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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鸡”立法明确:未满十六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688372伟测科技(688372) 中国经济网·2024-10-18 07:51

文章核心观点 - 广州市制定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旨在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管理 [1] - 电动自行车数量快速增长,带来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进行规范和治理 [1] - 立法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共收集12万余条意见,充分体现了社会共识 [2][3] 电动自行车管理的主要内容 非法改装提速问题 - 禁止生产、销售留有非法改装"后门"的电动自行车,并对非法改装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3] - 个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经营者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3] 驾驶人管理 - 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学校和家长要开展安全教育 [3] - 对有3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骑手,企业要实行派单管控 [3][4] 停放充电管理 - 禁止在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 [4][5] - 要求政府完善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设施 [5] 配套设施建设 - 要求在既有和新建道路上设置非机动车道,完善交通信号灯等设施 [5] - 要求新建居民小区配套电动自行车停放设施,政府部门在道路两侧划设临时停放区 [5] - 要求政府评估充电需求,推动建设适应群众需求的充电设施,并推广电池换电模式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