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海波重型工程科技公司营业收入达1.05亿元,同比增长22.5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亿元,同比增长100.6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3亿元,同比增长192.92%[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67元,同比增长103.03%[5] - 总资产为16.5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92%[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除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外,合计金额为6.09亿元[5] 资产负债表 - 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增加至1.53亿元,同比增长30.47%[8] - 应收票据重分类增加至3.38亿元,同比增长35.23%[9]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007股,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张海波持股比例最高,为50.82%[18] - 前10名股东中,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持股数量最多的是张海波,持有25,456,500股人民币普通股[18] - 公司股东陈前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8,600股,通过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33,600股,实际合计持有1,142,200股[20] 合同及诉讼 - 海波重科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签署的《文黎大道黎安互通立交工程钢箱梁、钢箱拱制造安装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9,812,153.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3] - 海波重科与中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53,729,620.25元及利息[23] - 海波重科与中冶南方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的钢结构专业分包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40,607,518.86元及利息[23] - 海波重科与武汉江夏路桥工程总公司签署钢结构专业分包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项979577元[24] - 海波重科与武汉江夏路桥工程总公司的诉讼案件已经一审判决,要求支付工程款项388398元[24] - 海波重科与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营山至达州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钢结构项目施工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19345306.17元及利息[24] - 海波重科与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太行山高速邯郸段工程工字钢梁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工程专业施工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52490269.29元及利息[24] - 海波重科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500万元[25] - 海波重科与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中,索赔金额包括材料调差9515330元、施工方案变更增加工程款3545594.91元、梁场迟延交付损失9615475.35元、赶工费13403260.25元、疫情造成的损失1139584.46元和合理利润损失70万元[25] - 海波重科与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专业施工合同中,海波重科提请仲裁要求支付工程款5968251元及利息[26] 现金流量 - 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52,553,969.01元,较期初有所增加[28] - 应收账款为595,463,529.09元,较上期有所下降[29] - 存货金额为126,206,510.11元,较上期有所增加[29] -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87,839,127.54元,较上期增加了90,399,458.92元[33] -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2,502,572.13元[35] -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08,778,582.29元[35]
海波重科(300517) - 2024 Q1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