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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00535天士力(600535) 证券时报网·2024-11-12 02:28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等程序均合法有效 [1][2]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4年11月11日在天津市北辰科技园区天士力现代中药城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由董事长闫凯境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 [1]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全部出席,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陆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董事会秘书于杰先生出席,财务总监魏洁女士列席 [1] 议案审议情况 - 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和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2] - 会议对5%以下的股东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2] 律师见证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由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的郭瑞鹏、张辛羽律师进行法律见证 [2] -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