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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会计师所收警示函 审计国城矿业2023年报5宗违规

文章核心观点 四川证监局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祝芹敏、何人玉执行的国城矿业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检查后发现存在多项问题,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签字会计师祝芹敏、何人玉负主要责任 [1][10][24] 审计存在的问题 风险评估 - 未能恰当评估公司持续经营相关风险 [1][13] - 未能结合相关要求执行恰当的风险评估程序,不符合相关审计准则规定 [1][14] 控制测试 - 部分控制测试程序设计不恰当 [2][14] - 未能恰当应对控制测试中发现的有关控制偏差 [2][15] - 对部分关键控制点测试时未按审计计划执行审计抽样,不符合相关审计准则规定 [3][16] 实质性程序 - 在建工程审计不到位,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 [3][16] - 未就部分收入确认获取关键审计证据 [3][17] - 函证审计程序不到位,存在未保持控制、未恰当应对回函不符等问题 [4][18] - 未就个别长期股权投资和管理费用核算以及无形资产摊销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不符合相关审计准则规定 [5][19] 审计底稿编制 - 部分审计底稿存在较多错误 [6][20] - 对部分关键审计证据未纳入审计底稿留存 [7][21] - 部分底稿索引编制不规范,不符合相关审计准则规定 [8][22] 审计意见 - 在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情形下,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发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依据不足,不符合相关审计准则规定 [9][20] 违规依据及处理措施 -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有关要求,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9][20] -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祝芹敏、何人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10][24] 整改要求及救济途径 - 应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24] - 如不服监督管理措施,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措施不停止执行 [24] 国城矿业基本信息 - 成立于1978年,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以从事研究和试验发展为主,注册资本111763.5447万人民币,实缴资本46613.92万人民币,1997年完成IPO上市 [10] - 2023年年报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签字会计师为祝芹敏、何人玉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