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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688573信宇人(688573) 证券时报网·2024-12-26 02:56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议案,将“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至2025年12月,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整体发展规划 [8][11][15]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凌召集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 - 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在惠州召开,通知于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2443.8597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23.68元,募集资金总额5.79亿元,扣除费用后净额5.06亿元,于2023年8月11日到账,已专户存储并签署监管协议 [9]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延期原因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锂电池技术发展,为保障研发成果和适应新技术方向,需优化实验室设计、购置新设备,故延期至2025年12月 [11] - “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受产业链产能过剩、部分设计需优化、进口设备采购周期长等因素影响,延期至2025年12月 [37] 延期决策情况 - 2024年12月2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延期议案,保荐机构出具同意核查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16] 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建设必要性 - 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是在核心产品产能利用率趋于饱和背景下的必要产能扩充规划,虽行业短期产能过剩,但公司产品有差异化竞争优势,需为未来竞争布局 [15][26] “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建设可行性 - 公司有高效项目管理团队和体系,能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14] -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核心,有丰富客户资源和成熟销售网络,保障订单延续性和产能市场转化 [27] 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保障措施 - 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将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监督管理,定期检查评估,确保资金合法有效使用,推进项目后续实施 [28] 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意见 - 认为项目延期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延期事项 [2][30]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认为延期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项目实施,未改变实施主体,不造成实质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对延期事项无异议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