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涵盖财务数据、股东信息等内容,还涉及回购股份、可转债转股、项目合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等重要事项,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3]。 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024年1 - 9月公司申请免税金额27,999.98元,申请加计抵减税额1,428,411.38元,收到款项130,354.25元[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因发行新股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1] 股东信息 - 未提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前10名股东等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限售股份变动情况[1] 其他重要事项 回购公司股份及进展 - 2024年2月6日公司拟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资金1200 - 2400万元,价格不超21元/股,数量0.60% - 1.19%,期限12个月;截至9月30日已回购505,800股,占0.53%,支付8,778,468.50元[1][2] 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 - 2024年第三季度无转股情况,截至三季度末剩余可转债2,999,418张,票面总金额299,941,800元[2] 入选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示名单 - 公司入选“2024年广东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示名单”[2] 控股孙公司签订EPC总承包合同 - 2024年9月11日控股孙公司甘肃纳塔签订合同,预计金额17,896.90万元,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2] 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蒙泰转债”转股价格 - 因股价触发条件,董事会提议修正,向下修正后价格有规定,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2][3] 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 - 2024年9月11日公司转让揭阳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12%股权,价格4,051.61万元[2][3] 现金管理 - 报告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3] 董事会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10月18日召开,通知方式合规,应到5人实到5人,监事和高管列席[4] 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控股孙公司广东纳塔签订合同(金额34,505.58万元)、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提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1月6日)等议案[4][5] 控股孙公司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交易概述 - 广东纳塔拟与中建安装、上纺院签合同,金额34,505.58万元,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5] 交易对方情况 - 中建安装和上纺院基本信息及与公司无纠纷、非失信被执行人情况[6] 合同主要内容 - 合同名称、工程名称、金额及定价、工期、资金来源、竣工验收、生效条件、争议解决等内容[7][8] 合同对公司影响 - 有助于推进碳纤维项目,完善产业布局,对独立性无重大影响[8]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9]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基本情况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人员、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等信息,项目信息及审计收费情况[9][10][11][12] 情况说明 - 前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意见,变更原因,与前后任沟通情况[12] 履行程序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议通过,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2][13]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基本情况 - 2024年11月6日召开,召集人董事会,合法合规,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登记日10月31日等信息[13][14] 审议事项 - 议案情况及表决要求,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14][15] 会议登记等事项 - 登记方式、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15] 网络投票流程 - 投票代码、程序等信息[15][16]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