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期货昆明营业部收警示函 为东兴证券全资子公司
东兴证券(601198) 中国经济网·2025-01-08 14:05
文章核心观点 云南证监局因东兴期货昆明营业部业务存在五项问题,违反相关法规,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8][9] 公司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东兴期货注册资本5.18亿元,东兴证券持有其100%股权 [2] 违规问题 - 使用东兴期货手机APP交易的客户,交易系统仅记录手机端交易网关MAC地址,未提取客户交易设备相关信息、未有效监测客户交易行为 [1][3] - 客户回访工作不充分,未对反洗钱等预警线索有效核查处理 [1][4] -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系统信息录入更新不及时 [1][5] - 适当性回访中话术不够规范 [1][6] - 内部管理存在不足,如设备管理、客户资料管理存在不足,个别公示信息不准确 [1][7][8] 违规法规 -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 [1][8] -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三条 [1][8] 监管措施依据 -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一百零九条 [1][9] -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十七条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