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面临刑事追责 资本市场全方位立体化追责落地见效
文章核心观点 金通灵因财务造假受到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面临刑事起诉和民事诉讼,立体化追责体系落地见效,凸显监管部门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一追到底的态度,为上市公司敲响警钟 [15] 金通灵违规情况及进展 - 12月27日晚间金通灵公告检察机关对公司及季伟、袁学礼等6人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欺诈发行股票案已收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材料,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1][7] - 2024年1月2日金通灵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警示函及责令改正措施,其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5] - 仅一周前金通灵、造假责任人及中介机构被民事追责,投服中心将依法接受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4][12] 监管部门处罚措施 - 深交所就金通灵财务报告虚假记载事项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公司原实控人等“首恶”作出公开谴责、公开认定最高10年内不得担任董监高等处理决定 [2] - 金通灵案涉及的华西证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实施6个月暂不受理文件的“资格罚”,2名保荐代表人、3名签字会计师被实施1年至3年暂不受理文件的“资格罚” [6] 监管部门追责体系及举措 - 证监会持续强化和公安、司法机关协同,推动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基础上叠加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提升违法成本 [10] - 证券监管部门贯彻落实相关意见,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构建立体化追责体系,运用多种手段打击财务造假者和配合造假方 [11] - 证监会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等协作,发挥投保机构作用,推动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等案例落地,推动多方面追责救济同步跟进,加大对违法“首恶”刑事移送力度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