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裁决 - 华盛顿州最高法院以多数意见裁定 针对亚马逊在新冠封锁期间涉嫌价格欺诈的指控 可依据该州《消费者保护法》构成“不公平”商业行为 为针对该公司的集体诉讼扫清了法律障碍 [1][2] - 七名大法官认定《消费者保护法》适用于此案 其中五名更进一步认为 若指控属实 亚马逊则违反了该法律 因其行为对消费者造成了无法合理避免的重大财务损害 且其危害超过了给消费者或行业竞争带来的任何益处 [5][6] - 法院的裁决具有开创性先例意义 因为华盛顿州不同于大多数州 没有专门禁止紧急状态下过度涨价的法规 此次裁决为消费者在此类情况下提供了法律保护路径 [1][3] 案件背景与指控 - 2021年10月 来自加利福尼亚州、亚利桑那州和北卡罗来纳州的五名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指控亚马逊在2020年3月至4月新冠封锁期间 对其平台上的商品进行价格欺诈 [4][5] - 原告称当时无法轻易出门购物 也难以在其他电商网站找到合理价格的商品 被迫在亚马逊上高价购买清洁用品、蒸馏水、干酵母、拉面及洗手液原料等商品 [4][5] - 诉讼指控亚马逊控制了其自营商品及第三方商家商品的价格 并且是价格上涨的唯一受益方 [5] 亚马逊的立场与过往措施 - 亚马逊在法庭上辩称 华盛顿州《消费者保护法》不适用于本案 因其未明确禁止价格欺诈 并主张此类法律界限的界定“最适合由立法机构决定” [2] - 亚马逊在2020年3月的一篇博客中声明对价格欺诈“零容忍” 并称已采取措施打击该行为 包括因与冠状病毒相关的价格欺诈下架超过50万条商品信息 以及在美国暂停了超过3,900个违反公平定价政策的卖家账户 [4] 法院意见分歧与后续影响 - 多数意见由大法官海伦·怀特纳撰写 获得另外四名大法官支持 他们拒绝了将15%的涨幅作为“不公平”行为门槛的建议 认为这超出了法院的职权范围 更适合由立法机构根据社会经济因素决定 [7][8] - 有两份协同意见书 其中一份由法官大卫·基南撰写 旨在反驳亚马逊关于适用《消费者保护法》会导致“价格管制”并影响其平衡供需的论点 [7] - 两名大法官持反对意见 认为法院不应在没有考量其他市场因素的情况下 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基于禁止“不公平”行为的笼统法律条文 创造一项价格欺诈索赔诉求 [8] - 案件将发回地区法院 由陪审团审理价格欺诈指控 原告律师已申请集体诉讼地位 若获批准将涵盖紧急状态期间在亚马逊上多付款的任何购物者 预计审判将在约两年后开始 [3][9] - 若陪审团裁定消费者胜诉 多付款的消费者将获得邮寄退款 且预计亚马逊未来在定价上将“更加谨慎” [10]
Washington state Supreme Court's ruling in Amazon case sets 'precedent' on price goug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