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为1102[4] - 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Grand Cayman KY1 - 1111[5] - 公司总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上环德辅道西9号20楼[5] - 公司主要往来银行包括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 - 公司核数师为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 - 公司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为SMP Partners (Cayman) Limited,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为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23年全年收入约5.315亿港元,较2022年的约2.696亿港元大幅增加约97.2%[8] - 公司2023年净亏损约2430万港元,2022年为2.524亿港元[10] - 2022年应收贷款及应收利息减值亏损为2.153亿港元,2023年无此项亏损[10] - 2023年投资物业公允价值亏损较2022年减少690万港元[10] - 本年度公司收入约53150万港元,去年为26960万港元,同比增加97.2%[44] - 本年度公司毛利增加2450万港元至约4120万港元,去年为1670万港元,整体毛利率由去年的6.2%上升至本年度的7.8%[47] - 行政及经营开支由去年的1000万港元增加680万港元或67.9%至本年度的1680万港元[50] - 本年度公司确认汇兑损失70万港元,去年为汇兑收益360万港元[50] - 本年度员工成本及董事薪酬增加至620万港元,去年为520万港元[50] - 本年度公司录得投资物业公允价值亏损2890万港元,去年为3580万港元[51] - 本年度公司未就应收贸易账款确认亏损拨备,去年为50万港元[52] - 融资成本由去年1070万港元增至本年度1200万港元,因本年度平均贷款增加[65] - 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亏损约3580万港元,去年为2.57亿港元[66] - 2023年和2022年12月31日资本负债比率分别为141.6%和120.9%,净负债分别为2.17471亿港元和2.32269亿港元[7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总额约为7970万港元,2022年为4470万港元[7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约为2.105亿港元和3.645亿港元,2022年分别为2.677亿港元和4.343亿港元[7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银行及现金结余约为2800万港元,2022年为810万港元,其中人民币、港元和美元占比分别为95.4%、4.6%和0%,2022年为95.0%、2.5%和2.5%[71] - 2023年和2022年12月31日集团流动比率均为0.6[7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投资物业约为9410万港元,2022年为1.264亿港元[7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约9410万港元的投资物业已抵押作贷款担保,2022年为1.264亿港元[7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无重大资本承担,2022年也无[8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无重大或然负债,2022年也无[8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在香港及中国共有28名雇员,2022年为27名[86] - 2023年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约为620万港元,2022年为520万港元[86] - 董事会决定不宣派2023年末期股息,2022年亦无[87] - 2023年12月31日,集团流动负债净额及负债净额分别约为1.541亿港元及6390万港元[110] - 2023年及2022年12月31日,应收代价分别约为1.304亿港元及1.341亿港元[115] - 去年确认应收贷款及相关应收利息减值亏损分别约为1.76亿港元及3930万港元[115] 销售材料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7年起公司在中国开展销售材料业务,材料包括铝、钢材等[22] - 2019 - 2020年销售材料业务低迷,2021年初在中国建仓库优化业务[23] - 2020年底公司扩展客户基础至国际铝产品制造商[25] - 2022年因多种因素公司主要业务暂时低迷,暂停向海外供应铝及相关产品[26][27] - 2023年公司销售材料业务业绩持续向好,对其长远未来充满信心[1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销售材料贡献收入约5.303亿港元,占总收入99.8%,去年为2.687亿港元,占比99.7%[31] - 2020年底起公司供应铝相关产品,2021年初成为若干国际领先铝业公司的认可供应商[33][34] 投资物业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投资物业位于中国辽宁营口,2023年租金收入约120万港元,去年为90万港元[32] 公司业务发展与战略 - 2022年10月公司与杭州中机共同成立杭州峻衡,扩大销售渠道加强销售网络和客户基础[13][28] - 公司持续检讨业务和财务状况,制定计划策略,多元化业务扩大收入来源[16] - 公司计划利用现有业务网络和经验,转型为全面的铝相关产品及建筑材料供应商[36] - 董事会将寻找机会投资业务,多元化收入来源并强化财务状况[43] 重大诉讼与纠纷 - 2017年,前海国兴以1.5亿元收购深圳水产商用物业并租回,年利率9%,租赁期满深圳水产可1元回购[54][56] - 2021年公司申请查封物业收回1.5亿元应收贷款及利息,2022年6月法院裁决不利[57] - 2017年12月13日前海国兴向深圳东银借款2亿元,12月27 - 29日提取1.5亿元转拨深圳水产,贷款于2018年3月31日前还清[58] - 深圳水产称2020年3月前海国兴与深圳东银协议表明资金属深圳东银,无需偿还应收贷款及利息[59] - 深圳东银最终实益拥有人是公司当时控股股东兼主席李森,其现面临刑事指控[61] - 公司因无法确定能否收回应收贷款及利息,去年作出2.153亿港元减值亏损拨备[63] - 