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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688590新致软件(688590) 证券时报网·2025-01-08 02:04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收到旺道有限等和昆山常春藤等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披露股东持股情况、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且减持计划符合法规不存在不得减持情形 [1][2][4] 股东持股情况 - 旺道有限、OCIL、AL、CEL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8,383,40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6.9315%,股份已解除限售 [1] - 昆山常春藤、上海常春藤、日照常春藤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8,320,18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3.1371% [2] 减持计划内容 旺道有限等一致行动人 - 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978,255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1.5% [2]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652,17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1.0000%;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978,255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1.5000% [2]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2] 昆山常春藤等一致行动人 - 昆山常春藤拟减持不超过3,045,75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1.1484%;上海常春藤拟减持不超过559,343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0.2109%;日照常春藤拟减持不超过372,895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0.1406% [3] - 合计减持不超过3,977,991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1.4999% [3] - 集中竞价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4月12日 [3][5] 股东相关承诺 - 旺道有限等、昆山常春藤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相关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6] - 上海常春藤、日照常春藤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相关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申报前6个月内受让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按此承诺执行 [6] - 上述股东承诺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按规定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按规定报告备案或公告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