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lay Therapeutics(RLAY) - 2020 Q4 - Annual Report

临床开发进展与计划 - 公司有两个产品候选药物RLY-1971和RLY-4008处于首次人体临床试验阶段[357] - 公司预计RLY-PI3K1047项目将在2021年底前进入IND(新药临床试验申请)支持性研究阶段[357] - 公司预计其RLY-PI3K1047项目将在2021年底前进入IND支持性研究阶段[395] - 公司已启动RLY-1971针对晚期实体瘤患者的1期临床试验,以及RLY-4008针对具有致癌性FGFR2变异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的首次人体临床试验[452] - 公司大部分产品管线(包括RLY-PI3K1047)目前处于临床前开发阶段[452] 临床开发风险与挑战 - 临床开发过程漫长且昂贵,结果不确定,可能持续多年[358] - 产品开发成本可能因测试或监管审批延迟而增加[366] - 临床前研究和早期临床试验的结果可能无法预测后期试验的成功[360] - 中期或初步临床试验数据可能发生重大变化,与最终数据存在差异[361] - 患者招募困难或延迟可能影响临床试验进度,COVID-19大流行可能造成显著延误[367] - 大多数进入临床试验的产品候选药物最终未能获得批准[373] - 产品候选药物可能出现不良副作用,可能导致临床试验暂停、终止或影响市场接受度[376] - 新冠疫情可能导致公司临床前研究或临床试验(包括患者招募和保留)延迟或中断[462] 目标患者市场规模估计 - 公司估计美国每年约有55,000名晚期肺癌患者可能受益于RLY-1971与另一种靶向抑制剂的联合疗法[394] - 若RLY-1971推进至肺癌更早期联合治疗,预计每年可应用于美国约90,000名患者[394] - 美国每年约有15,000-25,000名携带KRAS G12C突变的肺癌患者可能受益于RLY-1971与GDC-6036的联合疗法[394] - 公司估计美国每年约有8,000名晚期患者受FGFR2介导的癌症影响,其中融合突变约2,700例,扩增约1,600例,突变约3,800例[394] - 若RLY-4008推进至更早期治疗,预计每年可覆盖美国约20,000名患者[394] - 公司估计美国每年约有10,000名晚期患者受PI3Kα H1047X突变癌症影响[395] - 若RLY-PI3K1047推进至更早期治疗,预计每年可覆盖美国约50,000名患者[395] - 公司估计美国每年约有15,000名晚期患者和总计60,000名患者可能受益于针对E542和E545突变的PI3Kα靶向抑制剂[395] 市场竞争与商业化风险 - 公司面临来自大型药企、生物科技公司等拥有显著更多财务资源和研发、制造、监管审批及营销专业知识的竞争对手的激烈竞争[402] - 公司产品候选物的成功商业化关键取决于政府(如Medicare、Medicaid)和商业支付方能否提供足够的保险覆盖和报销[405] - 在欧洲联盟等市场,药品价格通常显著低于美国,且存在价格控制或报销限制,可能不允许对公司产品候选物提供有利的定价[410] 第三方合作与依赖风险 - 公司关键计算合作依赖于D. E. Shaw Research及其Anton 2超级计算机,当前合作期有限且每年合作目标蛋白总数上限为20个[411][412] - 根据DESRES协议,公司需就某些交易(如与Genentech的合作)向D. E. Shaw Research支付款项,这可能降低交易价值或增加负担[417] - 公司依赖第三方(如CROs、研究机构)进行RLY-1971和RLY-4008的临床试验,若第三方未能履行职责或遵守法规,将严重影响业务[418] - 公司所有临床试验均委托CRO进行,对研发项目的执行和时间安排等关键方面缺乏直接控制[423] - 依赖第三方进行临床试验可能导致成本意外增加,若CRO表现不佳或违规,将延迟或阻碍产品候选物的获批与商业化[424] - 公司与第三方制造商合作生产产品候选物,无自有生产设施或人员,这增加了供应不足、成本过高或质量不达标的风险[426] - 产品候选物的活性药物成分(API)目前全部依赖单一供应商,若供应中断将严重损害业务[433] - 公司计划在向FDA提交新药申请(NDA)前为所有产品候选物寻找并认证额外的API制造商,但不确定现有单一供应商能否满足未来需求[434] - 公司已与Genentech就RLY-1971达成全球合作与许可协议(Genentech Agreement),此类合作使公司对合作方投入的资源与时间控制有限[436] - 与Genentech等合作方的合作存在风险,包括合作方可能自行终止协议,导致公司无法获得预期的里程碑付款或特许权使用费[438] - 合作方可能因战略调整、资金问题或外部因素(如被收购)而延迟或停止临床开发及商业化项目[437] - 公司与D. E. Shaw