2019年营口附属公司与银行订立原贷款协议,获本金1.62亿元人民币贷款,年利率9.0045% - 9.5265% [99] - 原贷款及相关应计利息分别于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逾期[99] - 2020年3月3日银行将原贷款全部权利以约1.666亿元人民币转让给贷款人A [100] - 2020年8月18日贷款人A将应收款项全部权利以约1.768亿元人民币转让给贷款人B [100] - 2020年8月18日原贷款结余及应计利息约为1.768亿元人民币,贷款利率为5%[101] - 2023年8月17日,经延长贷款及相关应计利息逾期[102] - 2023年12月31日,经延长贷款结余及相关应计利息约为2.182亿港元[107] - 2023年12月31日,营口物业账面价值为9410万港元,2022年为1.264亿港元,被轮候查封[108] - 2024年1月25日,公司拟将约4490万港元债务资本化,发行8.96993536亿股资本化股份[109] - 应收代价于2023年及2022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可收回性取决于未落实的磋商或诉讼结果,核数师未信纳其可收回性[118][122] - 集团认为通过与对手方磋商债务重组建议可能收回应收代价,部分应付款项可能与应收代价抵销,公司正探讨出售营口附属公司,但评估应收代价可收回性为时尚早,2023年及2022年未录得应收代价减值[119][120][121] - 审核委员会经与核数师讨论后,同意董事会对应收代价的意见[123] - 公司考虑通过与对手方磋商债务重组建议或与贷款人B及当地政府订立清偿安排收回应收代价,预计2024年前完成磋商或安排,还将不时寻求法律意见,若达成相关安排,审核保留意见不结转至2024年[124][125][126][127] - 应收贷款与2017年子公司和深圳水产的融资租赁协议有关,集团以1.5亿元收购深圳物业出租给深圳水产,协议到期后对手方应退还1.5亿元本金,应收利息按年利率9%每季支付[128][130] - 因深圳法院2022年6月判决及法律意见,应收贷款及应收利息可收回性被视为不可能,集团本年度对应收贷款全额计提减值拨备,但核数师未能信纳本年度或过往年度是否应就应收贷款计提减值亏损拨备[131][132] - 公司2021年6月申请查封深圳水产物业以收回款项,2022年6月深圳法院因集团无法提供相关文件正本及深圳水产称资金来源属深圳东银、应收贷款无实质证明而裁定集团败诉[133][134] - 深圳东银最终实益拥有人李森现面临刑事指控,现任董事会不知悉指称协议且无法核实其真实性[135] - 深圳法院认为集团无权向深圳水产申索偿还应收贷款及应收利息[136] - 集团去年就应收贷款及应收利息悉数计提减值拨备[137] - 2020年8月公司发现涉嫌伪造印章,兆铭所持前海世通指称股权由100%摊薄至25%,2021年7月未经授权摊薄撤回[142] - 集团难以取得前海世通账簿及记录,无法向核数师提供审核凭证[143] - 核数师未能对前海世通进行审核程序以信纳相关披露[145] - 集团仅于2021年7月重新取得前海世通法定拥有权,尚未检索相关文件真实副本及确定记录完整性[146] - 董事认为诉讼结束或出售营口物业后集团可免除责任,不应就民事判决计提额外拨备[153] - 集团无法提供贷款人A及其他被告人还款状况及财务能力证据,核数师未信纳是否有额外还款责任[155] - 集团积极与独立第三方就债务重组及清偿安排磋商以变现资产及清偿负债[157] - 若出售營口附屬公司,可解決公司核數師對綜合財務報表的保留意見,且相關審核保留意見不會結轉至2024財年[158][159] 公司合规与企业管治 - 公司已在各重要方面遵守对业务及经营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本年度无重大违反或不遵守情况[170] - 公司本年度与雇员、客户及供应商之间无重大纠纷[171] - 公司致力于经营环境及社区的长期可持续性,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地方法律、规则及指引[172] - 公司致力于达致及维持高水平企业管治,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所有适用守则条文,惟C.2.1条除外[174][176] - 公司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的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证券交易行为守则,董事2023年度遵守该守则[177] - 截至年報日期,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举行四次会议[18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董事李刚、潘立辉、姜森林董事会会议出席率为100%,股东周年大会出席率为100%;曹中舒董事会会议出席率为100% [18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独立非执行董事钟剑、刘秦董事会会议出席率为100%,股东周年大会出席率为0% [180] - 董事审批公司日常及营运事宜时,董事会例会需提前至少14日书面通知,议程及文件需提前至少3日送交董事[182] - 2023年全年,董事会一直符合上市规则第3.10条及第3.10A条,至少委任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188] - 公司已就董事责任投保合适的责任保险[189] - 本年度,李刚为董事会主席,公司未委任行政总裁,行政总裁职务由执行董事承担[190] - 独立非执行董事委任年期为十二个月,须根据组织章程细则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193] - 新获委任董事将收到涵盖集团业务及法定监管责任的就任资料文件[194] - 公司鼓励董事参与持续专业发展,会提供法规、监管及业务环境发展的最新资料[195] - 为符合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C.1.4条,2023年董事定期获知会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或更新并获提供阅读材料[198] - 吴宇豪先生于2021年6月12日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本年度其主要联络人为董事会主席李刚先生[19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吴先生根据上市规则第3.29条接受不少于15小时相关专业培训[200] 公司股份交易情况 - 2023年5月4日公司宣布达成联交所施加的复牌指引,5月5日上午9时起股份恢复买卖[97] 公司面临风险 - 公司本年度面临经济、市场、环境、客户和财务等重大风险[161]
环能国际(01102) - 2023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