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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发光学(01134) - 2023 - 年度财报
恒发光学恒发光学(HK:01134)2024-04-29 16:33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23年录得纯利140万港元,较2022年的920万港元有所减少[4] - 2019 - 2023年公司收益分别为4.13395亿、3.54183亿、4.34732亿、4.6543亿、3.93284亿港元[10] - 2019 - 2023年公司毛利分别为9628.9万、6014万、6844.2万、7601.7万、5697.9万港元[10] - 2019 - 2023年公司经营溢利/(亏损)分别为1564.3万、-1159.9万、-110.5万、1139.6万、383.1万港元[10] - 2019 - 2023年公司本年度溢利/(亏损)分别为910.3万、-1352.1万、-214万、918.3万、138.8万港元[10] - 2019 - 2023年公司总资产分别为3.1029亿、2.87174亿、2.68132亿、2.51896亿、2.64004亿港元[10] - 2019 - 2023年公司总负债分别为1.01981亿、1.01951亿、8180万、6532.4万、8081.3万港元[10] - 2023年公司收益约3.933亿港元,较2022年约4.654亿港元减少约7210万港元或15.5%[21] - 2023年公司销售成本约3.363亿港元,较2022年约3.894亿港元减少约5310万港元或13.6%[22] - 2023年公司毛利约5700万港元,较2022年约7600万港元减少约1900万港元或25.0%,毛利率从2022年的16.3%降至14.5%[23] - 2023年公司其他收入约1820万港元,较2022年约930万港元增加约890万港元[24] - 2023年和2022年公司其他收益净额分别约为590万港元和约390万港元[25] - 2023年公司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拨回约10万港元,2022年确认减值亏损拨回约40万港元[26] - 2023年公司销售及分销开支约1710万港元,较2022年约1460万港元增加约250万港元或17.1%[27] - 2023年公司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约6020万港元,较2022年约6360万港元减少约340万港元或5.3%[28] - 2023年公司融资成本净额约170万港元,较2022年约70万港元增加约100万港元或142.9%[29] - 2023年公司年度溢利约140万港元,较2022年约920万港元减少约780万港元或84.8%[31] - 2023年12月31日,集团总资产约为2.64亿港元,2022年为2.519亿港元;资产净值约为1.832亿港元,2022年为1.866亿港元[33] - 2023年12月31日,集团资产负债比率约为8.3%,2022年为1.1%;流动比率约为3.1倍,较2022年末约3.4倍减少约8.8%;速动比率约为2.0倍,较2022年末约2.3倍下降约13.0%[33] - 2023年12月31日,集团银行及现金结馀约2030万港元,较2022年12月31日约4640万港元减少约2610万港元[36] - 截至2023年及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的雇员福利开支总额分别约为1.231亿港元及1.283亿港元[49] - 2023年12月31日,集团有关物业、厂房及设备及联营公司的注资的资本承担分别约为30万港元及零港元,2022年分别为30万港元及240万港元[4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派储备约为7660万港元,2022年为7820万港元[156] 公司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录得销售眼镜产品收益约3.933亿港元,较2022年减少约15.5%[11] 公司运营相关信息 - 2023年2月公司将深圳厂房迁至新设施以提升产能[5] - 2023年12月31日,集团共有1043名雇员,其中1026名在中国,17名在香港[4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并无持有任何重大投资,并无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并无其他重大投资或收购重大资本资产的计划[50][51][52] - 报告期后及直至报告日期并无发生任何重大事项[53] 公司股权结构 - 顶峰控股有限公司截至年报日期拥有公司55.19%股权[56][59] - 郭君暉、郭君宇、陈燕华、郭茂群分别持有公司275,952,000股股份,占比55.19%[172] - 郭君暉、郭君宇分别持有顶峰49%股权,陈燕华持有顶峰2%股权[172][176][178] - 2023年12月31日,顶峰持有公司275,952,000股股份,占比55.19%[178] - 李敏仪、萧芳婷分别因配偶权益持有公司275,952,000股股份,占比55.19%[178] - 2019年1月3日,郭茂群、陈燕华、郭君暉、郭君宇订立确认契据,为一致行动人士[174] 公司管理层信息 - 郭君宇先生46岁,1999年12月加盟集团,拥有逾21年眼镜产品相关经验[58] - 郭茂群先生80岁,1986年4月与独立第三方共同创立集团,拥有逾35年眼镜产品相关经验[61] - 陈燕华女士73岁,1987年8月加入集团,拥有逾33年眼镜产品相关经验[62] - 陈汉华先生71岁,拥有超40年会计、企业融资及管理领域经验[63] - 朱健明先生43岁,拥有超18年会计及公司秘书领域经验[65] - 康仕龙先生52岁,在审计等方面累积逾25年工作经验[67] - 康先生在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等范畴约10年[68] - 康先生于2023年7月12日获委任为Sincere Watch (Hong Kong) Limited独立非执行董事[70] - 梁女士于2021年加入集团担任公司秘书和财务总监,有超10年财务相关经验[7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2名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83] - 2023年公司主席为郭君暉先生,行政总裁为郭君宇先生,二者职责明确区分[8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召开1次股东周年大会及4次董事会会议,各董事出席率均为100%[8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会符合委任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三分之一人数)且其中一名具备专业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的规定[88] - 公司收到独立非执行董事各自发出的书面年度确认,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89] - 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服务协议期限为三年,独立非执行董事委任书期限为一年[90] - 至少三分之一董事会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99] - 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且无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公司任职超九年[99] - 无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超六间上市公司董事职务[99] - 2023年全体董事通过出席培训等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C.1.4条[103] - 