Research的关键计算合作(DESRES协议)存在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现有协议期满后以有利条款或根本无法延续[505] - DESRES协议对公司施加了关于第2类靶点的排他性义务,限制或延迟了公司与第三方就选定靶点进行研究的能力[506] - 根据DESRES协议,公司与D. E. Shaw Research共同拥有双方共同创造的工作成果,并受非独占交叉许可约束[507] 临床试验监管与合规要求 - 公司不控制研究者发起试验的时序和数据报告,若无法复现其结果或出现负面结果,将延迟或阻碍产品候选物的进一步临床开发[419] - 公司、主要研究者和CROs必须遵守GCP等法规,不合规可能导致临床数据不可靠,并需在批准前进行额外临床试验[421] - 临床试验必须使用按cGMP法规生产的产品候选物,不合规可能导致重复试验、延迟审批并面临执法行动[422] - 公司需在特定时间范围内在ClinicalTrials.gov上注册进行中的试验并公布已完成试验的结果,否则可能面临罚款和制裁[422] - 合同制造商的生产设施必须通过FDA的批准前检查,若不符合cGMP规范或检查失败,将严重影响产品开发与上市[428] - 公司产品RLY-4008若在特定生物标志物定义人群中继续开发,FDA要求必须使用伴随诊断设备以确保安全有效使用[525] - 公司可能需要为RLY-4008开发伴随诊断设备,以确保其在特定生物标志物人群中的安全有效使用[369] 财务状况与资本需求 - 公司2020年净亏损5240万美元,2019年净亏损7530万美元[445]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赤字为4.042亿美元[445] - 公司自2015年5月成立以来尚未有产品获批上市,也从未产生任何产品销售收入[445] - 公司预计现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投资足以支撑未来至少12个月的运营[454] - 公司未来资本需求可能因多种因素显著增加,包括RLY-4008临床试验及RLY-PI3K1047项目临床前研究的范围、进展、结果和成本[456] - 公司未来可能需要通过股权或债务融资、合作、战略联盟和许可安排等方式筹集额外资金[459] - 若无法及时获得资金,公司可能被迫大幅削减、延迟或中止研发项目或商业化努力[458] - 若无法建立新的合作,公司可能需削减或延迟研发计划、增加自主支出,从而需要寻求额外资本,而该资本可能无法以可接受条款获得[444] 知识产权风险 - 公司仅拥有一项与RLY-1971组合物相关的美国专利,其平台、SHP2项目、FGFR2项目或PI3K项目均无其他已授权专利[468] - 公司与Genentech的协议授予了后者对RLY-1971及其他SHP2抑制剂的独家全球许可,Genentech拥有相关专利的申请、维护和执行的优先权[469] - 公司大部分研发工作基于与D. E. Shaw Research的协议,双方共同拥有大部分工作成果,公司对共同成果的专利拥有优先申请和维护权[471][473] - 公司尚未指定所有有权获得转让的化合物,因此其产品候选专利的排他性范围尚不明确[471] - 在美国,专利的自然有效期通常为申请后20年,考虑到产品开发周期,专利可能在产品商业化前或后不久到期[474] - 公司已将其SHP2项目的专利权利许可给Genentech,未来可能无法控制这些许可专利的申请、起诉和维护[475] - 专利的申请和维护过程昂贵且耗时,公司可能无法以合理成本或及时提交所有必要申请,且许多申请尚未进入审查阶段[478] - 即使获得专利,第三方也可能挑战其有效性或范围,导致专利被缩小、无效或无法执行[479] - 公司可能面临前雇员或顾问对其专利或专利申请主张所有权,且与D. E. Shaw Research的分歧可能影响其对关键知识产权的独家控制[481] - 未能遵守专利局的程序、文件提交或缴费要求可能导致专利或申请被放弃或失效,从而丧失相关权利[485] - 公司依赖未申请专利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诀窍作为其专有化合物库的主要知识产权,并主要通过保密协议和发明转让协议进行保护[486] - 知识产权纠纷可能损害公司维持合作、保护候选产品或与第三方合作项目的能力[508] 知识产权诉讼风险 - 公司面临第三方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风险,该领域诉讼频繁且结果不确定,可能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489] - 若被认定侵权,公司可能需支付赔偿金,包括三倍损害赔偿和律师费,并可能被强制停止开发及商业化相关技术或候选产品[490] - 公司可能因员工不当使用或披露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而面临索赔和诉讼,导致重大成本并分散管理层精力[491] - 