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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发布2024年度业绩预告、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及公司和子公司涉诉公告,业绩受收购、成本费用等因素影响,股票因业绩情况有终止上市风险,涉诉案件对利润影响较小 [1][6][12] 2024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业绩预计期间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 业绩变动原因 - 收购全资子公司新余锂想使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1] - 子公司新余锂想和零部件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低,零部件公司新增固定资产及设备折旧额增加,母公司前期非公开发行中介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子公司湖南恒胜互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导致净利润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 [1] - 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涉及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约90%,主要包括收到财政稳岗补贴、财政扶持资金、资产处置收益、往来清算收益等 [2] - 非经营性损益事项主要为母公司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递延收益,往来清算收益对净利润影响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3] 与会计师沟通情况 - 业绩预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是初步测算结果,因近期完成年审会计师改聘,审计机构对业务情况掌握信息不充分,对年度业绩预告营业收入预测暂无法发表确定意见,具体财务数据以审计后为准 [1]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情况 已被实施风险警示情况 - 因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以及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指出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8] 可能被终止上市情形 - 若2024年度出现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等十种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9][10] 风险提示公告披露情况 - 本次为首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10] 公司及子公司涉诉情况 诉讼基本情况 - 案件一:原告为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被告为公司,原告要求被告退还合作诚意金550万元及逾期利息(暂计195万元),承担诉讼费等,因被告未按约定退还诚意金构成违约 [16][17][19] - 案件二:原告为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湖南先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为子公司零部件公司,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欠付设计费459,246.15元及逾期违约金(暂计33,065.72元)、欠付材料款和工程施工费37,925,448.50元及逾期违约金(暂计1,160,188.90元),承担诉讼费等,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构成违约 [20][23][25] 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26] 诉讼对利润影响 - 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