2019年6月22日公司成立四个董事委员会,大多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03]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2023年举行三次会议[106][109] - 审核委员会成员朱健明、陈汉华、康仕龙出席率均为100%(3/3)[110] - 薪酬委员会由四名成员组成,大多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11] - 董事至少每三年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9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举行1次会议,成员出席率均为100%,未建议奖励任何股份奖励及购股权[11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薪酬范围在零至100万港元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除外)有1人[114] - 提名委员会由4名成员组成,大多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举行1次会议,成员出席率均为100%[115][125] - 董事会于2019年6月22日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报告日期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女性[118][122] - 2023年12月31日,集团员工(包括高级管理层)男女比例约为1.1:1[122] -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举行2次会议,成员出席率均为100%[125][12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委聘独立内部控制顾问对内部控制系统成效进行年度审阅,董事会认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适当有效[12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报告日期,公司执行董事为郭君晖、郭君宇,非执行董事为郭茂群、陈燕华,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汉华、朱健明、康仕龙[160] - 根据章程细则,郭君宇、郭茂群、朱健明将轮值退任,且均符合资格并有意于股东周年大会膺选连任[161] - 各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与公司订立为期三年的服务合约,各独立非执行董事与公司订立为期一年且可续期一年的委任书[162] - 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拟重选的候任董事无与公司订立不可于一年内由集团免付赔偿(法定赔偿除外)而终止的服务合约[164] - 康仕龙自2023年7月12日起获委任为Sincere Watch (Hong Kong) Limited独立非执行董事[169] - 朱健明自2023年9月15日起获委任为威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11月15日起辞任瑞强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11月8日起辞任东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秘书,自2024年2月起获委任为中国稀土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秘书[170] 公司治理相关 - 公司已采纳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及附录C3所载标准守则[78][79] - 公司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有适用守则条文[78] - 全体董事确认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遵守标准守则[80] - 公司已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及上市规则制定处理及披露内幕消息的框架[130] - 董事确认有责任编制集团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131] - 公司采用2020年3月23日的股息政策,股息分配比率由董事会不时决定[132] - 梁佳颖女士于2021年9月获委任为公司秘书,同时担任多个委员会秘书及集团财务总监[135] - 公司认为与股东有效沟通重要,已采纳股东通讯政策并确保信息有效传达[14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的宪章文件概无任何变动[145] - 股东特别大会可应持有公司不少于十分之一附带股东大会投票权的实缴股本成员的书面要求召开[138] 公司股息政策 -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期末股息[150] 公司股份相关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股份共500,000,000股[175] 公司购股计划 - 2019年6月22日,公司唯一股东批准并采纳购股计划[18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年报日期,无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行使、使失效及注销的购股权[185] - 合资格雇员指公司、附属公司或集团持有至少20%已发行股本的实体的雇员[188] - 公司收到经承授人签署要约及1.00港元汇款函件时,要约视为获接纳,汇款概不退还[192] - 根据购股计划及其他计划授出购股权涉及股份数上限,合共不得超上市日期已发行股份的10%,2023年1月1日及12月31日可授予股份为50,000,000股[194] - 计划授权限额可由股东更新,但更新后不得超批准日期已发行股份的10%[195] - 因未行使购股权获行使而可能配发及发行股份数上限,合共不得超已发行股份的30%[197] - 根据计划授权限额可发行股份50,000,000股,占上市日期及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的10%[198] - 全面行使购股权致12个月内授出股份超授出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1%,不得授出,超限额需股东批准等[199] - 向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员等授出购股权,须获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200] 其他事项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支付/应支付给核数师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的酬金总计85万港元,其中年度审核服务84万港元,审阅持续关连交易1万港元[135] - 为确定出席2024年5月29日股东周年大会并投票的股东资格,公司将于2024年5月23日至29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转让文件及股票须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4时30分前提交[158] - 除年报及报表附注披露者外,年末或年内无公司附属公司或母公司为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