公司股票简称为东田微,股票代码为301183,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当阳市玉泉办事处长坂路南段188号[7] - 公司光学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预计2026年5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51] - 公司光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2026年5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51] - 公司将“光学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光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5月31日[53]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人民币4,431,161.37元(不含税)[54] - 公司资产独立,合法拥有与业务经营有关的土地、房产、专利、商标等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70] - 公司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70] - 公司财务独立,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70] - 公司机构独立,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的运作体系[70] - 公司业务独立,具有独立的研发、生产、供应、销售业务体系,独立签署各项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同[70]
东田微(301183) - 2023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