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综合法案》简化可持续信披,中国企业如何把好ESG“方向盘”?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3-19 15:20

欧盟《综合法案》核心修订 - 欧盟委员会发布《综合法案》修法提案 旨在简化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规则 提案涉及《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及《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更改 [1][2] - 法案提议将80%的企业从CSRD适用范围中移除 需强制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在欧企业数量从5万家缩减至约1万家 [2] - 修订旨在减轻企业行政负担 在监管简化与关注欧盟长期脱碳目标之间寻求平衡 并非放弃脱碳 [3] 欧盟可持续指令修订背景与意图 - 修订发端于对欧盟竞争力的担忧 2024年9月《欧洲竞争力的未来》报告指出相关法案影响欧盟竞争力并建议简化立法 2025年1月欧盟委员会公布《竞争力指南》 [3] - 修订意图在于“抓大放小、简化程序” 将监管要求更多集中于大规模企业 以减轻欧盟中小企业和供应链企业的负担 [5] - 修订旨在减少企业合规成本 聚焦实质性议题 避免因门槛过高而影响企业竞争力和投资 [6] - 欧盟成员国对指令转化存在障碍 法国曾希望“无限期推迟CSDDD的生效日期” 德国未能在截止日期前完成CSRD的国内转化 [4] 对中国企业ESG实践的启示与建议 - 多位受访者指出 中国监管在制定国内ESG政策时不应过度追求与特定国家或准则对标 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政策独立性、稳定性和一致性的特点 [2][9] - 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是所有A股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考纲”和“方向盘” 其要求范围和程度较为合理 不会盲目跟风欧盟或美国的政策变化 [3][7][9] - 《指引》在起草过程中首先体现中国特色 立足中国国情和资本市场实际 设置了乡村振兴、创新驱动等体现中国特色的重要议题 [8] - 中国已进入可持续信息披露新时代 企业需要在可持续披露准则方面先学先试 以在未来全球市场竞争中占据更有利位置 [7] - 在可持续领域尚无公认的“国际”体系 所谓与国际准则趋同是伪命题 正确的选择是博采众长、为我所用 坚持独立自主、兼收并蓄地推进自身ESG政策和实践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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