为保护自身知识产权而提起的诉讼可能昂贵、耗时且不成功,并可能导致公司机密信息在证据开示过程中泄露[493][495] - 知识产权诉讼可能导致公司专利被宣告无效或范围被狭义解释,从而失去对候选产品的专利保护[494] - 在全球范围内执行知识产权可能面临障碍,部分国家法律体系对专利保护不足或存在强制许可法律[498] 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与政策 - 公司可能无法获得美国《哈奇-韦克斯曼法案》下的专利期限延长,最长延长期可达5年,但总专利期自产品批准日起不超过14年[500] - 公司可能需要从第三方获得知识产权许可,若无法获得或无法以合理商业条款获得许可,业务可能受到重大损害[501] - 若未能履行与第三方签署的合作或许可协议义务,可能导致协议终止,从而丧失开发及商业化相关产品的权利[503] - 美国《Leahy-Smith美国发明法案》于2011年9月16日签署成为法律,并于2013年3月16日生效,将专利制度转为“先申请制”,增加了专利保护和执行的不确定性与成本[510] - 美国最高法院近年来的多项裁决可能缩小了专利保护范围或削弱了专利权人的权利[511] 上市后监管与合规 - 任何产品获批后,公司仍将面临广泛的持续监管要求,包括上市后研究(如IV期临床试验)、安全监测以及遵守cGMP和GCP规范[516] - 若公司不当推广产品的超适应症用途,可能面临重大法律责任,包括巨额民事和刑事罚款[520] - 在欧盟进行临床试验或数据处理需遵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违规可能导致罚款、诉讼和声誉损害[521] 反腐败与商业行为合规 - 公司若未来进行国际扩张需投入额外资源以遵守各司法管辖区法律,包括《反海外腐败法》(FCPA)[527][528] - 遵守FCPA成本高昂且困难,在腐败普遍国家和与政府运营医院有往来的制药行业挑战尤甚[529] - 违反国际商业行为法律可能导致重大民事和刑事处罚,以及被暂停或禁止政府合约[531] - 违反贸易法律(包括反腐败、反洗钱等)可导致巨额刑事罚款、民事处罚、监禁及丧失贸易特权[532] 医疗保健法律与报销政策 - 违反《反回扣法》每次违规可面临民事和刑事罚款,外加最高三倍涉及报酬的罚金、监禁及被排除在政府医疗计划之外[533][534] - 违反《虚假申报法》等法律可导致针对个人或实体的刑事和民事处罚[535] - 根据《阳光法案》,公司需向HHS报告向医生和教学医院支付的价值转移信息,自2022年1月1日起报告义务将扩展至某些非医生提供者[535] - 根据《平价医疗法案》,制药商须为符合条件的品牌药提供50%的销售点折扣(2019年起根据《2018年两党预算法案》提高至70%),作为其门诊药物纳入医疗保险D部分的条件[548] - 《2018年两党预算法案》修订了ACA,自2019年1月1日起,提高了参与医疗保险D部分的制药商应承担的销售点折扣,并缩小了大多数医疗保险药物计划的覆盖缺口(即“甜甜圈洞”)[551] - 根据《2011年预算控制法》,除非国会采取额外行动,否则对提供商的医疗保险付款总额每年削减高达2%,该削减将持续至2030年,但受疫情影响,该削减在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暂停[552] - 美国前政府2021财年预算提案包括1350亿美元的拨款,用于支持旨在降低药品价格、增加竞争、减少患者自付费用及提高患者获得低成本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机会的立法提案[553] - 自2020年1月1日起,医疗保险优势计划可选择对B部分药物使用阶梯疗法(一种事先授权形式),该最终规则将CMS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的政策变更编入法典[554] - 340B药品定价计划的报销公式变更引发诉讼,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于2020年7月31日推翻地区法院裁决,认定变更属于卫生部长权限范围内,但该发展对未来产品定价的影响尚不明确[555] 监管资格认定与审评路径 - 优先审评资格意味着FDA的审评目标期为6个月,而非标准的10个月审评期[537] - 在美国,孤儿药资格认定适用于患者群体每年少于200,000人的罕见疾病或状况[538] - 在欧洲,孤儿药资格认定适用于影响不超过每10,000人中5人的危及生命或慢性衰弱性疾病[539] - 公司可能为部分候选产品寻求快速通道资格,但FDA拥有是否授予的广泛自由裁量权,且该资格不保证能获得优先审评或加速开发进程[544] - 公司可能为FGFR2项目、PI3K项目或未来候选产品寻求加速批准,但即使获得也不保证能加快开发或审评进程,亦不增加最终获批可能性[54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