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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导纳米(688147) - 2023 Q4 - 年度财报
微导纳米微导纳米(SH:688147)2024-04-28 15:38

公司治理与权益保障 - 公司对年度财务报告等重大事项审议并作有效决议,保障股东参与决策权和表决权,通过签署合同保障债权人和公司合法权益[6] 知识产权与信息安全管理 - 公司作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针对光伏等行业进行分领域风险防控,报告期内通过《GB/T29490 - 2023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认证[11] - 公司建立涵盖业务系统等的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包括设备、运行、人员安全层,还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1] 股份限售与减持承诺 - 万海盈投资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股份限售承诺,自2022年12月23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相关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等[14] -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等情况,万海盈投资所持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5] - 实际控制人王燕清、倪亚兰、王磊自2022年12月23日起36个月内锁定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担任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16] - 聚海盈管理、德厚盈投资自2022年12月23日起36个月内锁定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按规定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7] - LI WEI MIN自2022年12月23日起36个月内锁定股份,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首发前股份,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25% [18] -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6] - 实际控制人、聚海盈管理、德厚盈投资、LI WEI MIN未履行承诺出售股票,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16][17][18] - 实际控制人、聚海盈管理、德厚盈投资、LI WEI MIN需向公司申报持股数量及变动情况,遵守相关法规[16][17][18] - 聚海盈管理、德厚盈投资、LI WEI MIN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17][18] - 实际控制人在担任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6] - LI WEI MIN作为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18] - 实际控制人、聚海盈管理、德厚盈投资、LI WEI MIN减持价格若遇除息、除权行为将做相应复权处理[16][17][18]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20] -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首发前股份,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20] - 担任公司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19][20] - 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期间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做相应复权处理[19][20][21] -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股份锁定期在原有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19][20][21] - 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将按规定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有除息、除权行为做复权处理[20][21] - 减持公司股份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20] - 未履行承诺出售股票,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19][21] - 需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持股变动及申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19][20][21]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内不出售[20][21] - 胡彬自2022年12月23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担任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22] -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胡彬所持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2] - 潘景伟自2022年12月23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担任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23] - 上海君联晟灏等企业自2022年12月23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24] - 胡彬、潘景伟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做相应复权处理[22][23] - 胡彬、潘景伟、上海君联晟灏等若未履行承诺出售股票,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22][23][24] - 胡彬、潘景伟、上海君联晟灏等需向公司申报持股数量及变动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规[22][23][24] - 胡彬、潘景伟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所持股份,限售期内不出售[22][23] - 胡彬、潘景伟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规定方式减持[22][23] - 上海君联晟灏等限售期满后,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规定方式减持[24] - 珠海航恒、高瓴裕润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自2021年9月24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也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26] - 中芯聚源绍兴基金、无锡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自2021年9月26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26] - 除龙文等外聚海盈其他全体合伙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聚海盈财产份额[29] 公司承诺事项 - 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预案及承诺自2022年12月23日起三年[30]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为长期[30]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欺诈发行情形的承诺为长期[30]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为长期[30] - 公司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为长期[30]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监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等的承诺及赔偿责任承诺为长期[30] - 公司及其相关法人、自然人为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出具的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为长期[3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自2022年1月28日起长期有效[49] - 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自2022年1月28日起,在公司存续且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49]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 会计政策变更使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增加391,058.16元[34]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调整2022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51] 审计机构聘任 - 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3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36] 关联交易情况 - 公司与常州容导精密装备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为3642.84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3.85%[56] - 公司与江苏恒云太信息技术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为23.64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0.02%[57] - 公司与先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采购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为330.88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0.35%[57] - 公司与先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厂房租赁关联交易金额为951.96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1.01%[57] 理财投资情况 - 公司委托南京银行进行银行理财产品理财,金额分别为10000万元和2000万元,年化收益率分别为3.85%和3.55%[68]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额120,000万元,未到期余额105,000万元[87]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生额52,000万元,未到期余额15,000万元[87] - 工商银行有多笔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分别为3000、20000、15000等,约定利率有3.9875、1.70、1.80等[90] - 民生银行有两笔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均为1000,约定利率分别为3.15、3.05 - 3.775[90] - 光大银行有一笔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3000,约定利率为3.55[90] - 建设银行有一笔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15000,约定利率为1.70[90] - 农业银行有两笔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均为10000,约定利率为1.70[90] 人员情况 - 公司母公司在职员工数量为1991人,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数量为0人,在职员工数量合计1991人[71] - 公司生产人员776人,销售人员21人,技术支持人员623人,研发人员429人,财务人员13人,行政管理人员129人[74] - 公司博士及以上学历员工17人,硕士学历员工115人,本科学历员工674人,大专及以下学历员工1185人[74] - 公司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为1026928.50,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为38173026.09元[77]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报酬合计1,129.29万元,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报酬合计229.76万元[84] 董事会会议情况 - 2023年1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8项议案[85] - 2023年3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4项议案[85] - 2023年3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85] - 2023年4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4项议案[85] - 2023年公司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分别在7月27日、8月30日、10月30日、12月18日[92] - 2023年公司董事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为8次,均亲自出席,无缺席情况[93] - 2023年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93] - 2023年董事会召开2次会议,分别为4月14日和10月20日,审议议案均通过[99] 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65] - 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4个专门委员会[97] -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且全部通过[97] - 2023年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分别为1月13日和4月14日,审议议案均通过[100] 监事会情况 -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无异议[101] 利润分配情况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735946099亿元,2022年度净利润为5415.054103万元,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103] - 2023年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以4.53651701亿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3856.039459万元(含税)[103]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履职尽责、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104] -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情况不适用[105]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145] - 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454,455,359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803,658股后的股本453,651,701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560,394.59元(含税)[145] 人员任职情况 - 朱和平自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还兼任多家公司独立董事[108] - 潘景伟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执行总监,2019年12月至今任监事会主席[108] - 樊利平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就职于多家投资相关企业[108] - 姜倩倩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经历有销售助理等[108] - ZHOU REN(周仁)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108] - 胡彬2019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副总经理、光伏事业部总经理[110] - 龙文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10] - 俞潇莹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110] - 吴兴华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光伏事业部副总经理[110] - 许所昌2019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主管、研发经理、工艺副总监[110] - 王磊自2018年2月起任万海盈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自2018年3月起任聚海盈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113] - 倪亚兰自2014年7月起任开益禧(无锡)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0年2月起任无锡卓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115][116] - 黄培明自2021年2月起任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21年10月起任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16] - 朱和平自1994年12月起任江南大学教授,自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任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16] - 樊利平自2013年6月26日至2023年12月任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6年5月起任西藏爱达汇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113][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